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过年——这是中国老百姓千百年来形成社会习俗。
但在近日,有 41%的受访者表示不回家过年:“在外发展不佳,回家感觉压力大”、“过年回家成本太高”,“请不到足够假期”、“害怕亲友安排相亲”、“春节要加班”等。
孔德强调,人类行为是受情感 “支配”与“决定”的。情感可以区分为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它决定着社会的起源与性质。利己主义,即为自己打算,使自己个人利益和欲望得到满足。利他主义有三种禀性:敬慕(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崇敬(儿子对父亲、学生对老师、下级对上级),仁爱(爱戴与崇敬行为的扩展),即在人类行为中发扬光大的“仁慈之爱”。
人性的这些禀性维持着社会秩序。可见,中国人回家过年,是注重人与人之间情感、敬仰父母、利他主义的一种表现。由此,中国春节的基本模式是“个人-他人”,这一模式乃是基于传统中国血缘性关系发展而来。在这一模式之下,人们围绕“团圆”这一核心主题,重新寻求和确证自我与他人、社会的亲缘关系。
那么,是什么原因阻挡了异地劳动者回家过年的步伐呢?
不难推断:“在外发展不佳,回家感觉压力大”、“过年回家成本太高”是经济原因,“请不到足够假期”、“害怕亲友安排相亲”、“春节要加班”是社会原因。它们皆属于外在原因,形成了个人的行为选择。
孔德认为,人首先是利己的,其次是利他的,进而发展成无私和友爱。他说,人类早期是利己心超过利他心,因而野蛮人要互相残杀。资本家之所以要拼命剥削,工人之所以要罢工,社会之所以动乱,其原因就是利己思想超过利他的思想。
随着文化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利他的思想逐渐有了发展,达到利己心和利他心的一致和谐,才能维持人类社会的共存与秩序。
诚然,家庭关系是靠家长调节,社会关系则是由政府调节。社会在本质上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爱好群居人们的合作。人们的“合作”们是在共同的愿望、信仰、情感、意识、道德规范和社会分工的基础上进行 “社会合作”的。
所以,家庭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关系基本条件。
人们不得不相信,这种社会习俗的变迁,进而由经济利益主导的社会秩序,正在改变着人们天生的秉性:
由于不能回家,人们失去了“普遍的爱”,失去曾经那份依赖过的亲缘和情感的支撑,社会秩序按其内容、形式,都发生变化。
由于不能回家,个们的思想意识、他的性情和良知都在发生变迁,难以回到人与人之间那种敬慕、崇敬、仁爱的情感当中。
因此,政府要倡导社会成员在家庭关系中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思想方面,要防止社会内部思想、感情和利益的分化倾向;在物质方面,要保障人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在秩序方面,人们应当安于自己的职业,相互合作、相互友爱、相互同情、才能形成很好的社会风气。
只有这样,才能有普遍幸福的社会。一切社会问题的解决都应从“普遍的爱”“普遍的同情”的原则出发,而绝不应从破坏现有社会秩序和违反现有的社会道德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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