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工资如何计税
【正文】 钟税官: 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拟长期聘用一批兼职人员,对于这部分人员,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们把握不准。另外,对这类兼职人员,我公司是否要像对待正式员工一样,为其交纳养老保险? 某公司财务人员 某公司财务人员: 一般来说,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所谓非独立个人劳动,是指个人所从事的是由他人指定、安排并接受管理的劳动,工作或服务于公司、工厂、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私营企业主除外)均为非独立劳动者。个人从上述单位取得的劳动报酬,是以工资、薪金的形式体现的。而劳务报酬所得一般属于个人独立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或属于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是判断一项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如果上述兼职人员与你公司存在工资、人事方面的关系,那么为你公司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范围;如果仅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你公司工作,那么所得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范围。 又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你公司可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处理有关基本养老保险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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