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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东东东gd 2010-12-26

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一)资产减值差异分析

新会计准则要求资产提取减值准备,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且资产减值准备一旦提取,一般不允许转回。(注)而税法规定,除了坏账准备外,其他资产减值不允许税前列支。

(二)公允价值计量的差异

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譬如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等资产计价,存在多种计量模式,尤其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对相关资产的后期确认的成本、费用等损益结果有直接影响。

但关于公允价值计量与税收之间的关系,现在还并不十分明朗。譬如,投资性房地产在后续计量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当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发生波动时,价值差额部分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确认为当期损益。但税法还不明确是否允许税前列支、是否会在当期对所得税产生影响。

(三)损益计量方面的差异

比较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损益计量方面的差异,我们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会计制度及原准则与税法的差异继续存在

对于存货计量、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计量等方面还存在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比如研究费用在会计核算时一般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要求在受益期间内摊销或者计入无形资产价值。再比如固定资产折旧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方面的差异,直接影响当期折旧金额,进而影响当期损益及企业税负。

2.会计制度及原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不再存在

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而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不再计入资本公积,而是作为债务重组收益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原来的差异在新准则下消失了。新会计准则还原了损益的本来面目,使得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减少。

3.新会计准则带来的新差异

还有一类差异属于新会计准则创造出来新差异,比如,收入准则要求具有融资性质的收入要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而税法对此还是适用于名义价格确认收入并计算缴纳税金,这一差异属于新生差异。

投资性房地产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销。这一规定也会导致会计与税法方面的差异。

对于无形资产准则中土地使用权的核算也出现类似情况。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注:

资产减值准备汇总表

序号

资产项目

准则规定

能否转回

会计核算

1

长期股权投资

 

 

 

《资产减值》准则

 

 

 

不能转回

 

计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处置时:

进行结转

2

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模式计量)

3

固定资产

4

无形资产

5

建造合同

6

商誉

7

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物资产》准则

8

油气资产

《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

9

存货

《存货》准则

 

 

 

可以转回

计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相关资产减值(跌价)准备

处置时:进行结转

 

10

消耗性生物资产

《生物资产》准则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得税》准则

13

融资租赁中的未担保余值

《融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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