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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毁佛事件

 一品青蛙 2011-02-09
我国历史上发生过四次由朝庭严厉限制佛教活动,从毁像、破庙、焚经、令还俗、收寺产、乃至对僧人处以极刑等等。
        晋朝以来在朝庭的提倡下,佛教超大膨胀,寺庙里有他们的法律——僧律;有自己的武装组织——僧兵;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寺产;僧人不交捐纳税不服兵役也不出劳役;俗人犯了罪,逃入寺庙中削发为僧,政府就奈何不得他了,寺庙成了无数个国中之国。从北齐始,皇家崇佛,全国有寺庙四万所,僧尼三百万人,占全部人口的七分之一还多。如此状况使朝庭财税大量流失,征集兵员,征用劳役人员也成了问题,佛教也开始走向自己的反面。
        第一次大规模的灭法发生在南北朝的北魏时期。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二月(公元 4 4 6 年)长安发 生兵变,太武领兵亲征,部队在长安不远的地方驻营,附近有个佛寺,兵士们没事时,到寺里看玩,发现寺里有很多刀枪甲盾,回来就给他们的头头讲,这头头去看了确实如此,于是报到一个叫崔浩的官员那里,崔浩上报太武帝,太武下令搜查。这一搜可不得了,搜出了大量武器,和长安叛军的往来信件等,更有甚者是还搜出多个暗藏在密室中,供僧人淫乐的年青妇女。太武帝大怒,下令:毁长安一切佛像胡经,凡暗藏武器淫乐妇女的,无论老少一律活埋击杀。其余罚为奴。并召令四方用长安之法,自此魏境寺不复存,由于太子南安王的保护,有些沙门得以逃走,只留下一条性命。 太武灭法不久,正当壮年的太武突然病故,反对灭法的人找到了借口,说是灭法而得罪了菩萨,故遭此报应。大家把这股恶气发泄在那个替罪羊崔浩身上,说是他蛊惑皇上灭法,罪该万死,结果灭族。佛教在魏竟然也得以死后复生。
        第一次灭佛不到一百年,佛教又超常规发展,到了南北朝的北周武帝宇文邕当政时期(公元 5 6 1 年至 5 7 8 年在位),周武帝灭北齐后,召五百大僧人入宫,宣布废佛,令僧尼还俗,并允许辩论。有叫慧远的僧人与武帝辩论,最后慧远词穷理屈,只能拿出所谓的阿鼻地狱(佛经中描述的极为残暴的地狱)相威协,武帝灭佛意坚决,回答说,只要百姓得乐,我也愿意受地狱之苦。这次灭法只毁像破塔烧经,令僧尼还俗,不杀僧人。共还俗僧人 300 万 人,退寺院 4 万座,这是历史上的第二次灭法。
        唐太宗李世民倡道教,高宗李治和武则天两口子都崇佛,玄宗李隆基也崇佛,按照佛教的教规,他不能和杨玉环同床共枕的,为了搞到杨玉环才改信道教,封杨玉环为太真人。大家熟知的“安史之乱”发生,太子李亨自登帝位,称肃宗。在大将郭子仪李光弼的军事打击下和安禄山内部争斗两个原因的作用下,“安史之乱”得以平息。可是这个肃宗皇帝始终认为是他手下一个叫不空的僧人念经,求得佛祖的保佑,才使得这场大乱平息,真是莫名其妙。后来的宪宗皇帝李纯竟然在皇宫中迎佛骨,有名的大文学家韩愈,因为上书反对迎佛骨进宫,结果被削职发配到岭南的潮州。途中写下了“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的千古传诵名句。
        公元 840 年唐武宗李炎即位,这个人坚信道教,偏偏不信佛。在位时多次下令抬高道教地位,限制佛教活动。显德二年四月(公元 845 年)下诏陈佛教之弊,毁寺还俗僧尼,收寺产良田。凡欲出家的需有家长之命。惟两京、大名、京兆、青州可设戒坛。禁僧俗舍身、断手足、炼指、挂灯、带钳之类幻惑流俗。令两京及诸州每岁造僧帐,有死亡归俗皆随时开落。是岁天下寺院仅存 2694 所,废 30336 所,留僧 42444 人,尼 18756 人。
        第四次灭佛发生在公元 955 年,这时历史已经发展到了五代十国的后周,后周世宗柴荣在位。这年的五月,世宗下诏:恶僧尼耗硕天下,非敕额者悉废之。上都、东都两街各二寺,每留僧 30 人,天下节度使、观察使治所,及同州、华州、商州、汝州各留一寺,列三等,上留僧 20 人,中留 10 人,下留 5 人。余僧、尼、大秦穆护、妖僧皆勒归俗。寺非留者,令立毁撤,遣御史分道督之。财货田产并没官,寺材以茸公廨驿舍,铜像钟磬以铸钱。还俗僧尼 261000 人,收寺院奴婢 15 万人。
        这四个灭佛的皇帝中,有三个皇帝的帝号带武字,另外一个皇帝是周世宗,史家将这四件事联系在一起,称“三武一宗灭法”。
         为了适应中国的国情,后来有些僧人创立了丛林制度,僧人不再以化缘为生活主要来源,寺庙开田种地自给自足,过去啥事不干的和尚们,也卷起僧袍下地干活,渐渐缓和了寺庙与政府的矛盾,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发生灭佛的事。 唐中期以后,历朝都严格控制僧尼数量,凡剃度出家都得政府批准,得拿钱向州县政府购买度牍,才是合法的专业神职人员。清乾隆年间,废除了这一制度。职业僧人由此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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