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受理对象: 18周岁以上,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本市或外省市人员均可;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境内企业。 质押物范围: ⑴金银饰品 ⑵钻饰 ⑶珠宝玉器 贷款额度: 评估价的50%~70% 收费标准: 每月按贷款金额支付相应手续费。 所需材料: 1.物品及相应发票(如丢失要有来源证明); 2.客户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客户为机构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贷款期限: 单笔贷款合同期限为1日以上,3个月以下。 贷款手续期限: 在受理的前提下一般公司内部手续只需1个工作日。 操作流程: 业务咨询及客户申请(客户需持所要证明) ↓ 对所质押物品进行鉴定 ↓ 办理质押手续 ↓ 双方签定质押合同 ↓ 客户取款(客户融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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