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9] 覺得應該把官制也列入。主要在看到維基百科講官制的只有唐明清的官職表,其實單只史冊便不止。從《漢書/卷十九 百官公卿表第七》,《後漢書》、《》晉史之後,似乎便成為正史的一個例體。這裡先收此三書的序論。 《漢書/百官公卿表》(僅序部份)表不附 《易》敘宓羲、神農、黃帝作教化民,而《傳》述其官,以為宓羲龍師名官,神農火師火名,黃帝云師云名,少昊鳥師鳥名。自顓頊以來,為民師而命以民事,有重黎、句芒、祝融、后土、蓐收、玄冥之官,然已上矣。《書》載唐、虞之際,命羲、和四子順天文,授民時;盜四岳,以舉賢材,揚側陋;十有二牧,柔遠能邇;禹作司空,平水土;棄作后稷,播百谷;契作司徒,敷五教;咎繇作士,正五刑;垂作共工,利器用;益作朕虞,育草木鳥獸;伯夷作秩宗,典三禮;夔典樂,和神人;龍作納言,出入帝命。夏、殷亡聞焉,周官則備矣。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為六卿,各有徒屬職分,用于百事。太師、太傅、太保,是為三公,蓋參天子,坐而議政,無不總統,故不以一職為官名。又立三少為之副,少師、少傅、少保,是為孤卿,与六卿為九焉。記曰三公無官,言有其人然后充之,舜之于堯,伊尹于湯,周公、召公于周,是也。或說司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主土,是為三公。四岳謂四方諸侯。自周衰,官失而百職亂,戰國并爭,各變异。秦兼天下,建皇帝之號,立百官之職。漢因循而不革,明簡易,隨時宜也。其后頗有所改。王莽篡位,慕從古官,而吏民弗安,亦多虐政,遂以亂亡。故略表舉大分,以通古今,備溫故知新之義云。 《晉書/職官志》序 《書》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所以獎導民萌,裁成庶政。《易》曰:「天垂象,聖人則之。」執法在南宮之右,上相處端門之外,而鳥龍居位,雲火垂名,前史詳之,其以尚矣。黃帝置三公之秩,以親黎元,少昊配九扈之名,以為農正,命重黎於天地,詔融冥於水火,則可得而言焉。伊尹曰:「三公調陰陽,九卿通寒暑,大夫知人事,列士去其私。」而成湯居亳,初置二相,以伊尹、仲虺為之,凡厥樞會,仰承君命。總及周武下車,成康垂則,六卿分職,二公弘化,咸樹司存,各題標準,苟非其道,人弗虛榮。貽厥孫謀,其固本也如此。及秦變周官,漢遵嬴舊,或隨時適用,或因務遷革,霸王之典,義在於斯,既獲厥安,所謂得其時制者也。四征興於漢代,四安起于魏初,四鎮通於柔遠,四平止於喪亂,其渡遼、淩江,輕車、強弩,式揚遐外,用表攻伐,興而複毀,厥號彌繁。及當塗得志,克平諸夏,初有軍師祭酒,參掌戎律。建安十三年,罷漢台司,更置丞相,而以曹公居之,用兼端揆。孫吳、劉蜀,多依漢制,雖複臨時命氏,而無忝舊章。世祖武皇帝即位之初,以安平王孚為太宰,鄭沖為太傅,王祥為太保,司馬望為太尉,何曾為司徒,荀顗為司空,石苞為大司馬,陳騫為大將軍,世所謂八公同辰,攀雲附翼者也。若乃成乎棟宇,非一枝之勢;處乎經綸,稱萬夫之敵。或牽羊以葉於夢,或垂釣以申其道,或空桑以獻其術,或操版以啟其心。臥龍飛鴻,方金擬璧,秦奚、鄭產,楚材晉用,斯亦曩時之良具,其又昭彰者焉。宣王既誅曹爽,政由己出,網羅英俊,以備天官。及蘭卿受羈,貴公顯戮,雖複策名魏氏,而乃心皇晉。及文王纂業,初啟晉台,始置二衛,有前驅養由之弩;及設三部,有熊渠佽飛之眾。是以武帝龍飛,乘茲奮翼,猶武王以周之十亂而理殷民者也。是以泰始盡于太康,喬柯茂葉,來居斯位;自太興訖於建元,南金北銑,用處茲秩。雖未擬乎夔拊龍言,天工人代,亦庶幾乎任官惟賢,蒞事惟能者也。 2010.10.19] 後漢書所錄,可能是承襲漢書,便無若漢書之序言其源流。不過志一或有可觀,暫錄,隨時芟剪。 《後漢書百官志一》太傅 太尉 司徒 司空 将军 汉之初兴,承继大乱,兵不及戢,法度草创,略依秦制,后嗣因循。至景帝,感吴楚之难,始抑损诸侯王。及至武帝,多所改作,然而奢广,民用匮乏。世祖中兴,务从节约,并官省职,费减亿计,所以补复残缺,及身未改,而四海从风,中国安乐者也。 昔周公作《周官》,分职著明,法度相持,王室虽微,犹能久存。今其遗书,所以观周室牧民之德既至,又其有益来事之范,殆未有所穷也。故新汲令王隆作《小学汉官篇》,诸文倜说,较略不究。唯班固著《百官公卿表》,记汉承秦置官本末,讫于王莽,差有条贯;然皆孝武奢广之事,又职分未悉。世祖节约之制,宜为常宪,故依其官簿,粗注职分,以为《百官志》。凡置官之本及中兴所省,无因复见者,既在《汉书·百官表》,不复悉载。 太傅,上公一人。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世祖以卓茂为太傅,薨,因省。其后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 太尉,公一人。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凡国有大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则与二公通谏争之。世祖即位,为大司马。建武二十七年,改为太尉。 长史一人,千石。本注曰:署诸曹事。 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故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汉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后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西曹主府史署用。东曹主二千石长史迁除及军吏。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奏曹主奏议事。辞曹主辞讼事。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盗贼事。决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货币、盐、铁事。仓曹主仓谷事。黄阁主簿录省从事。 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本注曰:《汉旧注》公令史百石,自中兴以后,注不说石数。御属主为公卿。阁下令史主阁下威仪事。记室令史主上章表报书记。门令史主府门。其余令史,各典曹文书。 司徒,公一人。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逊顺、谦俭,养生送死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视氵翟,大丧则掌奉安梓宫。凡国有大疑大事,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长史一人,千石。掾属三十一人。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本注曰: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司空,公一人。本注曰: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大丧则掌将校复土。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属长史一人,千石。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及御属四十二人。 将军,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将军。 初,武帝以卫青数征伐有功,以为大将军,欲尊宠之。以古尊官唯有三公,皆将军始自秦、晋,以为卿号,故置大司马官号以冠之。其后霍光、王凤等皆然。成帝绥和元年,赐大司马印绶,罢将军官。世祖中兴,吴汉以大将军为大司马,景丹为骠骑大将军,位在公下,及前、后、左、右杂号将军众多,皆主征伐,事讫皆罢。明帝初即位,以弟东平王苍有贤才,以为骠骑将军;以王故,位在公上,数年后罢。章帝即位,西羌反,故以舅马防行车骑将军征之,还后罢。和帝即位,以舅窦宪为车骑将军,征匈奴,位在公下;还复有功,迁大将军,位在公上;复征西羌,还免官,罢。安帝即位,西羌寇乱,复以舅邓骘为车骑将军征之,还迁大将军,位如宪,数年复罢。自安帝政治衰缺,始以嫡舅耿宝为大将军,常在京都。顺帝即位,又以皇后父、兄、弟相继为大将军,如三公焉。 长史、司马皆一人,千石。本注曰:司马主兵,如太尉。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职参谋议,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及御属三十一人。本注曰:此皆府员职也。又赐官骑三十人及鼓吹。 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候,皆为副贰。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各随时宜。门有门侯。其余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兵曹掾史主兵事器械。禀假掾史主禀假禁司。又置外刺、刺奸,主罪法。 明帝初置度辽将军,以卫南单于众新降有二心者,后数有不安,遂为常守。 《史記/魯周公世家》 成王在豐,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於是周公作周官,官別其宜,作立政,以便百姓。百姓說。 討論: 1. 司馬遷的話(或其依前史而記),用較現代的話,可改為:周公作《周官》,讓不同的官得其專職,而能使周朝廷裡的官政得有次序;周公作《立政》,讓百姓有便,自此而百姓悅。 2. 《周官》、《立政》的歷史文獻?如果有的話,依司馬遷例,應會在後面全錄或部分節錄。畢竟聖人之言,自為後世經典。這裡的《周官》和《周禮/周官》是否為同一份的文獻?如果是的話,後世流行的「可能是一部理想中的政治制度與百官職守。相傳為周公所作,漢初並沒有此書」(《維基百科/周禮》辨偽/辯偽之歷代各家說),司馬遷己明說為周公制定,目的為次序周之官政,使官能別其宜。如此自然不會同於周代官制(先成書,未成事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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