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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标准,实现“同命同价

 wzzxx 2010-12-09

全国统一标准,实现“同命同价

今天浏览了我国统一因工死亡补助金标准 实现“同命同价”的信息后,打心里有一种喜悦,在修改后的条例草案中得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按照规定,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我认为:第一、首先给工人戴上了一条安全带,从心里上减少了压力。现在的车辆这么多,无形之中就给上下班的工人带来了很大的危险,有句话说的好“你不找他,他找你”、“常走池塘边,没有不湿鞋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时在赶上班上有事加班或者是家庭中有事赶时间上班,就有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情,有了上述的条例,即便是有了事,除了工亡事故,家庭和孩子除了失去亲人的悲痛外,还有一定数额的补助金来支撑家庭,来供孩子完成以后的学业或事业。第二、在上班下班途中不论是机动车事故还是非机动车事故,都应为工伤。上班是工作的开始,下班是工作的延续,所以在上下班路途中出现的任何事故(除本人负有主要责任外)都应该属于工伤,这是不言而喻的。

除此之外,还有些疑问:同命应该怎样理解?是指的国家承认的事业单位的职工,还是所有的人,包含私营企业甚至是农民工在内吗?同命的范畴是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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