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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不在感官、名利、情意的极大满足

 在水x一方 2011-01-11

从某种角度言,幸福的表现是自由,幸福的感觉是快乐,幸福的倚靠是满足,幸福的载体是身心。然而,幸福决不可以简化为感官、名利、情意的极大满足。

自由之于身心,在于身无疾病,心无阴影,思无障碍,行无执著;在于“不惑”、“知天命”、“耳顺”与“随心所欲不逾矩”。

快乐之于身心,在于四肢舒畅,百窍通明,待人诚善,处事练达;在于哭是激动惊喜的泉涌,笑是发自肺腑的微笑,悲是怜悯众生的大悲,痛是无私无我的大痛。

满足之于身心,在于德慧双双成就,人生悟得真谛,天地豁然开朗,生命赢得永恒;至于感官、名利、情意是否满足,无足轻重。

幸福不在感官、名利、情意的极大满足,后者却能轻轻悄悄埋葬真正的幸福。然而,今人多将幸福界定为器官享乐、名利双收、贪得无厌、做大做强之类。

在此整体氛围之下,我们的教育也便迷失,有且只有教授知识、方法、技术的功能,有且仅有强壮身体、统一思想、引导功利的目标。

幸福到底是什么,清醒的人不便来说,怯懦的人不敢去想,麻木的人只管眼前作乐。最后就只有一个结论:我感觉高兴,我便幸福。

全家人读经典,便能改变继往已经形成的变异观念,便能找到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以及获得幸福的正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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