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5.34子曰:“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①,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也。” 【注释】 ① 小知:小作为。也即做些小事情。大受:接受、承受重大任务。 【语译】 孔子说:“君子不可以用小智慧小事情去考验他,却可以让他承担重大的任务;小人虽然不可以让他承担重大的任务,却可以做一些发挥小聪明事情。” 【解读】 本章有两解。 一是用人之法,小知,即小技能;大受,即任重之大才。朱熹说:“君子于细事未必可观,而才德足以任重,小人虽器量浅狭,而未必无一长可取。”此解的“小人”,不是无德之小人,仅仅是“无位”之布衣。 另有一解,是观人之法,小知,即小聪明,大受,即能堪重任的大智慧。孔子说:“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小者,小知,大者,大受。 《淮南子•主术训》: 有大略者不可现以捷巧,有小智者不可任以大功。人有其才,物有其形,有任一而太重,或任百而尚轻,是故审毫厘之计者,必遗天下之大数;不失小物之选者,惑于大数之举,譬犹狸之不能搏牛,虎之一不可搏鼠也。 意即,小聪明不能承受大任,大智慧者不能现其细巧。此解的“小人”,当是“言不及义,好行小慧”的无德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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