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草原生态保护与牧业生产发展、牧民收入增长的矛盾已经到了很严重的程度:生态遭到了破坏,牧民也没有富裕起来。照此方式发展下去,未来的情况会更糟,生态和生产生活会“三败俱伤”。 除去天灾,人为因素中,超载过牧是草原生态恶化的主要成因。为实现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必须实行生态优先战略,国家花钱把牧民转出去,把牲畜减下来,以在保护草原生态的同时,让牧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活水平稳定提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让草原绿起来,牧民富起来。 生态与发展的矛盾是草原牧区的主要矛盾 牧民的日常生活是放牧,羊群是其主要的谋生手段。牧民要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主要出路就是增加牲畜数量,走外延扩大再生产的道路。新中国成立以来,牧区牲畜头数增加近10倍。近2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牧区旗县每10年增加1千万头牲畜。放牧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牧民主要的生产方式。放牧的生产成本仅是舍饲的几分之一,劳动强度也小得多。 国家可持续发展要生态优先。牲畜数量持续增加,使草原长期处于超载状态,造成草原生态持续恶化,严重威胁草原生态安全。6大牧区超载率,最低的也达48%,高的达到接近1倍。草原作为碳库、氮库、水库、基因库、氧吧、挡风墙等一系列生态功能受到严重影响。 超载过牧不仅破坏草原生态,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牧民增收问题,最后必然是生产生活遭困。从目前的现实看,牧区普遍严重超载,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牧民收入低、增长慢的问题日益突出。也就是说,即使把生态完全牺牲了,牧民也富不起来。据调查,从长远看,一个牧户要解决温饱,须放养300只羊,约需6000亩草原。据此,我国120个牧区县的近520万牧民,按照100万牧户计算,就需要60亿亩草原,正好是全国的草原面积。显然,靠此致富牧民的路子是走不通的。 化解草原牧区矛盾的切入点 减畜减人,即减少牲畜、减少牧民,是实现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政策设计的主要目标。 减少牲畜,采取经济补偿和加强监管二种办法,一手软,一手硬,且要软的更软,硬的更硬,真正把超载牲畜压下来。牧区生态补偿政策要在去年西藏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所有牧区,同时提高补偿标准。按照目前264个牧业半牧业县超载1-1.5亿只羊单位,每只补偿100元计,约需100-150亿元。要强化监管,对超载地区和牧户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减少牧民,要采取“掐头、去尾、带中间”的办法。“掐头”,即把年老的牧民采取社会养老的办法养起来。“去尾”,即对牧民的孩子上学直到高中甚至中专的费用全免,使之一开始就适应城镇生活,从而减少牧民的后备队伍。“带中间”,即对中青年牧民进行转产转业技能培训,增强其择业的能力。对牧民进城在户口、子女上学、住房、就业方面给予政策照顾。但是,享受上述政策的所有牧民,前提条件是必须把牲畜减少到草畜平衡点以下。 根本转变草原牧区的生产生活方式 发展现代畜牧业。在草畜平衡点以下,改造传统畜牧业,发展现代畜牧业。要加大棚圈、饲草料基地及储备库建设力度,缩短放牧期,增加补饲和舍饲时间。要改变“牦牛变成黄牛、黄牛变成绵羊、绵羊变成兔子”这种品种严重退化、优良品种比例过低的状况,通过良种补贴,加速品种更新和优良品种推广。 加快牧民定居点建设。牧区人烟稀少,牧民居无定所,没有基本的社区人文环境,生活成本高,无法享受现代文明成果。无论从文明进化规律看,还是从社会管理、经济振兴、民族团结等方面考虑,实现牧民定居都是一条必须要走的路子。 实施草原牧区重大工程创新体制机制 “四大工程”。围绕减畜减人转方式,设计四大工程,即科技兴牧工程、牧民定居工程、牧民转产转业工程、牧区防灾减灾工程。 完善草原家庭承包基本经营制度。要因地制宜,实行不同形式的草原经营方式。鉴于牧区的特点,大多数牧区可能实行草原“承包到户,联户(合作)经营”的模式为好。 科学放牧。科学合理划定禁牧休牧轮牧区,严格实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对落实制度好的地区和牧户给予补贴,对违规的进行处罚。 提升草原行政管理层级。我国草原行政管理机构层级低、人员编制少,执法监督体系不健全、基础手段落后,难以适应生态优先的草原牧区发展战略要求。为此,可研究探讨提高草原管理层级,统筹协调草原保护与牧区发展。 完善法制。主要是解决有法无规实际执行难的问题。包括法律上有条款,但没有配套条例和规章,无法操作。要强化执法。按照健全体系,改善手段,充实队伍,提升能力的要求,加快草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主任马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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