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常见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异分析 (1)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差异的原因 一般而言,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在税法上是认可的,因此固定资产的起始计量标准不存在差异。二者的差异均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 ①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产生差异; ②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2)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差异的原因 ①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关研究开发支出区分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应当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追计50%。 ②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时,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主要产生于对无形资产是否需要摊销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比如会计准则规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要求摊销,税法则要求在不少于10年的期限内摊销;会计上提取的减值准备在税法上是不承认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于某一会计期末的账面价值应修正至此时点的公允价值,税法则对此通常不认定,只承认其原始入账成本。 (4)其他资产 ①投资性房地产,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时,会计准则规定可以采用两种模式,一种是成本模式,采用该种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确定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同;另一种是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对于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确定类似于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其他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在税法上一概不予承认。 B.常见负债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异分析 (1)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原因确认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分析 此类预计负债通常在支付时允许扣税,其计税基础一般为0(此类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兑付时允许扣税的全部账面价值=0)。 (2)预收账款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分析 ①如果税法与会计的收入确认时间均为发出商品时,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即会计上未确认收入时,计税时一般也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该部分经济利益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0,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②如果税法确认收入的时间在收预收账款时,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为0,即因其产生时已经计算交纳所得税,未来期间可全额税前扣除,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减去在未来期间可全额税前扣除的金额,即其计税基础为0。
C.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1)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较为典型的是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该类费用在发生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即计入当期损益,不形成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两者之间的差异也形成暂时性差异。 (2)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较为典型的是企业发生的亏损,在税法上允许在5年内以税前利润进行弥补,即该亏损在5年内可以抵扣各期的应税所得,相应地会产生暂时性差异,此差异可定性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