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英国就医的问题(附)
作者:知名不具 今天在新语丝上看到西楠的《在英就医 小病自理》一文,其中似乎把英国 医生不给小病患者开处方看成是“医药分离”之功了,我对此有点不同意见。 英国医生不给感冒发烧之类的小病开药,首先是因为这些病并没有有效的药 物,这一点我记得方先生以前好像也介绍过(普通感冒是没有药治的),我经常 也跟人说:“感冒是吃药一周时间好,不吃药是七天好”。所以在英国(可能也 包括其他发达国家),遇到感冒这样的病症,医生不会给你开药,而只是让你自 己休息,多喝水,用湿毛巾或冰块降温,最多服用一些缓解症状的药而已(比如 扑热息痛)。 其次,英国医生不开药,有的时候也是为病人节约开支出发。比如前述的扑 热息痛这样的药,在药店不需要处方就能买到,几十便士一盒,而如果拿医生处 方到药店去取的话,药虽然是免费了,但处方费是将近7英镑,所以完全没有这 个必要。我到英国也是多年,印象中只有几年前有一次小孩发烧,因为年纪小, 不能口服药片,才由医生开了处方、到药店去拿了饮用的那种扑热息痛,而小孩 是不需要付处方费的(如果是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一个表格,凭该表也免除所 有就医费用,甚至去医院的交通费)。 英国的医保体系非常有特点,以其全员覆盖、全民免费而世界闻名,其福祉 甚至泽及留英学人。英国全体国民中,大约每四到五人就有一人是直接或间接为 国民康健服务(National Health Service,简称NHS)工作的,虽然其效率和人 浮于事近年来颇为人诟病,但这一由工党政府在二战后建立起来的保障体系,体 现了西方文明社会对于社会公平的追求以及对人和生命的尊重(我看过一个介绍, 当时设立这一体系的一个理念是:我们花钱造武器去杀人,为什么不花钱治病救 人)。单此一项,就是值得现在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好好学习借鉴 的。 祝方先生和各位新语丝读者元宵节快乐! (XYS20110218) ============================================== 附:
在英就医 小病自理
作者:西楠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3a9af30100oe2f.html 英国国民保健服务,即英国的免费医疗,是英国绝大多数人依赖的健康保障 体系,也素被称作“英国人的骄傲”。每到大选期间,各政党就要争先恐后地搬 出医疗体系作话题,想方设法借此给自己脸上贴金。 说起来,我在英国居住了不短的时间,这里的免费医疗我也或间接或直接地 接触过几次,刚开始时,实在很难适应这里的就医文化。 一次发烧想看医生,先是得打电话去预约,结果医院一下将时间约在三天后, 当天根本无法就诊。三天后踩着点儿去医院,医生随便看了看便称没有大碍,什 么药也不开,只说叫我回家多喝水,多休息,躺在床上用被子捂捂,出点儿汗就 好了。我简直欲哭无泪:这不和我们中国人的土办法一个套路么?早知如此,我 何必费尽周折地去医院?自己就可以给自己断病了。 后来又无数次从不同人的口中听说,他们在英国的就医命运也与我大同小异。 比如我曾经的一位同事,某日因为吃坏了肚子,狂吐不止,奄奄一息地跑到医院, 结果人家医生也不给开药,说让她多喝水,多吐几次,把胃吐干净了就好了,临 了还加上一句:以后这种小病没必要上医院来看了。以上所述既可当作笑谈,又 是千真万确的真实经历。几次过后,我长了心眼儿,从此每每回国度假,都尽量 多带些应急的药品回英国,小病自己断,尽量不给自己找麻烦,因为在这边,想 叫医生给你开点儿速效药实在太难,但若没有医生的处方,在药店里也只能买到 些不痛不痒的跟糖果差不多的药品。 由于被英国医院伤害了感情,后来一度我非常有正义感地扮演起了怨妇的角 色,逢新来英国的朋友就要传授一番经验,顺便加油添醋地呵斥医院几句。 但某天,被我“教化”的对象是位医疗通兼英国通。待我滔滔不绝地泄愤过 后,人家才气定神闲的反问我:医药分离,何错之有?英国医院完全仰仗政府税 收维持运转,因此没有“以药养医”之说,所以它没有动力、也没有必要给你开 什么大处方。给老百姓省钱了,你还有怨气? 我被问得面红耳赤,想想确实,这里的医院除了免费提供应急药品以外,医 院根本不卖药,即使医生开了方子,病人也得拿着方子上外面的药店购买统一定 价的药品,一般花个几英镑就搞定了。 此高人讲起一次自己上英国中医馆就诊的奇遇,话说那传说中的老中医一面 给他号脉,一面打探他在哪里高就,得知他收入不菲后,竟开出了个高达四百多 英镑的方子。高人曰:“这医生倒是敢开药呢,你敢去看么?” 那次之后,我再也不当怨妇了,不知不觉中,竟似乎也将英国的免费医疗视 为了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儿:穷人、富人都看得起病,因为医疗费用政府早帮你付 过了;医生没兴趣通过开大处方为自己谋利,因为医药分离。要说唯一的美中不 足,大约唯剩因为垄断与缺乏竞争造成的效率低下与服务态度不佳。解决了这个 问题,“骄傲”之称可算当之无愧了。 (XYS2011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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