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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

 华夏董氏大全 2011-03-07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

 

邯郸市国家税务

 

一、内容提要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于1987年成立,注册资金主要从事设备制造、销售及安装,工资发放标准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工效挂钩方案。该公司2006年的经营范围无变动、经营规模与上年相比无重大变化,但对该企业的申报情况进行调阅时,发现其申报的增值税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对此异常情况区国税局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及市局评估精神对其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了纳税评估。经过评估,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35264.97元,补缴应纳所得税额308637.44元,加收滞纳金4929元。
二、案例介绍
1、分析选案
为了筛选评估案源,确定纳税评估对象,主管税务局采取对基础申报数据比对的方法,利用征管信息软件,将增值税申报数据和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进行导出并进行了比对。通过比对,发现该企业增值税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该企业在申报增值税而确认的营业收入为109693741.38元,而在申报企业所得税确认的营业收入为102082241.38元,两项相差7611500元。考虑企业可能有非增值税收入的因素,但正常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只能大于增值税收入,属异常申报,因此将其作为重点评估对象实施所得税纳税评估。
确定纳税疑点:该企业存在纳税申报时少计收入的情况
2.约谈举证
针对上述确定的纳税疑点,评估人员作好约谈准备,报请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核准后,向该公司下达了《税务约谈通知书》,告知企业税务约谈事项和应提供的有关资料
通过约谈了解到,主要由于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对税法会计法相关规定在理解上的不同,导致734.9万元设备在确认收入的时点上存在差异 ,最终导致当年度所得税年度申报和增值税申报收入不一致。因此,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确实存在少计收入的事实。
因该企业属大型企业,为了进一步核实以及扩大评估范围,我们认为有必要通过实地核查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取证。
3.实地调查

按照评估程序,我们在实地核查中,查阅了企业的收入、成本帐簿、供货合同、收付款凭证以及出入货物证明、2005至2006年度的年度纳税申报资料。

 

经调查,该企业在2002年至2003年期间,与***公司签订的设备合同,均在2002年至2003年期间确认了营业收入,当期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在当年2006年11月对原合同做出调整,合同总额由602万元调整为575.75万元,下调26.25万元。故冲减了26.25万元营业收入,但没有开具红字发票,因而增值税收入没有同步调减。
在当年9月与***公司签订设备合同总计9,611,474元。在当年底前只完成部分货物的交货,为了索要下一步的提货款开具了全额发票。当时依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关于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将已发出部分货物估价865,935.07元确认收入,余下的734.9万元未确认收入。同时截止当年底此设备相对应的实际成本也未结转,仍在当年底生产成本中反映。
4.评估处理
经与企业财务人员就2006年度所得税年度申报和增值税申报收入不一致情况进行约谈, 以及实地核查,了解到由于企业会计在实际工作中对税法和会计法相关规定在理解上的偏差造成的。 鉴于此情况按税法规定:当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法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该企业应当将未确认未申报的收入734.9万元,扣除相应的成本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35,264.97元,即应纳所得税额308,637.44元。
就评估结果下发后,该公司没有异议,进行了补充申报,按规定补缴了税款和相应的滞纳金。
三、案例分析和管理建议
由于所得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一般情况下,所得税的收入范围要大于增值税确认收入的范围,或至少二者的申报金额应相等。税收管理员应结合日常对增值税的管理及时按季按年比对增值税申报的收入与所得税申报的收入金额,如发现不一致,及时评估找出原因,提高对收入的监控能力,从而提高所得税的管理质量。 
(省局所得税处推荐)

A房地产有限公司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一、企业基本情况
A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冀石总副字第13******27号。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法定代表人:XXX,财务负责人:XXX。企业注册资金***万美元,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XXXX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出租、转让写字楼及商业服务设施。
该企业连续3年亏损,2006年有盈利,利润总额为15192131.33元。自2003年至2006年该企业共开发了两个项目,一个是X1项目,该项目分两期,一期是以安置拆迁户为主的多层,二期是高层商住楼。一期于2005年按规定进行了工程决算,二期于2006年按规定进行了工程决算。另一个是X2项目,现正处于预售阶段。
二、审核分析
2006年度该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193662824.88元,主营业务成本157738035.10元,实现毛利35924789.78元,毛利率18.55 %,销售成本率81.45%。营业费用2894728.12元,占收入的1.49%;税金及附加4725750.06元,占收入的2.44%;管理费用10409872.66元,占收入的5.37 %;财务费用1576574.99元,占收入的0.81%;实现利润总额15192131.33元,占收入的7.84 %。企业自行申报的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5444860.46元,2005及以前年度经过税务师事务所审核的允许税前弥补的亏损额为3643569.24元,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1801291.22元,应纳所得税额为3894426.10元,申报的按预计利润率预征预缴的所得税应纳税额为4843687.15元。
该企业2006度X1项目已预缴外资企业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4069286.12元,X1项目本年度进行了成本决算;X2项目按预收房款的8%预计利润率预缴所得税4843687.15元。
该企业2006年度主要指标测算情况:

项目

 

2005

 

2006

 

销售(营业)收入

31390647.28

 

193662824.9

 

销售(营业)成本

31734322.82

 

157738035.1

 

期间费用

9433824.84

 

14435064.79

 

利润总额

-16978392.79

 

15192131.33

 

应纳所得税额

0

 

5013403.34

 

项目

测算值

 

预警值

 

销售毛利率

18.55%

 

21%-27%

 

销售利润率

7.84%

 

6%-12%

 

成本费用率

9.15%

 

16%-20%

 

成本费用利润率

8.82%

 

12-25%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

3.45%

 

8%-15%

 

所得税税负率

26.78%

 

15%-30%

 

所得税贡献率

2.1%

 

02%-1.2%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5.17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

3.97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

0.53

 

 

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

-5.19

 

 

该公司销售毛利率、成本费用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均低于预警值,有可能存在多列成本或多列费用的情况。
所得税贡献率较高,主要原因是该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按预收帐款预缴外资企业所得税所致。
该公司其他应付款项目余额较高,达260945131.55元,而预收帐款余额为0,有可能存在预售房款未按规定在预收帐款核算,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从而少预缴所得税的情况。
三、约谈和实地核查情况
1、经过到现场实地核查、与企业法人及财务人员就企业成本费用核算情况进行约谈,了解到企业XXX商业门市因XXXX扩建而被拆除,形成财产损失9326033.99元计入2006年的当期损益中。
2、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较低,经核实,该企业固定资产绝大部分是房屋,折旧年限较长,导致折旧率低,未发现折旧计提与计算方面的异常。
3、该企业x2项目预售房款挂在“其他应付款-二期”259924027.17元,应当就预售收入申报预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6550085.48元,实际预缴4843687.15元,少预缴1706398.33元。
4、查看凭证后附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除企业自行进行纳税申报时已调整的内容外,共查出不能在本年度税前列支的期间费用与税金1879560.38元,其中管理费用中计有287871.64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19593.75元,营业外支出中计有1572094.99元;不能通过预提计入X1项目的开发成本3981868.18元,其中已列入销售成本的金额为2107787.82元,应调增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列入开发产品中的金额1874080.36元。主要情况如下:
1)、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工会经费:列支2516.08元,贵公司未设立工会组织也未取得工会经费收缴收据;管理费用-房产税:列支2005年度房产税70537.50元;管理费用-招待费:招待费总额未超出税前允许支出标准,但取得不合规票据18181.70元;列支不合规票据196636.36元。管理费用中计有287871.64元应按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列支2005年度税金及附加19593.75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税金及滞纳金:列支滞纳金等585919.99元;营业外支出-利息:列支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部分的利息671175.00元;支付的各项罚款5000.00元;捐款310000.00元,未通过法律规定的非盈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构。营业外支出中计有1572094.99元应按规定调增纳税所得额;
(4)、开发成本与销售成本:2006年XX月预提X1绿化设施及配套费3981868.18元,经核查确认是未取得发票的工程杂费,截止2006年12月底,通过工程项目决算在已售开发产品与未售开发产品间分配,列入销售成本的金额为2107787.82元,应按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列入开发产品中的金额1874080.36元,应全额冲减,同时调整相关科目。
5、到该项目所在地,询问购房户购入价格,与帐面核对相附;
6、到财务部门查看各种凭证、合同,核对合同付款及取得发票情况,未发现异常
四、实地核查结论:
1、不能在本年度税前列支的期间费用与税金1879560.38元,不能通过预提计入X1项目销售成本的金额为2107787.82元,合计3987348.20元,应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而调增应纳所得税额1315824.90元,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应纳所得税额3894426.10元,合计为5210251.00元,企业已预缴所得税4069286.12元,还应补缴1140964.88元,因正处于汇算清缴期,故不再征收滞纳金。
该企业x2项目预售房款挂在“其他应付款-二期”259924027.17元,应当就预售收入申报预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6550085.48元,实际预缴4843687.15元,应补缴预征所得税款1706398.33元,按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206712.55元。
2、本期列支财产损失9326033.99元是造成纳税评估指标异常的主要原因。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较低,是因为该公司主要的固定资产为房屋,平均折旧年限近30年造成的,不存在少计固定资产折旧问题,折旧计算也未发现异常。
3、该公司开发成本核算不规范,没有按成本项目设置科目,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拆迁补偿支出、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等成本项目均未分别设置,造成帐面记载的开发成本不能按成本项目归集。
五、评估处理
1、对该公司列支的财产损失建议由其提供财产损失证明,以确定应税前列支的金额。
2、该公司开发成本核算不规范,没有按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科目,责令该单位限期按规定设置有关科目,正确归集和完整反映开发成本数据。
3、对不应税前列支的成本、费用及税金,调增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相应所得税款1140964.88元,补缴入库;对在其他应付款挂帐的预收房款,未按规定预缴的所得税款1706398.33元,补缴入库,同时按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206712.55元。
4、对该公司不应计提的绿化及配套费,责令其冲减相应开发产品及销售成本科目,同时调整相关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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