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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4 利润分配

 昵称5470227 2011-01-18

4104 利润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利润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本科目(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贷记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企业(金融)按规定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借记本科目(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贷记一般风险准备科目。
  (二)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本科目(转作股本的股利),贷记股本科目。
  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
  企业(金融)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借记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风险准备补亏)科目。
  四、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为净亏损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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