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筑业、销售不动产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审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1.名称:申请建筑业、销售不动产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审批 2.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第九条:不动产和建筑业纳税人区别不同情况分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为自开票纳税人,可以在不动产所在地和建筑业劳务发生地自行开具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售给的发票:(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2)执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3)按照规定进行不动产和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 (4)使用满足税务机关规定的信息采集、传输、比对要求的开票和申报软件。2.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为代开票纳税人,由其不动产所在地和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第九条根据规定,由主管地方税务局实施申请建筑业、销售不动产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第九条规定,申请办理申请建筑业、销售不动产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审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 (2)执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 (3)按照规定进行不动产和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 (4)使用满足税务机关规定的信息采集、传输、比对要求的开票和申报软件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销售不动产或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六、申请材料 1.《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批表》 2.《销售不动产业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批表》 七、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12366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批表 申请时间: ×× 年 ×× 月 ×× 日 单位:元(列至角分)
销售不动产业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批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元(列至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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