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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大法(中篇)

 昵称5262476 2010-12-26

良知大法(中篇)

 

一、绝对真理

世间真理都是相对的,仅在一定范围或一定时空内正确,离开了特定范围时空就不适用了。有没有一种适用于任何环境时空任何范围,“放之四海而皆准,质诸古今而不疑”(程颐语)的普遍真理、绝对真理呢?

 

有。

 

《中庸》第二十九章:“故君子之道,本诸身,征诸庶民;考诸三王而不谬,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知人也。是故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

 

这里说的君子之道即中庸之道,也可称之为良知之道。这是世出世间的至高原则和真理。对这一真理认识不够,思想的精妙度、含金量就会受到影响。世间任何思想、学说、信仰、体系、主义如果违背了这一原则,理就成歪理,学就成邪说,教就成邪教。例如,科学如果悖离良知原则,就会走向科学主义,轻者出偏有害,重则造恶犯罪;政治如果悖离良知原则,就会变成苛政乃至暴政。

 

为政以德,德为政本。人类内在道德良知会显现为某些外在道德规范,某些道德规范进一步硬化----制度化及法律化,就形成良制良法。现当代的中囯政治,对良知原则往往不是一般的偏离而是全面违悖。

 

大良知学真理度之高是空前的,良知复兴运动的开展乃是时代的呼唤。有东海儒者提出“良知风暴”一词。现在是到了在各个领域尤其是政治领域掀起一场良知风暴的时候了。

 

二、至高至“大”

东海从本性本体层面说良知。儒家证得的道体(即性体)是“天行健”、生生不息的。佛家所悟不生不灭、寂然不动,道家所得虚极静笃、玄然无为,两派对性体的证悟都不全面。唯儒家道体既“寂然不动”又“感而遂通”,既“无为”又“无不为”。

 

相比印度佛教,对于性体的生生大德,禅宗的认识相当深入。有一个著名的禅宗公案叫“婆子烧庵”:

 

有个婆子供养着一个和尚,大概有二十年。婆子想检验一下和尚的修行,于是经常叫一个年青的女子送饭服侍他。一天,婆子令女子抱住和尚问:“现在感觉如何?”和尚推开女子说“枯木倚寒岩,三冬无暖气。”女子把和尚的举动与言语讲给婆子听。婆子说.:“我二十年只养了一个俗汉!”于是赶走和尚,烧了庵棚。

 

用佛教小乘及道家的标准衡量,修到如此境界,高得很了,何俗之有?但在禅家,

道(自性)是活泼泼充满“生”机“生”气的。枯木寒岩无暖气,非真禅真道也。

 

六祖慧能曰:“何期自性本自清净,何期自性本不生灭,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无动摇,何期自性能生万法。”与限于“不生不灭”的佛教诸派,“自性能生万法”的证悟就进了一步,深了一层。

 

不过,如此表述和解悟仍不够精确。“自性不生”是“无为”,“自性能生”是“无不为”。禅宗以“无为”为体、“无不为”为用,虽讲体用一如,难免重体轻用,仍有割裂之嫌。纯“无为”之体,不可能产生“无不为”之用,或更严格地说:无为与无不为是性体的两种性能德用,两面一体,不可分为体用。与良知大法相比,不论义理、“事相”和作用,禅家的健德“生”机究嫌不足。

 

例如,禅师们知道“触目菩提”,触到政治却不“菩提”了;知道“神通及妙用,挑水与担柴”,却不知“神通及妙用,民主与科学”(科学开发制度建设,无非自性本体之妙用也。当然了,不问政治不重科研,正是出世法的特点,禅宗本质上仍然是出世的,不宜深责和苛求。这里仅作事实判断。)

 

还有怎样对待欲望的问题。欲望本身是非常美好的,是人生追求创造的“发动机”和成德成圣的原动力。欲望发而中节便是善心善行,逾分过度,才成为恶。对待欲望,关键在于怎样节制、引导、转化、升华,而不能加以禁止和灭绝,那是违反人性天道的。熊师十力批佛教有反人生倾向,法眼独具。

 

在古今儒家中,东海良知学的真理度也特别高大。比如,仁性良知兼备道德精神、制度精神和科学精神。阳明学能够重点把握其道德精神,公羊家能够高度领会其制度精神(仁性良知,同义复词,仁分内圣外王,公羊家为外王学),但两派对蕴含其中的科学精神都认识不足,对良知的把握就不够透彻圆满。

 

三、不二法门

本体本性是不二法门,是超越相对、差别的绝对。在现象层面,意识与物质、主观与客观、理与欲、静与动、知与行、自与他等等有别,在本体层面,它们则不分彼此、完全一致。

 

尽管不够全面和透彻,传统儒佛道三家毕竟对本性本体都有相当认识,都是颇得人生宇宙“真谛”的,其余古今中外所有学说体系在这个问题大多茫茫然,即使局部正确,不过“俗谛”而已,如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不识根本,古代法家和亚西方马家更是错误。

 

更多学说则象诸瞎子摸象,摸到了局部。例如,本体非心非物而兼具心物两种性质。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虽都大偏,毕竟各有所见。

 

一些读者以为良知主义是唯心论,严重误会。如果改称“唯本心论”就对了。佛教也是“唯本心论”,“三界唯心”的心,指的就是本心。内而意识心,外而色身及山河大地日月星辰,都以本心为依据,都是本心的显化。所以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王阳明说的更直接:

 

“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若草木瓦石无人的良知,不可以为草木瓦石矣。岂惟草木瓦石为然,天地无人的良知,亦不可为天地矣。”

 

这个本心,“级别”与道家那个生天生地生人的“太极”等。庄子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所说的“一”,指的就是“道”,也就是太极。(后人于“太极”之上另造“无极”一词,叠床架屋,多此一举。)天地与我并生,意谓天地与我并为“太极”所“生”。

 

又如,利己利他,都是良知的作用,两者同出一体不可割裂。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各抓住一点“主义”之,前者“过”了,后者“不及”,虽性质不同,出偏则同(详见拙文《利已主义批判》)。又如,本性至善,习性多恶。性恶论对人性的认识停留在习性层面,不识本性。不过性恶论有见于习性之恶,也算摸到了局部。

 

求同存异,先要辨异。某网友有句话说得很好:研学理,重分际,致大用,贵融通。建立在“分际”之上的“融通”,才是真正的“融通”。可笑一些学者不研诸家义理,不知各派“分际”,一味求“统一”讲融通,不过苟同横通而已。

 

四、各有妙用

从“分别”的角度看,东海儒家岂但与西方文化大不同,与东方佛道两家及其它诸子百家大不同,与儒家古今各派也多有不同。从“统一”的角度看,东海儒家与古今中外各宗(宗教)派学派都有相通“相同”之处。

 

且不说佛道两家与儒家对性体道体的认证相近,且不说墨子的利他主义,西方的自由主义,与儒家的利他精神、自由精神相通,便是基教的神本主义、杨朱的利己主义、法家权术势思想、马家的阶级斗争学说,虽然错误也并非完全错误,可以说,它们都程度不同地摸到了大象的局部或一点,存在程度不同的合理性。即使是邪教,也不是完全、绝对、彻底地邪恶“非理”的,否则就无人“受教”产生不了影响了。

 

对待各种学说信仰,良知主义(仁本主义)具有至高无上的宽容度。佛教有佛教的作用,道家有道家的作用,自由主义有自由主义的作用----如果受到儒家的指导,它们的作用就可以更大地发挥出来。神本信仰、利己主义、法家思想及阶级学说,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及历史阶段中,也都各有其特定的作用。

 

良知主义认为,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没用的。垃圾放在合适的位置,也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道在屎尿,换过来说,屎尿有道,屎尿在道。

 

同时,没有任何东西是绝对不可转变、不能改良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垃圾也可以转变成为珍宝。既使没有条件转变垃圾的性质,垃圾也未必绝对没用。有时“没用”本身就是一种用,就象某些细菌对于健康之必要一样。

 

五、辨异求同

良知主义对异端外道的批判是在尊重自由、遵守良法的前提下展开的。我们认为,对异端外道进行指导和改良是一个历史性的文明过程,只能通过义理争鸣、思想教化、良知启蒙而达成,来不得一点点强制手段暴力行为。

 

西方社会对待基教的方法和态度值得我们学习。作为传统之一,不管基教历史上犯下多少罪恶,只要它能够接受良制良法的有效约束了,不会再乱来了,就可以给予一定的尊重和保护。

 

良知主义至高无上的宽容度,体现在对异端外道及论敌话语权的尊重上,体现在对民主自由和王道政治的追求上。我说过:

 

“任何外道包括邪教信仰,在法律层面都应该得到平等的保护,信仰者的人权也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如果外道信仰者的权利受到侵犯,文明人特别是文化人,都应该站出来呼吁施援。这方面,情归情,理归理,信仰归信仰,人权归人权,文化人应该区别清楚。”(《反对神本主义,弘扬中华文明》)

 

对异端外道,存异先辨异,求同不苟同。追求制度宽容与坚持儒家立场、批判异端外道的偏颇错误与尊重它们的话语权,思想理论的慎思明辨与为人处世的大度能容,研明学理时的了别分际与兴起大用时的消化融通,属于不同范畴的问题,又都属于良知的作用和表现。

 

东海良知学极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极高明的时候,佛经道藏都是赘物,尽精微的时候,祖来杀祖佛来杀佛。这是论义理时的一丝不苟寸土不让;极广大的时候,见鬼纳鬼见魔接魔,道中庸的时候,牛溲马勃无非妙药。这是致大用时的无不可用无所不容。

 

六、恶复仇

宽容与疾恶是两回事,儒家宽容异议但不宽容罪恶,宽容恶言但不宽容恶行。如果邪恶从言论落实为行动、形成了现实罪恶,就应受到良法惩处或者正义报复。这种惩处和报复正是良知力量在政治、法律及个人行为上的体现。

 

在儒家,仁者爱人、恕以待人与以直报怨,“为政焉用杀”(《论语》)与“十世之仇可复”(《春秋》),“行一不义杀一无辜而得天下不为也”与“诛一夫”(《孟子》),都是相辅相成的。

 

儒家重视除恶,曰“遏恶扬善”,曰“除恶务本”,曰“刑一恶而万民悦”,曰“诚意者有为善去恶之意” 等。敢于见血的才是真刀,勇于除恶的才是大儒。王阳明、曾国藩等都是良知信仰极真、践履功夫极深的儒者,所以在除恶方面特别富有智慧、勇气和力量。

 

儒家以制度性制恶为主(义刑),但也不反对个体侠义色彩的制恶行为(义杀)。曰“以直报怨”,曰“父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子夏在问孔子如何对待父母之仇时,孔子答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春秋公羊传》中凡有复仇事,必大书特书。公羊家认为,天下无道之时,个人不妨凭一己之力用极端手段去追求自然公正,去恢复历史中的正义,使人类历史不致因政治持久失序而陷入过度不义的泥沼。

 

公羊家认为,君臣“义合”,父子“天属”,在父亲无罪为君所杀的情况下,君臣之“义”就自动消失,可以为父复仇。“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子不复仇,非子也”吴伍子胥为报父兄之仇,曰:“我必覆楚!”后破楚,鞭王尸,终雪大耻,《春秋》褒之。太史公赞曰:“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详见《大复仇论》及《杀人不碍大慈悲》诸文)记住东海《大复仇之歌》的教导:

 

“小怨能忍算你有量/大仇不报是你太孬/如果法律不给作主/就应撇开法律自己作主/还自己也给社会一点公道!”

 

七、勇为行者

良知是一门大学问,值得慎思深研,但不能局限于此,儒者不仅应为学者,更应为行者,在事事物物中致良知,将良知贯彻到人生每一事每一时每一处,将良知落实到各种实践活动中去----上面所说的优化制度、批判异端、以直报怨、勇于制恶等,都属于致良知的表现。

 

良知如佛性,人人具足,人人平等,如《坛经》所说:“吾今教汝,识自心众生,见自心是佛。……汝等诸人,自心是佛,更莫狐疑,外无一物而能建立,皆是本心生万种法。”所以任何人都不应自卑自小。小看自己就是小看了生命小看了良知。

 

《教父》中有句话:只要愿意,即使是最卑微的人也能寻找向最强大的势力报复的机会。说得好。但此言仅从“报复”的角度强调人的潜力,肤浅片面。特借来下一转语:只要愿意,即使是最卑微的人也有机会成为强大的人或者迸发强大的力量。

 

正如枭诗所写:上帝摩罗不敢侵,真强至大是仁心。人天强势休违逆,违我终沦黑洞深。良知仁心,至强至大。强大到什么程度?上帝摩罗不敢侵!每个人都可以做到敢言敢怒敢爱敢恨,不淫不移不屈不挠,都可以与历代圣贤一样了不起----世人往往不知道、不相信这一点,总是垂头丧气总是低三下四,所以起不了。

 

人世间事,有人能做到的,人人都能做到,只要时间只够,只要肯努力,只要有机会----机会是靠人去创造的。良知行者可狂不可妄。妄者盲目自满、虚骄浮夸、有言无行、尽是虚招不中用;狂者知行合一,积极进取、不屈不挠、充满自信、真枪真刀敢碰硬。儒家特别强调践履功夫,就象吃饭,说食不饱,他人代食,更不能饱,良知大能要靠每个人“亲自”去开发。

 

 

尽管良知人人皆具,人人都是潜在的良知佛。但能否真正信仰、透彻理解、付诸实践、圆满证悟,信解行证的程度怎样,表现是不一样的,生命之优劣高下善恶圣凡由此而分。

 

对于个体来说,良知是生命之本、道德之根、一切学问之头脑。以之规范自己,以之指导学习生活工作实践,可以避开邪路少走弯路,取得事半功倍之效,至于精力旺盛精神纯粹身心健康,更是不求其然而然了。

 

坚定信仰良知,能够更好地开发生命潜能,安立自家心命;深入证悟良知,能够获得心灵、意志、道德之自由。这样的自由人,无论干什么都能比较合情合理正确妥当,无论从事那一行业,能做得比较出色

 

八、天确实“神”

一些读者以良知主义为无神论,是严重的误会。我们反对神本主义但不是无神论。对于“神”(或者宇宙中比人类更高级的生命形式)的存在,我们既不肯定也不否定。我们认为,既使有“神”,神性与人性必在本质上必是相通相同的。神类与人类一样都是生命本性所现的“象”、所生的“物”。本性才是“神”不可测、妙不可言的。

 

以前对董仲舒天有意志的神学、神秘主义的“天论”及天人感应思想认识不足,曾妄加诟病。董氏“天论”固然有迷信成分,对天人感应的理解未免牵强附会(董氏“灾异”之说,把若干自然现象同帝王的失德行为作系统而简单的类比。如阴雨象征什么,天旱象征什么,四时失时、日月失序、山崩地裂分别象征什么)但其中的正确性和积极意义亦不可一棍子打死。

 

“天”在董氏笔下,有自然之天、道德之天、神灵之天、本体之天(宇宙生命大系统本体,即东海学中的仁、良知、无相大光明等概念)等多重含意。作为本体的天,尽管不象董氏所认为的那样,具有人格化的意志、情感、目的,但人类的一切意志情感目的都潜在于、根源于本体之天,都是本体之天的产物。在这个意义上说天很“神”、天有意志、情感、目的,也未尝不可。只不过,这个天的意志、情感、目的是由人来体现及实现的。

 

天人感应原是天人合一、体用不二题中应有之义。天地万物和人类生命一体同仁,相互之间存在某种感应关系是自然的,只是不象董氏所理解的那样肤浅僵化一一对应罢了。

 

九、参赞化育

本体本性所蕴藏的功能神奇无限、神妙莫测、显化无穷、开发不尽。显化是本体本性之主动,即“天之所为”,开发是人之能动,即“人之所为”。这种潜能的显化和开发是逐步、渐进而又永无止境的,人类永远无法完全开发,甚至是也无法完全想象,用庄子的话说,“莫知其极”。

 

因缘无穷无尽,变化“莫知其极”,一切一切都在发展变化之中。人能弘道,格致正诚修齐治平就是“弘道”的过程,就是人类从科学、道德、政治、社会等不同角度对本体潜能进行开发和利用。

 

科学可以进益求进,技术可以精益求精,艺术可以美益求美,思想可以深更求深,心灵可以善更求善,道德可以高上加高,社会、政治、制度等各种环境可以好上加好。这一切都是没有止境的。现在绝对办不到的事,千万年之后或可以办到,这一个世界这一期宇宙完全不可能的事,另一个世界下一期宇宙或有可能。不用太久,几千年以后人类看现在,恐怕就象现在看未开化的原始人一样。

 

人与天地万物都是宇宙生命系统本体所“生”,但人在自然界占有特殊的地位,具有特殊的作用,人可以“参赞化育”。儒家特别讲究尽心尽性,不仅尽己之性,还要尽人之性并进一步尽物之性,从而参与、助成天地之化育。多么积极进取,多么“主观能动”。这是人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价值的实现。这是儒家与佛道两家不同的地方。《中庸》说: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第二十二章)

 

尽己之性是立己成己,尽人之性是立人成人,尽物之性是成物。孔子“仁者爱人”、“知者知人”,是从人与人的关系立论的,爱人、知人都属“成人”的工作;《中庸》以“成己”为仁,以“成物”为智,仁知之学扩充到人与物的关系,这也正是易经“范围天地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的深意。

 

如果说尽己之性需尽伦,尽人之性要尽制(良法良制),那么,尽物之性就需要格物致知的科学精神,三者同属明明德、致良知的“范围”。

 

只有尽己之性才能尽人之性尽物之性,即只有成己才能成人成物,反过来,只有尽人之性尽物之性才能更好地尽己之性,只有成人成物才能高度地成己。佛道两家在尽人之性、尽物之性方面不够重视,故在尽己之性方面终究不如儒家浑全圆满。2008-11-1东海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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