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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者也是公民中的一员(多图)

 月未圆书斋 2012-09-04
美国流浪者到救助站领取食物
英国无家可归者在圣诞中心上网
伦敦救助中心为无家可归者理发
伦敦救助中心为无家可归者检查视力
德国红十字会寒冬街头救助无家可归者
巴黎为流浪者开发巴士避难所
脚踩滑轮、手捧饮料的日本女流浪者   图/小安
伦敦为流浪汉提供场所过圣诞节
法国无家可归者的帐蓬 图/全景
在哥本哈根举行的第五届无家可归者世界杯,来自世界各国500多名流浪者参加了为期一周的比赛
 
   文/安旭  

  1 由用坦克驱赶到禁止歧视的转变

  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速,城市中流浪乞丐现象变得突出和扎眼,一些城市为了城市形象,不时出台一些政策和措施,驱赶流浪乞丐人员。每当这些新闻报道后,总会引起人们热烈的讨论。这些讨论使得流浪者的权利问题不断得到关注,也表明人们对待流浪者的态度正发生着极大的转变。

  流浪乞丐现象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一些人或因为经济能力不足,或因为生理、心理方面的原因被迫或主动选择这种特殊的生活方式。在历史上,许多国家对待流浪者都经历过由排挤到尊重这样一个转变过程。

  一些国家在很早的时候就颁布了针对流浪者的法律法规,但内容几乎都是带有管制和惩罚性质的。1601年,英国就颁布了《济贫法》,将乞丐区分为有劳动能力的乞讨者和被迫乞讨的人,前者将受到惩罚,被遣送回原籍,并且被剥夺公民的权利;而对于后者,则先施以救济,如果救济失败,则发给乞讨执照。

  美国早期也曾借鉴英国的管理办法。在18世纪,美国各州纷纷颁布流浪者管制法,立法者经常运用流浪者管制法,将扰民分子和游荡的乞丐驱逐出管辖区域。《邦联条例》的特权与豁免条款也明确将乞丐和懒汉排除在外,歧视明显。

  上世纪大萧条年代,美国甚至动用军队坦克驱赶在华盛顿的流浪者,此行为当时还得到了城市居民、报纸舆论、总统胡佛的支持。多年以后,很多人再回头去看那一段历史,都认为那是美国的耻辱,是一场人道主义灾难。

  到了20世纪中叶之后,人们开始思考流浪者作为一个人的主体、一个社会的公民所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保障,也开始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原先对流浪乞讨的严厉禁止被逐渐打破,人们开始关注流浪者这一特殊群体的生存和生活权益,并且颁布了相关的保障法。对于流浪者从管制到尊重的过程,其实也是社会发展和人们思想发展的一个过程。

  几年前,华盛顿的一家独立调查机构“公共议程”对美国民众做了一次民意调查,71%的美国人认为,只要流浪者不妨碍到商店或公园里的其他人,警察没必要驱赶他们。

  1996年,英国通过的《住宅法案》规定了向无家可归者提供居住方面的援助是住宅管理机关的法定义务,2002 年的《无家可归者法案》则进一步要求所有地方当局都必须制定战略应对本地区的无家可归者问题。

  2002年,日本也出台《有关流浪汉自立支援的特别措施法》,由政府层面对流浪汉进行支援。

  2012年5月,美国最小的州罗德岛通过全国首例“无家可归者权利法案”,禁止歧视这一群体,并确保他们使用公共人行道、公园、交通运输设施和公共建筑的权利。虽然美国的一些城市,比如芝加哥、奥兰多、圣塔克鲁兹,仍有一些限制乞讨的规定,比如在商店和自动取款机附近多少米内不许乞讨,甚至要先获得当地政府的“乞讨证”才能上岗等,但是在态度上已经从不可接受和完全禁止变为一定范围上的限制。

  2 英国:拆毁流浪者用帐篷搭成的“家”也要依法

  据英国一慈善组织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全英目前无家可归者可能多达40万人;其中伦敦街头的露宿者在2011年2月为4000人,今年这个数字上升了26%。

  调查还显示,无家可归者中大多数人都和原来的生活环境失去了联系,他们可能是来自出现问题的家庭,如父母离异家庭的少年;可能是战场退伍回来的军人,缺乏融入正常生活所需要的支持;也可能是来自国外的失业者,等等。

  对于这些流浪者,英国政府一般采取以下方式给予管理———

  首先,政府不会将流浪者送回原籍,因为这样会侵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流浪者中有相当部分人属于“弱势群体”(亦有人是自愿选择流浪这种生活方式的)。对于“弱势群体”,政府只能关心他们,而不能侵害他们。

  其次,对于大多数无家可归者,只要能够提供一个联系地址,即便你是一个在别人家借宿的,政府都会给其发放“收入补助”和“失业津贴”,甚至还可以申请“住房补助”。

  还有一些由政府补贴住宿费用或由各类慈善机构建立的旅社和保健中心,也可免费提供给流浪者入住。所以,英国的街头流浪者只是无家可归人员中的极少数,大多数的无家可归者并没有流落街头。

  对于流浪者,不论是本地人或是外来者,政府一般都要求他们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在登记之前说明,登记是为了帮助他们,而且他们有拒绝登记的自由。

  登记后,当地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主要有两项:

  一是,每天供应一顿早餐,只有牛奶、咖啡和面包,属于较低水平;虽然政府只提供早餐,但也完全不会影响流浪者的基本生活饮食,因为英国城市里的面包房等食品店,每天晚上关店前,都要把当天生产而没有卖出去的面包和食品,先装入小纸袋,然后统一装入大塑料袋置于门前,等着午夜由垃圾车拉走。流浪者只要愿意,去拿一袋回来,就可顶两三天的中、晚饭。而大多数流浪者,仍有其经济来源,如政府“失业津贴”等,能解决自己的中、晚饭问题。

  二是,每周一次让流浪者到浴室去洗澡和洗衣服。

  对于流浪者的救助,英国政府的总体认识是,要维持在一个度的范围内,即要控制在最低水平线上,不宜提供太好的救助,这样既考虑到政府的经济压力,也不会造成养懒汉的现象。

  在英国,流浪者虽生活在社会底层,但对于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谁也不能随意侵害。

  2008年,在英国北伦敦海格特区有一名流浪者,71岁的哈里·海洛维斯。在过去21年中,他一直生活在当地一座19世纪古老建筑———艾斯隆庄园的后花园内,哈里在那儿搭了一顶简易的帐篷当作自己的“家”。

  一直以来,这座古老庄园都空置着,突然有一天,一名神秘的中东亿万富豪花1600万英镑买下了艾斯隆庄园,富豪计划拆掉古宅,然后花8000万英镑重建一座豪宅。

  然而,这名亿万富豪却无法将哈里赶出艾斯隆庄园,因为哈里已在这座庄园的花园地面上生活了21年,根据英国的流浪者权利法则,他已获得了可以在这块庄园土地上永久居住的权利。因此,如果富豪要出价买下这块地,必须向哈里支付400万英镑。

  3 美国:联邦预算中预留44亿美元用于帮助流浪者

  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失业人数不断增加,无家可归者这一社会问题变得严峻。据美国全国终止无家可归联盟公布的报告指出,2011年美国无家可归者人数为63.6万人,其中世界最大的城市纽约,无家可归者就达4.3万余人,创下历史新高。

  在美国,真正意义上的蓬头垢面蜷缩在街头的典型流浪者只占总流浪人数的20%,大多数是属于买不起房或者无法支付房租的无家可归的人。有意思的是,美国的流浪者中,有几十万是携家带眷的。

  为了解决流浪者住所问题,近年来,美国政府在联邦预算中专门预留了44亿美元用于帮助他们,提出了在300个城市实行旨在帮助流浪者的“十年计划”。

  纽约的一部分长期收容所,就来自于2007年为流浪者建造的套住房,这种套住房大部分是一个卧室的公寓房,里面有基本的电器,包括洗衣机、烤箱,等等。而随着流浪人数的大幅增加,很多只能居住在临时收容所中。

  很多受政府资助的救助中心都承包给了信誉良好的民间慈善机构,承包机构将接受政府委托的审计部门的严格监督,所有开支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这些民间机构作用很大,仅纽约就有500家救助中心,其中最大可容纳1000人,335个家庭;最小只能容纳10多人。有些慈善机构和教会,也提供一些可以随时入住的临时庇护所。

  这些年来,由于外地涌入纽约的流浪家庭太多,市政府为了控制开支,正在努力使这些家庭自愿离开庇护所,或住到亲戚朋友家里。自2007年以来,纽约政府共为2654户流浪家庭及个人提供了回家的单程费用,每年费用约为65万美元。

  流浪者虽然生活状态特殊,但他们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合法权益同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一次,纽约市警察局得到线索,说在某公园一个废弃不用的大垃圾箱里藏有一些违禁物品。他们撬开了这个垃圾箱,结果发现里面果真有一些违禁物品。但事情的蹊跷在于,里面同时也发现一个常年住在其内的老乞丐。后来,纽约市警察局因此被告上了法庭,原因是乞丐的辩护律师认为,这个垃圾箱本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废品,而对他的当事人来说,这个废弃不用的垃圾箱就是他的家,他吃在此,睡在此,里面藏着他全部乞讨来的私人物品。而纽约市警察局竟然无视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没有得到法院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侵犯了一个公民的家。

  最终,法院的庭审结果是:警察局负责修复这个垃圾箱,并赔偿原告的损失。至于违禁物品,由于罪行轻微,只判决原告,也就是那个乞丐,负责公园里一条街道一段时间内的卫生。

  4 日本:经常为流浪者提供免费体检

  2012年4月,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的一项统计表明,日本全国有9576名流浪者生活在城市公园和河川边上,其中绝大多数为男性,女性仅有304人。

  日本很多流浪者原本是社会各个阶层的从业人员,有些甚至是老板。他们或者是因为工作上犯了错被开除,或者是因为经济危机导致失业或破产,但受到日本的“耻感文化”影响,这些日本人觉得十分羞耻,无颜面对家里人,也不愿拖累家庭,因此便选择了流浪。

  日本的流浪者和许多国家的流浪者不同,他们中没有一个人沿街乞讨,原因是:首先,日本的法律规定,乞讨是一种犯罪行为,一根烟也不行。

  其次,也与日本的“耻感文化”有关,流浪可以接受,卖艺甚至卖身都可以接受,但宁可饿死也不能乞讨,认为“宁可穷其身,不可穷其志”。

  再次,日本的社会救济制度比较完善,并且政府和一些非政府的福利机构、宗教机构等都会不时对流浪者进行救济和补助,流浪者的基本生活条件能够维持。日本社会保障规定,失业完全无收入者,每月可领到一定数额的失业补助金。

  在东京,针对流浪汉,政府设有“自立支援系统”,这个系统下设“紧急临时保护中心”和“街头生活者自立支援中心”,这两个中心会根据所收容流浪者的不同情况,向其提供住宿、饮食、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他们实现生活自立。

  对于不愿意进入这些机构并接受工作安排的流浪者,日本政府会统一发放蓝色的塑料帆布帐篷,但只允许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日落后)搭建,平时要收起来。

  此外,日本政府和各个福利机构还会经常免费为流浪者们提供体检、洗澡等服务。再加上日本的公厕都很讲究,卫生洁净不收费,洗手液、手纸、搽巾纸、烘手机配置齐全且免费使用,这就给流浪者们提供了很好的生活便利。

  另外,日本的城市车站多,公园多;大车站都很宽大,地上地下好几层,过厅通道布满餐馆店铺;公园也都没有围墙,四通八达,更像是野外的景区;这样就给流浪者提供了安“家”置“村”的有利条件。再加上日本的《食品卫生法》颇为严格,餐馆食物若销不出去,15小时内如不倒掉将处以很重的罚款,这就给流浪者以可乘之机。他们往往成了一些餐馆的“专职”吃客,每到时间店家就给他们准备好了丰盛的免费“大餐”。有报道称,一次大阪市政府为流浪者免费体检,竟发现其中很多人患有高血糖、高血脂等富贵病。

  5 印度:帮助流浪儿童将乞讨来的钱存入银行

  相比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流浪者状况就没有那么乐观了。但这些国家的政府也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对流浪乞丐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救助。例如印度,流浪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在街头乞讨的,他们有的露宿街头,有的住在路边用塑料布搭建的简易帐篷里,有的居住在条件极差的贫民窟中。他们穿梭于大街小巷无处不在,乞讨得理直气壮。

  印度政府负责管理残疾人和街头乞讨者的是社会福利部。1998年,这个部更名为社会正义与权利部。印度的政府部门由于资金有限,无法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也没有成人收容所之类的机构。但是印度人也因地制宜的想出一些应对办法,例如,针对流浪儿童较多的情况,印度开设了名为“儿童发展宝箱”的流浪儿童银行,银行设在流浪儿童收容所里,每隔6个月会选举产生两名志愿者经理。每天会有一名成年职员将儿童乞讨得来的钱收集起来,存入国家银行,以赚取5%的利息。

  这个银行的开设不仅为流浪儿童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来保管他们辛苦讨来的仅有财富,而且也借此让他们学会一些生活技能、预算和理财等技巧,并培养自我管理意识。

  与印度相似,巴西的流浪者中有很多是孩子。据巴西社会福利部统计,巴西约有50万流落街头者。在巴西,有句口号是“不要给小钱,给他们做人的权利和机会”。就是说不要随便给乞丐钱,这样只会使他们长期流浪街头。政府号召公民向专门机构或慈善机构捐款,由政府或慈善机构来安置他们。

  不得不提的是,巴西的流浪者很有其自身特点。巴西人无论贫富,都活得相当潇洒快乐。走在巴西城市的街头,很难看到愁眉苦脸、蓬头垢面的人。大多数乞丐们的衣着都干净整齐。即使没给钱,有些乞丐也会微笑着挑起拇指,点一下头,表示没关系。

  巴西政府为了鼓励这些流浪者,使他们重新找到生活的快乐,还举办了“流浪汉世界杯”,又名“无家可归者世界杯”。汉浪者不分男女,均可免费报名参赛。组委会能提供免费的来回机票和食宿,因此每年有近3万名流浪者在争夺几百个参赛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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