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在河南,有一个叫觉慧和尚摸了一下他的头,说:“年轻人,你很有慧根。”
从此,他信以为真。 王宝说,今晚集合去洗头。他说,我不去了。他认为在外面洗和在家里干洗没两样。 志组织说去溜冰,他也去了。溜冰场内,几百个人溜得忘乎所以,溜冰场外,他打游戏,一样忘乎所以。他觉得没两样。大家同样到了一种境界。境是状况,界是界线。一样快乐。一样忘我。 强说:“去喝酒吧?” 他说:“不去了,我吹笛子!” 强回来的时候醉了,忘了一切的不开心。他吹笛子的时候,没有记起任何事。他觉得没两样。 直至结了婚,他仍然弄不懂什么叫爱。 爱或者只能是一种感觉。他只觉得爱是赤裸裸的,不要一点杂质,没有理由,没有对比。无金钱之乱尔,无才华之污染。 七年前,他爱上芬,义无反顾。直到芬离开的那一刹那。他没有一点的错。或者芬的感觉已经消失了。他没有后悔。 人来到这个世界,或者为了金钱,或者为了谋生。或者什么都不为。 然而爱了,为什么要变,为什么要变! 七年后,他弄明白了。爱其实是一种境界。 他收集了所有对芬的爱,丢了。他重新组织了更加有份量的爱,结婚了。他把这份爱毫不犹豫的交给了玲,为了到达那一种境界。 某一个下午,他和志在路边等公交车,一对年青夫妇踩着三轮车迎面而来。男的在前面努力的踩着车,汗流浃背。女的坐在车后,和一堆盆碗坐在一起。看样子是做烧烤或糖水买卖的。女人拿出一条毛巾,慢慢细心的擦拭着男人脸上的汗水。他们或许没有很多钱,他们或许做的很辛苦。那情景令人感动。我想,那是爱情的最高境界。 志说,宁在天桥底下笑,不在奔驰车里哭的道理很简单,然而,真正做得到的又有几人。 任何一种快乐的境界都是一个人可以达到的。唯有爱情,那一种境界,是两个人共赴的。 感觉从爱情的开始便产生了。有人说“ 最大的痛苦,是梦醒了无路可走。”没有什么可以令人到无路可走的地步。唯有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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