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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的实用电算化编制技术

 山乡武侠 2011-01-14
现金流量表的实用电算化编制技术
 

现在国内已有大批企业的会计核算实现了电算化,但目前所使用的各种通用帐务处理软件都尚未直接提供编制现金流量表的辅助核算功能。虽然许多财务软件公司都相继开发了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专用软件,但从所采用的编制原理、编制方法以及编制的准确性和使用的方便程度等方面来看,效果大都不能令人满意。因此,实现会计电算化后如何准确、快速、方便、自动地完成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是广大会计核算软件用户都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介绍如何利用大多数通用帐务处理软件都提供的辅助核算功能,在基本不增加工作量的前提下,准确、快速、方便、自动地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原理和方法。其基本思想和原理还可供各财务软件公司在今后帐务处理软件版本升级时参考。关于现金流量表附注的电算化编制技术和方法,将在另文中论述。

  一、编制原理

  由于用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仅涉及“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个科目的收付业务,因此从信息共享和确保数据的一致性这两个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可知,在帐务处理系统中输入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凭证时,就应当及时录入该项业务所对应的现金流量表项目的信息。这就是电算化条件下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本原理。其原理和实现方法与目前大多数通用帐务处理软件都提供的往来帐(应收、应付)核算、部门核算等辅助核算功能完全相同,并且上述要求完全能利用大多数通用帐务处理软件已具备的某些辅助核算功能实现。

  二、实现方法

  目前大多数通用帐务处理软件都提供了诸如“项目核算”、“往来帐核算”、“部门核算”,以及可以由用户自定义的其他辅助核算功能。因此只要在科目设置时为“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科目设置某种辅助核算功能,并在该辅助核算功能的初始化设置中建立好现金流量表的项目目录,则在输入涉及上述三个科目的收、付凭证时,系统就会要求用户选择对应的现金流量表项目。利用与帐务处理系统配套的通用财务报表软件的帐务取数功能,就可以准确、快速、轻松地完成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对于未使用通用财务报表软件的用户,则可以通过该辅助核算功能打印输出现金流量表的项目总帐,同样可以轻松完成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由于某些帐务处理软件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在辅助核算方面设置了某些限制,这就需要作适当的技术处理。下面以目前国内市场占有率最高的用友集成帐务处理系统7.0版为例,介绍如何为“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设置现金流量表的项目辅助核算功能。用友帐务其他版本的设置方法基本相同。对于无项目核算功能的帐务处理软件,则可以借用其他辅助核算功能(如往来帐核算或部门核算)达到同样目的,原理完全相同。

  (一)需要进行的特殊初始化处理 老用户应在新会计年度开始时,新用户则在帐套启用时进行如下特殊初始化处理:

  1、修改指定科目 “指定科目”是系统所指定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总帐科目。在建立帐套时装入标准总帐科目后,系统就默认了指定科目。被指定的科目才能使用[银行现金]模块的功能,但被指定的科目除日记帐、银行帐和外币帐外,不允许再设置其他辅助核算。因此,需要将现金和银行存款总帐科目重新指定为另外两个虚设的科目,方法如下:

  (1)增设两个虚设的资产类科目,如“601XJ”和“602YHCK”。

  (2)在“会计科目”窗口中打开[编辑]菜单,选择“指定科目”命令,分别将上述两个虚设的科目指定为现金和银行总帐科目。但经这样处理后[银行现金]模块中的功能就不能使用了,解决办法只能是在今后的软件升级版本中取消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a项目核算限制。

  (3)将“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所有末级科目都设置“项目核算”和“日记帐”。设置了“日记帐”后,就可以在[帐簿]模块中查询、打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了。

  2、修改凭证类别中的限制条件。系统对收、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分别预置了“借方必有”、“贷方必有”和“借贷必有”科目的限制条件。修改了指定科目后,各类凭证中的限制条件也就都默认为上述两个虚设的科目,为此需要在[凭证类别]功能中将各类凭证中的限制条件重新改设为“现金”和“银行存款”总帐科目,否则无法填制收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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