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初级中学2010年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意见》和区教育局职称工作要求,为了继续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逐步完善教育人才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形成有利于教育人才发展和人才作用持续发挥的动态激励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又好又快的发展,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实情,特制定今年的职评工作方案。 今年的职务评聘工作文件依据是: 1.宁职称字﹝2010﹞1号《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2.宁教人﹝2010﹞7号《关于2010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 以上文件,在南京教育信息网、江宁教育信息网上都可以查询到。 二.领导小组 组 长:黄金宝 副组长:戴家宽 组 员:朱孟水 张从保 陶开超 潘其斌 陈 贤 三.申报程序 1.岗位职数。学校岗位设置情况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坚持“依据岗位设置的要求,按岗申报,无岗不得申报”原则。学校专技人数为68人,空岗数为7。 高级可设岗位比例:35%,职数为24人,现有数:8人 中级可设岗位比例:45%,职数为30人,现有数:39人 初级可设岗位数:不设限。 2.材料展示。拟申报晋级的人员,对照相关条件必须先向学校职评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申报晋级的人员提交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中荣誉证书、计算机、普通话等基本晋级材料的复印件,16开(原件交验)。学校将相关材料展示在教科室。 3.大组述职。申报晋级人员在阶梯教室公开述职,述职报告上交。 4.民主评议。申报晋级的人员公开述职后,接受教职工评议人员的评议投票。评议结果作为推荐的依据之一。参加评议投票人员名单评议当天公布,届时有关人员请带笔参加。 任课班级不少于95%的学生对其进行课堂教学满意度调查,满意度须达80%以上者。调查表单位留存3年备查,汇总结果与职评材料一起上报。 5.推荐申报。由学校评聘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投票推荐,综合评定后确定推荐上报名单并在校内公示;晋级人员电子和纸质表上报教育局,交验继续教育证书,领取材料袋。同时,进行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局职称工作要求,学校推荐申报人员,都要上一节常态课。在评聘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若干听课小组,每组至少3人,合格等次及以上者,方可申报;破格申报者,常态课须达优秀等次。相关标准表格由教育局统一下发,上课班级、课题、时间由学校随机安排。相关材料学校盖章后装入材料袋报送评审。 四、申报评审 申报晋级的人员填写表格,要求用黑水笔填写,不得复印。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综合评定,对拟上报人员的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鉴定,校长签字等,后报送区教育局。申报高级者7月下旬等待通知面试。 五.情况说明 职务晋升条件,一般分为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申报条件指资格证、学历、资历、一票否决等;评审条件指教育、教学、科研等。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遵守“三要八不准”。 《申报表》的11、13页和《任期考核表》中申报晋级人员、学校要做出有无有偿家教的承诺和鉴定,违规查实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2.一票否决内容: (1)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或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或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他商品的,当年及下一年不得申报。 (2)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3)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起2年内不得申报。 (4)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在论文、教案等上报材料中有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3.教师资格证:须持有相应种类或高一级种类的教师证。 4.学历、资历要求: (1)中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的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破格: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显著,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在符合相关条件基础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获得大专学历满5年,从事教学工作满25年,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6年以上。 原则上不实行资历破格。对个别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满4年。 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85%以上。 (2)中一: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 获得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后,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相关年限相同。 (3)中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5.任期考核:任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合格”及以上者才能正常晋升。“优秀”者优先晋升。破格晋升者,任期内必须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及以上。 6.继续教育:高、中、初级继教证同时审验。分别为72、72、48学时/年。 7.职称计算机: (1)申报高、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都要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在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均有效。 (2)免试: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者,或全国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者等; (二)评审条件 1.教育工作(班主任等) (1)中高: A.任教以来5年以上或课外指导等教育管理7年以上,其中现职以来2年以上或课外指导等教育管理3年以上; B.任现职以来本人或班级、团队或校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以上。 C.其中35周岁以下者须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至少1次。 (2)中一: A.从教以来3年以上或课外指导等教育管理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2年以上。 B.任现职以来本人或班级、团队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2.教学工作 (1)业务档案:近3年“业务档案”。一定要填写完整,如工作任务、班主任、政治学习、教科研等。 (2)教案:提供近2年所教学科1学年的教案。07-08,08-09,09-10皆可。课时要足,并标上课时数;课时量偏少的要有与教学相关的工作作为补充。如果是打印的,一定要有复备,注意措辞的可信度;另外注意笔迹。 (3)教学效果: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80%以上。 高级: A.从教以来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或3届毕业班。 B.开设过校际以上公开课或讲座3次以上,或取得区级以上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以上。 C.其中35周岁以下教师至少有1次市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 中一: A.校级以上教学公开课等3次以上;或获得校级以上评优课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B.30周岁以下的,至少开设1次区级以上研究课、示范课。 3.教科研工作 高级:任现职以来5篇,5篇中至少有3篇为专业论文(含1篇教学案例); 5篇中市级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发表2篇以上;或发表1篇,另市级以上二等奖以上2篇(同一年度统一颁奖单位只认你篇);或市级科研立项项目通过鉴定,同时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专业论文;或编写教材、教参、校本教材等 中一:任现职以来3篇,3篇中本学科2篇。 至少1篇在区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或在区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奖;或承担区级以上课题并撰写报告、研究论文;或市级以上编写教材教参等。 凡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均不作为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 (三)其他情况 1.材料时效。评审材料中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论文和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在评审年度的上一年底(200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或发表;职称计算机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应在申报评审材料前获得。 2.特殊申报。连续申报的教师必须有新的业绩成果;中学实验系列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个别咨询。 3.相关测评:中高需要进行测试(答辩);常态课过程材料、课堂教学满意度调查等材料作为职称材料的一部分上交到教育局。 3.材料补充。评审期间,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补充评审材料。 六、日程安排
江宁初级中学 评聘领导小组 201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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