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05-2011年企业退休职工待遇调整到了2005年全国企业单位退休职工人均基本养老金为8565元(714元/月),而同期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则分别为17633和16147元(1469和1346元/月),也就是说企业退休职工的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仅为机关事业的一半。
鉴于上述情况,200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从2005年开始连续三个年度各按其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即2005年为60%左右、2006年为100%左右、2007年为70%左右为幅度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同时注意到向具有高级职称的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等退休职工适当倾斜。通过这三个年度的提高之后全国共4200万名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了963元,其中,山东省企业退休职工月基本养老金的平均水平超过了1000元。
2007年底经国务院批准按照2007年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2008年的提高幅度,并从2008年起再连续提高三年且其幅度高于前三年。
通过这连续六个年度的提高后到2010年全国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将超过1200元(其中山东省已超过1350元)。据悉,2010年全国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百分之七十左右。
另,企业退休职工的冬季取暖补贴从2010年起,由此前的每冬24元提高到1100元。
据笔者对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将这六个年度山东省对企业退休职工和符合条件的退职职工待遇的调整规定简述如下(另,第七个年度即2011年度的具体调整办法待下发,文末先行根据1月7日的有关报道概述):
2005年度(根据鲁劳社[2006]46号、劳社部发[2006]21号文件)
一.调整范围:于2004年底以前退休、退职职工
二.执行时间:2005年7月
三.调整标准:
2006年度(根据鲁劳社[2006]46号、劳社部发[2006]21号文件)
一.调整范围:于2005年底以前退休、退职职工
二.执行时间:2006年7月
三.调整标准:
2007年度(根据鲁劳社[2007]48号、劳社部发[2006]21号文件)
一.调整范围:于2006年底以前退休、退职职工
二.执行时间:2007年7月
三.调整标准:
2008年度(根据鲁劳社[2008]3号、劳社部[2007]43号文件)
一.调整范围:于2007年底以前退休、退职职工
二.执行时间:2008年1月
三.调整标准:
2009年度(根据齐鲁晚报090113C02今日运河版)
一.调整范围:于2008年底以前退休、退职职工。
二.执行时间:2009年1月
三.调整标准:
另.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
2010年度(根据人社部发〔2009〕185号、鲁人社发〔2010〕5号文件)
执行时间:2010年1月1日 执行范围: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职工 调整水平:退休职工按下列标准调整。退职职工仅调整三项:普遍调整中的第一部分按80%计、第二部分全额,适当提高中的老年补(参照执行)。 一,普遍调整:第一部分按统筹所在市或省直的调整系数乘以110元;第二部分按2010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5%计算。 二,适当提高:1、高级职称:正高70元,副高50元。2、53年补: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且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提高100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底参加工作的提高40元。3、原工商业者:提高40元。4、老年补: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分别提高20元、30元和50元;其中,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再分别提高70元、40元和60元。 一,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的养老金按鲁人社发〔2010〕6号文件规定调整,月增加额为:分别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分即红军时期的700元;抗战时期的600元;解战时期的500元。 二,退职职工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职。 三,根据原劳动保障部等四部门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 四,鲁人社发[2010]7号文件规定:退休的军转干部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上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不超过50元提高,提高后不超过当地上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五,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按鲁劳社发〔1999〕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调整系数:济南、青岛、东营、烟台、济宁、日照、莱芜、省直为1.0;威海、临沂为0.95;泰安为0.92;潍坊为0.90;淄博为0.88;枣庄、德州、聊城、滨州、菏泽为0.85。 2011年度(根据鲁人社发[2011]4号、鲁人社发[2011]5号文件等)
一.调整范围:于2010年底以前退休、退职职工。
二.执行时间:2011年1月
三.调整标准:退休职工按下列标准调整;退职职工仅调整三项:普遍调整中的第一部分按80%计,第二部分全额,适当提高中的老年补(参照执行)。
另据网络报道:山东省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基本养老金在2010年发放标准的基础上,2011年再提高12.5%左右,平均调整幅度为187.5元。山东省此次企业退休职工约有250万人增加基本养老金(JN市有企业退休职工12.56万人,人均增加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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