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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你的名字 房子未必是你的

 精彩管理员 2011-01-15

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姓名,儿子想卖还不行,因为大多数购房款是父母出的,是赠与人,儿子背着父母卖房,损害了赠与人的利益。近日,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儿子将房子过户给父母。

父母出资买一套房

这对父母如今年近七旬,老家在四川省渠县。

儿子张力(化名)考上重庆的大学,2003年毕业,为了帮助儿子就业、结婚等,张力的父母决定在重庆买套房子,房产证上写张力的名字,老两口也希望老了能跟儿子住在一起。

2003年,老两口动用多年积蓄,在渝北区龙溪附近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为了买这套房子,他们共花了10多万元。

装修好房屋后,一家三口住进新家,老两口还将户口迁到了重庆。后来,张力跟父母产生了一些小矛盾,后来张力还到外面租房住。

儿子背着父母卖房

今年5月中旬,老两口回四川老家探亲,6月4日返回重庆,到家后却打不开房门,给儿子打电话总是不接。老两口请来开锁匠,开门一看,差点昏过去———床、空调、天然气灶、微波炉、被子等生活用品都不见了。老两口赶紧到龙溪派出所报案。

邻居告诉他们,东西是张力搬走的。原来张力正在委托他人出售该房。

老两口认为,张力的做法已经超过了作为儿子的道德底线,于是一张诉状将张力告上法庭,认为张力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要求撤销赠与,将房子还给他们。

为了防止张力将房子卖掉,老两口还到房管部门将该房屋冻结。

赠与的是钱还是房

今年8月,该案开庭。张力没有出庭。

张力的代理律师称,张力的父母是给了该房屋的首付及部分按揭等款项,但张力于今年4月将该房屋的2.1万元按揭尾款付清,该房屋是原被告双方都出了资的。张力为了小孩上学方便,借款30万元在沙坪坝区买了一套房,不得已卖了龙溪这套房子。如果父母愿意,他们可以一起住到沙区。

该律师认为,张力父母赠与的是钱不是房子,跟开发商签合同、产权人都是张力,该房是张力买的,并非受赠与所得,所以不应该还房子给父母。

法院判令儿子还房

法院认为,购买涉案房屋的绝大部分钱是张力父母支付的,在房产证上写的是张力的名字,可见是父母赠与给他的。张力父母出资购买该房,目的是为了一家三口居住,张力未经二原告同意出售该房,侵害了原告在该房居住的权利。根据合同法规定,张力的父母可以撤销对张力的赠与,要回房屋。至于张力还的2.1万元按揭尾款,他可以要求父母还给他。

房产证是你的名字

房子不一定是你的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龙涛介绍,遇到以下情况,读者就要多留意了。

附条件的赠与。房产虽然登记在受赠人名下,但若受赠人违反了赠与人的意愿,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夫妻合法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特别的书面约定,房屋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均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些老房子,经过实际居住人翻建、加层,双方约定翻建后的房产属于翻建人,但没有办理过户也不行。

二手房买卖中,双方约定一定期限后再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主不能再将房子卖给他人。

在家庭成员均为购买房屋出资时,房屋虽然登记在某个成员名下,但只要有证据表明房屋是家庭共有,登记人也无权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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