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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推公选领导干部的问题研究

 崔纽藏 2010-12-01

关于公推公选领导干部的问题研究

2010-03-12 12:13来源:中共九龙坡区委组织部   作者:罗顺卿
实行公推公选干部的方式选拔领导干部,是中央和市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性规定,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2008年,我区出台《关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并拿出5个处级领导职位面对全区进行公推公选,取得较好实效。本文拟结合此次实践,对公推公选好的做法、成效以及不足进行初步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创新工作方法,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一)着眼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路径选择,强化职位竞争度。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必须科学开展素质测试,形成公平竞争的“赛场选马”机制。在此次选任中,有74名后备干部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主方式报名,通过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试后,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的前5名进入面试。经“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面试后,4名选手参加竞职演讲推荐大会,其中明确得票数前3名人选为考察对象。最后,每个职位有2名人选由区委全委会进行票决。每个环节都有2名以上选手,从而增强职位竞争度。

(二)着眼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本质规定,努力扩大群众参与度。一是全区200多名正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竞职演讲大会,进行民主推荐投票。并按照推荐票得票多少,确定每个职位得票数前3名人选为考察对象,从而扩大群众有效参与推荐的面。二是进一步拓展考察谈话范围。干部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查阅相关资料等多种形式,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提出人选。在考察谈话中,既找单位领导、普通干部职工,又找服务对象,扩大考察谈话面。三是改变过去常委会决策方法,将考察确定的2名人选提交全委会进行差额票决。在讨论任免干部时,向全委会做好民主推荐、测评、考察、年度考核、干部本人意愿和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情况说明,同时播放干部声像资料,让全委会委员直观了解干部基本情况。

(三)着眼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过程体现,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一是公开空缺职位,扩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面。二是公开任用程序,多环节、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公开任用条件,便于群众参与推荐。四是公示考察对象,运用网络、电台、报刊等手段向社会进行公示,提高考察对象情况的真实性。五是公开干部实绩,让群众公开评判。六是公开考察结果,让群众了解考察的真实情况。七是干部任前公示,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增强公示的形象性和贴近度。

二、公推公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推公选形式不利于扩大选拔面。由于公推公选采取的是逐轮淘汰制,因此笔试、面试对于应试者就显得非常关键。一些品德好、工作能力较强、在本单位起骨干作用的同志,由于日常工作事务相对繁忙,考试准备不够充分,考试成绩一般,极易被淘汰。

(二)公推公选部分环节工作不尽完善。试题针对性不够:笔试内容偏重于理论,尤其是政治理论,对考生的实际领导能力考察较少,考分也相对集中,无法拉开档次,很难说上线的同志一定比其他同志水平高。面试考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出于保密的要求,临时召集的面试考官对面试要求的理解不尽相同,在具体操作上存在差异;加上考官来自本区各部门领导,缺少业务培训,评判标准掌握不一。确定拟用人选缺乏科学依据:一方面考察容易存在失真现象,公选入围如果能被提拔使用,既给本单位带来荣誉,又空出新的编制和职位。个别单位领导甚至会要求有关人员对被考察对象“只戴花,不栽刺”;另一方面考察结果没有量化,群众对被考察人反响都较好,没有发现考察对象有重大问题,优劣往往不易区别。因此,无充足理由,常常以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用人选。这样的做法,显然不能完全适应领导职务、职责对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特别是实际工作能力和群众基础的要求。

(三)公推公选成本过高。公开选拔程序多且严密,本次公推公选从方案酝酿至研究任用,历时两个月。这种较长周期的选人用人,需要组织部门投入很多人力和精力,又影响被招考岗位的工作进展。同时,工作费用也较高。

三、寻求解决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推公选工作

(一)规范公推公选形式。在报名人数较多为提高效率而采取逐轮淘汰法的情况下,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可以适当再增加,比如可从取前5名,放宽到取前8-10名,从而拓宽选拔的面。在岗位报名人数不多情况下,可以采取综合淘汰法,即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计入总分,确定组织考察的对象。 

(二)完善公推公选机制。一要加大试题的针对性。试题要针对岗位需要和目前干部的现状,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重点测试干部应知应会的内容,加重对分析解决问题方面的试题比重,了解考生具备的实践经验。同时还可以在笔试、面试完成以后,增加实景案例分析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门的课题调研,以检验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二要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专兼职相结合的“专家型”面试评委队伍。实行面试评委资格制度,一般应具备业务水平高、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守纪律,并有相应的评判干部的工作经验等条件。评委的资格应通过考试和考核来确认。三要改进干部考察工作。通过拓展预告、独立民主测评、扩大谈话范围、建立评价反馈机制等“阳光考察”方式,扩大考察工作的民主;采取静态、动态、延伸考察方法,提高考察工作的质量,确实做到选好人、用好人。 

(三)降低公推公选成本。一要使用一批优秀干部。对公推公选中发现的优秀人才,进行分析排队、优化整合、合理使用,尽量把他们安排到有用武之地的岗位上去发挥作用、施展才华。二要储备一批优秀干部。可以将落选者中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去加以培养。三要引进一批优秀干部。针对全市或全国性的公推公选,可以从外地落选者中,选择一些紧缺专业人才、一些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和一些年龄轻、学历高、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在本人愿意的前提下,引进安排到相应的岗位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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