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错:国家成了养老险买单的对象
逾越自身角色的国家监管者2007年时,为了“避免新华人寿动荡局面公开化”,作为监管机构的保监会,深度介入了新华人寿内战。保监会作为监管者,自是有权调查保险资金可能的违规使用,也有权审查高管任职资格等;但召集公司高管开会宣布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的重要人事决定,确属罕见之举。
保险保障基金的来源,是保险公司在按照各类业务收取的保费中按一定比例缴纳的,即是说每个购买过商业保险的消费者,都有一笔或多或少的钱是用来溢价购买新华人寿的股票了。
这还不算完,为了达到治标又治本的效果,“解开新华人寿僵局”。2009年初,国务院批准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将持有的新华人寿38.8%股权,继续溢价转让给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这两家倒手的后果有二:一是新华人寿成了标准的“国有控股公司”,简称国企;二是保险保障基金第一次出手运作,就净赚了12.5亿元。
下台前 留好退路2009年初,国务院批准汇金公司接盘。与此同时,孙兵为自己以及众高管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而在汇金公司真正到来之前,如同上文所说,众高管已经变成了捞钱的。孙兵同时却做了另一件事,把这份原本投保在自己公司的保单,转到了中国人寿,并且对退出附加了不少苛刻的条件,包括支付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