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部长说了两个调整,
一个是个人账户记账比例由11%调整到8%, 第二个是个人身份参保的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 1、调整个人账户记账比例意味着,相同缴费基数情况下,计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比原来少了。从而将来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将比按老办法计算要少。公式: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20 2、统一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比例,据我理解可能是因为某些地区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比例定得太高了,老百姓觉得难以承受,所以国家出来干预一下。因为按照以前劳动部的文件,缴费比例的确定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省情况自行制定,国家只设定了一个上限,即总比例28%。 3、为什么调整?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尚在逐步探索和完善,有一个调整和变化的过程。其实这次调整记账比例并非临时决策,而是早就设计好了的预定动作。 早在2000年底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中就明确指出: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同时提出调整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的问题,应该引起关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以后缴费每满一年增加一定比例的基础养老金,总体水平控制在30%左右” 无独有偶,昨天网上就出来消息说:国家将调整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见上面的公式,原来为20%)为30%,也就是说,例如某市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那么明年退休的职工,养老金待遇将比原来计发办法提高200元。这就是劳动部官员在田部长访谈后出来澄清:“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调整不会以牺牲退休职工利益为代价”的真正原因。 4、早就计划好了的事情为什么不一块说,非要一先一后? 个人认为 田部长说了两个调整,
是有关部门为了解社会和民众对社保制度调整敏感的程度,从而为下一步决策提供参考。决策时机很重要,社会保险是社会的“稳定器”,“减压阀”,牵一发而动全身,国家在这个方面还是很慎重的。 一个是个人账户记账比例由11%调整到8%, 第二个是个人身份参保的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 1、调整个人账户记账比例意味着,相同缴费基数情况下,计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比原来少了。从而将来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将比按老办法计算要少。公式: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20 2、统一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比例,据我理解可能是因为某些地区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比例定得太高了,老百姓觉得难以承受,所以国家出来干预一下。因为按照以前劳动部的文件,缴费比例的确定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省情况自行制定,国家只设定了一个上限,即总比例28%。 3、为什么调整?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尚在逐步探索和完善,有一个调整和变化的过程。其实这次调整记账比例并非临时决策,而是早就设计好了的预定动作。 早在2000年底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中就明确指出: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同时提出调整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的问题,应该引起关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以后缴费每满一年增加一定比例的基础养老金,总体水平控制在30%左右” 无独有偶,昨天网上就出来消息说:国家将调整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见上面的公式,原来为20%)为30%,也就是说,例如某市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那么明年退休的职工,养老金待遇将比原来计发办法提高200元。这就是劳动部官员在田部长访谈后出来澄清:“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调整不会以牺牲退休职工利益为代价”的真正原因。 4、早就计划好了的事情为什么不一块说,非要一先一后? 个人认为是有关部门为了解社会和民众对社保制度调整敏感的程度,从而为下一步决策提供参考。决策时机很重要,社会保险是社会的“稳定器”,“减压阀”,牵一发而动全身,国家在这个方面还是很慎重的。 参考文献: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 参考文献: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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