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布碌崙律師黃真提醒,業主除需做到合法出租,放租房屋前也應「篩選房客」,強調以現金預付房租不見得就是好房客。她建議,房客背景與信用記錄必須實際調查,確定人選後再簽租約建立保障,避免日後發生租房糾紛毫無根據。
紐約曼哈坦華埠律師權立宏說,房客拖欠租金、打攪樓內住戶作息,或擅邀親友入住是常見的租房糾紛,以往紐約華人屋主放租房子多不簽租約,或甚至不查房客的個人資訊,遇到惡房客便難以保障權益。
目前全美各大都會區中,加州舊金山的租屋法規對業主要求最為嚴苛,多數房東不僅無權規定租金漲幅,更無法在租約到期時自行解約收回房屋。舊金山小業主協會(Small Property Owners of SF)華人代表招霞認為,購屋置業是華人主要投資,但在舊金山購屋放租卻是「高風險」投資,業主若未具有法律常識,又擔當不起挨告理賠風險,「買房當房東前務必三思而行」。
舊金山小業主協會為非營利組織,專門提供租房法律資訊及糾紛諮詢服務,協助舊金山住房業主維護自身權益。招霞表示,舊金山租屋法規有別於其他都市,凡建於1979年前的舊金山住房都歸租屋管理局管控,而「舊金山新建公寓不多,約90%屋主都受其規範」。許多華人辛苦工作,攢下存款購屋自住兼出租,卻因法律常識不足常遭房客告上法庭,「業主不論選擇打官司或庭外和解,精神與荷包都受創」。
她舉例說,80幾歲的華人老婦在舊金山擁有兩層樓房,多年來放租一樓自住二樓。後來她因行動不便爬梯,要求房客搬走以便搬下樓。原房客雖很快搬走,卻反過頭來告屋主違反租屋條例,屋主只好聘律師打官司,最後庭外和解支付大筆賠償金,更氣出一身病來。
招霞指出,舊金山房東依法不得隨意趕房客,但房客卻享自由搬遷的權利,只要提前30天給通知即可,業主若想「請走」房客,只能是收回房屋自住。「儘管如此,房東還得賠償房客每人5000元,老人或小孩每人8000元,以一家四口而言,賠償金可能高達2萬多元。」
招霞說,景氣不佳失業率高,有房客藉這些規定當起「租霸」,「他們不僅拒付房租,並且找法律漏洞控告業主,取得和解金後拍屁股走人,繼續找下一個倒楣屋主」。招霞分析,許多華人業主選舉時不熱心投票,權益未能受重視,「爭權益之仗未打先輸」。地狹人稠的舊金山房客比例高於房東,近來矽谷科技公司在市區設巴士接駁站,不少年輕員工遷入市區,租屋市場更供不應求。儘管如此,舊金山空屋率仍高,正因目前舊金山租屋條例對業主頗為嚴苛,不少維護房客權益組織更獲政府撥款資助,免費協助房客申訴、提告,「屋主寧願將房屋空置,也不願隨便出租」。
學生老千租屋 華裔房東被詐
為求租客背景單純,不少房東選擇租屋給學生。但近期拉派瑪(La Palma)、喜瑞都兩位華裔房東,透過長堤州大校園網站刊登學生租屋廣告,先後遇上租屋騙子。
過去租屋詐騙案,多半是在Craigslist或其他類似網站張貼租屋廣告,假扮屋主或誠徵分租房客的「二房東」,以騙取上門租屋者的押金、預付首月房租。
近期發生於拉派瑪、喜瑞都華裔社區的租屋詐騙案,加害人與受害人則角色互換,詐騙歹徒專門在網上搜尋做案目標,假扮成租客,並寄送預開的房屋押金及首月房租支票,再以不同理由騙取房東退回部分款項。
既是長堤州大校友,也曾在該校任教的李先生,在拉派瑪市有棟房子待出租,由於聽聞許多朋友租屋慘痛經驗,便決定在母校網站刊登廣告。
一個半月前,中國廣東及香港三位女華裔生,以電郵與李先生聯絡,表示今年暑假後將進入長堤州大,選讀「American Language Institute Program」,三人希望能合租,幾經電郵往返,一個月前雙方達成議定,從7月15日起租,月租為2100元,押金為一個半月的房租,預付首月租金,總計5250元。
半個月前,三位女學生依約寄來5250元支票,李先生以電郵回覆收到支票,就在李先生剛存入支票當日,對方又緊急發電郵表示,其中一位女學生家中突發狀況,急需用錢,希望能先電匯回三分之一款項,該學生在7月中旬會再補足差額。
已存入支票的李先生,不疑有他,便依對方提供帳號電匯回1750元,結果兩天後,他的銀行通知存入支票跳票,才驚覺受騙上當,而自己銀行帳號匯出款項也已被提領,不知去向。
另一長堤州大畢業的華裔Robert,也是透過校園網站刊登租屋廣告,5月下旬一位英國白人女學生發電郵給他,今年暑假後要進長堤州大當國際交換學生,表示想承租其位於喜瑞都的單人房,雙方議訂月租500元,兩個月租金做為押金,須預付1500元。
Robert表示,近期他收到女學生寄來的支票,但支票兌現金額為3450元,他就發電郵詢問女學生為何金額溢開這麼多,女學生表示,父親可能將房租及學雜費開銷一併開在同一張支票上,她現在韓國旅行,請他將多開的款項電匯回她父親的銀行帳號。
次日Robert便至喜瑞都的華資銀行存支票,打算支票入帳後,再將多開款項電匯退回給女學生的父親,但銀行行員發覺這張支票為「Trusted Company」的本票,而且頗為少見,建議他何不寄回這張支票,對方乾脆重新電匯正確金額至他的銀行帳戶。
Robert覺得銀行員的建議頗好,返家寫電郵表示,他將寄回支票,請對方重新電匯款項,結果女學生從此音訊全無,宛如人間蒸發,至今也未出面聯絡這張支票如何處理。
波市出租房屋 5年定檢
波士頓市議會19日通過新法律,規定波士頓市房屋業主必須每五年接受一次房屋檢查,如發現所謂「問題物業」,業主將面臨300元罰款,並將被列入慣性違法者(chronic offender)的登記名單中。
波士頓市長萬寧路表示,業主必須承擔起提供安全和健康住房給租客的責任。這項條例建立了一個積極的房屋出租檢查流程,將保障市府與業主一起提高居民的生活質量。
該項法律將在明年春天開始實行,屆時約14萬波士頓出租房屋將被要求接受每五年一次的檢查。房屋檢查將由監察服務部門負責,會收取象徵性的檢查費用。該部門將增加11名員工來處理這些檢查任務。
在市議會投票中,該項法律以9票贊成,4票反對獲得通過。仍在住院的波士頓市長萬寧路預計將會在今(21日)簽署這項條例。
投反對票的市議員羅斯表示,這項條例將會給好的業主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而卻將焦點從打擊有問題房屋業主轉移開來。而且他認為,這些檢查將會給監察服務部門帶來太大的負擔。
該法律支持者則認為,這個條例保證了問題房屋能夠先被檢查出來,而且它可協助建立有問題業主登記名單。
麻州的出租房屋管制較嚴。列舉9項與居住及火警有關的房東注意事項。
第一項是居住空間的基本要求。麻州的衛生法105條中規定,一般住宅,第一個人應至少有150平方呎的空間。每增加一人,須增加100平方呎。
房東該注意的其他事項,包括天花板高度不可低於7呎,房東必須維持屋宇結構建築,具有防風、雨、雪及老鼠功能,還不漏水。牆沒有洞,無裂縫等。
房東若把一個住宅單位同時出租給4名以上不相干人士,而且這4人各別簽立租約的話,房東必須另行申請牌照。
早前,麻州內多個城市都曾發生非法分租房屋案例,不少人討論州法、市法到底該遵循那個法。屋斯特市早前發生3、4名房東同時被市政府以非法分租罪名告進法院的案子。上個月法院判決,依麻州州法,儘管租住者人數多於4人以上,只要是列在同一租約之上,就未違法。
波士頓市的管制條例于2008年生效,禁止5名以上的全時大專院校學生居住在同一棟公寓單位內。
從2013年的7月1日開始,波市房東必須每年登記出租單位,並每5年申請檢驗一次。
有些城市要求出租單位在出租給新租戶前,須通過市府檢驗。所有的出租單位都應適當的裝有煙霧檢測及二氧化碳警報器。波士頓市還要求房東負責保持這些警報器的電池電力。
房東可以規定房客不得在屋內生火、燒烤,造煙,甚至不可點蠟燭等。
避開惡房客 行家這麼說連年上漲的房地產市場,大大推高房價,為購置用於投資暨出租的住宅或者共管公寓單
位,動輒數十萬元,因此一旦遇到賴租的房客,一個月便可能損失一、兩千元。那麼,如
何剔除壞房客呢?行家建議這麼行事:
●在Kijiji、Viewit或gottarent.com之類網商站刊登招租廣告時,醒目地說明「我們
要對潛在房客做背景及信用調查。」這樣可以嚇跑很多信用紀錄不良或拖欠房租的人。
●不要只是警告說要做背景及信用調查,應該確實對你準備與之簽訂租賃合約者進行背景
信用調查。Equifax及TransUnion都可以幫助你調查潛在房客的債務信用,費用僅20元左
右。如果加入一些房東團體,例如安省房東協會(Ontario Landlord Association),
做債務信用調查時費用可低至10元,而且還可以得到這類團體的其他協助。
●要求潛在房客出示收入證明,例如雇主出具的證明或報稅單。如果是無固定收入的學
生,可要求由其父母或者別的親戚做擔保人,並要求擔保人也在合約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