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中的抽样按审核计划中的产品类别,每类至少一个样。 本条款是执行7.1的策划或在7.1的策划大框架下进行深入细致的再次策划,使生产和服务的受控条件得到完善,如编制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其内容包括: a)必须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这些信息来源于7.3.3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删减7.3时,就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顾客提供的图纸、实样、工装等),或7.1中给出的有关文件,如服务规范等。这是实施细节策划的依据,应记录这些信息和细节策划的文件,如派工单、流程图等。但有的审核记录中只有派工单,而无任何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就偏离了审核的要点。 b)记录有没有作业指导书,写出其文件编号或文件名称。 c)使用适宜的设备。一是指7.1中规定的加工设备;二是指能满足精度要求的设备;三是关键设备,就是对其适宜性的审核。 d)首先记录专用装置。通用装置的选择是否满足产品的精度要求。 e)现场观察到的监视和测量活动,以当天看到的为主,也可追记近期的活动和记录,以确保过程的输出满足规定的要求。 f)是对原材料的投产(装配)、过程检验、成品检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等过程输出质量的控制程度的审核,是对这些活动的职责、权限和要求是否落实到位的审核,审核记录应能证明这些活动进行的有效性,如检验人员姓名,放行的产品,交付状态,有无售后服务活动等。本条款的a)—f)表明生产和服务的过程是否处于受控状态,若有失控的环节就是不符合项。 7.5.1的e)、f)仅审核检验活动是否正常进行并不强调检验记录,而8.2.4则是强调检验的依据和证据,即产品符合性。 查: a) 产品特性数信息: ① 图纸/工艺流程卡/图标/行标/样品等 ② 生产计划/生产任务/生产派单,记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③ 产品特性指标/参数 b) 必要的作业指导书:列上文件名称、编号 c) 适宜的设备:现场看到的加工设备、生产设备、关键设备、评价确保过程能力 d)监测装置:描述现场使用的检验器具,仪器是否能满足产品的精确要求;工装是否满足生产过程的能力 ; e)实施监视的测量: ①记录现场看到的各岗位操作情况,尤其是特殊过程(在7.5.2反映) ②查看各岗填写的原始记录情况,关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是否体现自检/互检等情况; ③工艺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记录; f)放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①产品放行的条件:最终成品经检验合格; ②交付和交付后的活动:按合同期限交付,交付后实行”三包” 免费维修一年,提供售后服务、技术指导、培训和备件供应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