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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不是城市文明的污点

 不咬人的蚊子 2010-11-18

乞丐不是城市文明的污点

2007051816:32   中国法院网  朱忠保

 

 

文明是什么?我想,文明的内涵至少包括真善美。而善良是其中之一,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建设文明城市,是我们共同的追求。城市的文明,离不开善良。而善良又包括什么?至少包括宽容,包括海纳百川的胸怀,包含一切善良的人们在城市里生活。

 

    据《羊城晚报》515载,广州市闹市区全面禁乞,越秀区已经动了真格:流浪乞讨人员不得在越秀区乞讨和露宿,拾荒人员不得占道分捡垃圾!而全城禁乞的原因是,广州市要建设文明城市,文明城市就是不允许有流浪乞讨人员存在,在城市里影响市容,成为文明城市的污点。我们不禁要问,乞丐的存在,难道就真的是城市文明的污点吗?文明的城市,就不能允许有乞丐存在吗?一个城市,如果有乞丐存在,那么这个城市就不文明了吗?这实在是荒诞无稽之谈!

 

一个城市,无论它有多大,无论它的楼房建设得有多高,装饰得有多富丽堂皇,生活水平有多高,无论它建设得有多么美好,如果没有宽容和善良,市民的善良之心无处施展,无法帮助生活困难者,无处助人而快乐,无法展示自己的文明与高尚,那么这个城市就是不可爱的,反而是可怕的,甚至是丑陋的。

 

据我所知,在一些发达国家,在一些高档的住宅小区,管理者不仅不会驱赶乞丐和流浪者,反而还愿意请一些乞丐和流浪者进入到小区里,安营扎寨住下来。因为有这些乞丐和流浪者的存在,人们可以施展自己的善良之心,可以将自己用不完的或者是自己不用的生活用品施舍给这些乞丐和流浪者,既帮助了乞丐和流浪者,自己又助人为乐,内心得以平衡,郁闷的心结可以自然解开。因此在这些小区里,很少发生刑事案件,入屋盗窃案和抢劫案发生率极低,居民与乞丐和平相处,大家其乐融融。

 

另一方面,既然宪法和法律没有规定公民不准乞讨,那么公民乞讨就是合法的,有人看不惯乞讨者,甚至有记者报道这些流浪乞讨人员每天的收入很高,令人羡慕。如果你也羡慕,那么你也可以加入乞讨者的行列,从事乞讨,也不会有人对你说三道四。因此,对于流浪乞讨人员,无论你多么地厌恶,多么地反感,但是我们还是要持宽容的态度。驱赶公民乞讨,反而具有违法嫌疑,违法行政。

 

文明,不仅是对每一个公民的要求,同时也是对政府的要求,是对政府工作行动指南的要求,而不是一种单边的要求。只有文明的政府,才能有文明的市民。政府不文明,就不可能引导市民建设文明城市,不可能教育出文明市民。因此,政府应带头做文明的表率。只有文明政府,才能教育出文明的市民。而政府的文明,又具体体现在政府工作中。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要依法行政,都要文明执政,而不是野蛮、粗暴地执政,不能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粗暴手段,利用武力或警察,驱赶乞丐和流浪者,将他们逐出城市。一个不具有宽容之心、缺少善良的城市,绝对不是所谓的文明城市,反而与文明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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