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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视畜禽等养殖业造成面源污染治理的建议

 乐山老杨 2011-03-08
关于重视畜禽等养殖业造成面源污染治理的建议

2005年度,我县畜禽和生态鳖等养殖业污染引起的邻里纠纷、污水直排等事件在电视节目中曝光多起。有的问题经电视曝光后,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基本得到解决,有的问题仍然存在。据委员们调查了解,目前,我县农村养殖业污染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相关部门对养殖业污染的重视程度不够。相对于工业污染而言,畜禽等养殖污染防治起步较晚,致使政府有关部门对畜禽等养殖业污染没有引起注意。二是有的养殖业场地选址不当。特别是农村有些养殖户充分利用空宅基地,为了养殖方便、管理方便等原因在屋边、村边、溪边、路边建养殖场,给周围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臭气熏天。三是畜禽粪便的还田率下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化肥的广泛应用,畜禽粪便还田的积极性降低,从而导致粪便随意堆放。四是养殖户治污资金短缺。由于养殖业是微利行业,养殖户很难独立承担治理污染的费用。造成了当前有些养殖场根本达不到治理的要求。

 

针对我县存在的养殖业污染问题,我们建议:

1、要搞好宣传,依法治污。在当地加强养殖业污染的科普知识宣传,使更多的人了解养殖业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对人类的危害,把养殖污染纳入法规轨道,认真落实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依法治理畜禽污染。

2、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提高认识。县乡(镇)两级政府要把畜禽污染综合治理列入“民心工程”,应对畜禽养殖场纳入法规轨道进行审批,加大重视力度。建议政府对规模养殖企业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或财政补贴,支持养殖企业进行污染治理。

3、科学规划,正确选址。建议通过建设养殖小区的方式,把养殖场统一进区,粪便统一收集,统一处理。要科学规划养殖场,畜禽养殖场应选择远离村庄和水源的地方。对零星畜禽量少的养殖户当地政府、行政村要积极引导,搞好防污工作,排污沟要采用暗沟,污水池要密封,否则要依照规定给予处罚。

4、加大对规模养殖企业的临管力度。根据国家关于环境污染“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和“污染源治理专项资金有偿使用”的规定,对排污未达标的养殖业主征收排污费,将积累资金用于畜禽养殖业污染的综合治理。
王关忠、郑林松委员:你们好!
  你们的提案很好。现代畜牧业的发展必须与保护环境相结合,朝生态畜牧业发展。这个提案正是符合这一理念。现对两委员提出的“关于重视畜禽等养殖业造成面源污染治理的建议”提案答复如下:
  一、省、市、县各级政府都已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出台了畜禽养殖污染的控制与治理的相关政策措施。
  1、桐庐县从2003年起已组织人员对全县规模养殖场分布进行调查,并按城镇发展规划,旅游景点区域分布以及饮水源保护区,确定了全县的禁养区、限养区和非禁养区。在禁养区内搬迁规模畜禽养殖场。同时,研究控制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的治理方式,推广实施畜禽粪尿污染处理综合利用技术。并于2003年底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桐庐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县三年内全面完成规模畜禽养殖业的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对现有养殖场(户)的畜禽养殖污染推行综合整治与利用,削减敏感区的饲养总量,推行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与生态化养殖,实现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的目标。

  2、杭州市政府从2004年起组织实施杭州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尿综合利用和治理工程项目,鼓励在非禁养区、限养区,存栏奶牛养殖规模在200头以上;肉牛400头以上;生猪存500头以上;养鸡场(鸽子、鸭等同)10000羽以上的畜禽养殖单位,对通过项目的治理单位给予15—20%的一次性“以奖代补”的扶持。

  3、从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出发,2005年浙江省农业厅下发了《关于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05]49号,要求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切实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并对治理单位实施“以奖代补”的扶持政策。

  二、2004年—2006年桐庐县各职能部门已对畜禽粪尿污染治理与控制做了大量工作。

  1、关停、搬迁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工作:2004年关停桐庐县良种场、桐庐旺达养殖场二个规模养殖场。2005年由桐庐县政府办牵头桐庐农业局、桐庐县财政局、桐庐县环境保、县国土局、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参与开展了桐庐县东方物产有限公司养殖场的搬迁工作,桐庐县农业局在2005年8月完成了对养殖场搬迁中生猪损失的评估工作。

  2、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畜禽粪尿污染治理工作:2004年在桐庐万强农庄有限公司、桐庐绿源养殖有限公司2家企业实施杭州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尿污染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实现治理目标,通过项目验收;2005年在桐庐明大农庄、宏达养殖场、红升养殖场、龙伏养殖场、冠华兔业、香山农庄、独山禽业等7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实施杭州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尿污染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并于年底全部通过治理项目验收;2006年又组织桐庐县百联金珍生态养殖场、桐君街道大阜山养殖场、分水美月养殖场、桐庐县分水镇潮水养殖场、桐庐县山水农庄有限公司、百岁坊锡谓养殖场、桐庐春民养殖场、桐庐方埠梅林农庄、桐庐金山农场、桐庐百岁坊光华养殖场、桐庐县百江镇朱门村香猪基地、桐庐庞龙养殖加工厂、桐庐建洪种鸡场等15个规模畜禽养殖场申报了“杭州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尿污染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到2006年底能完成全县存栏500头上的生猪养殖场和存栏家禽10000羽以上的规模化家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2004—2006年我县总共争取省、市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尿污染治理资金184万元。

  3、其它畜禽污染治理的相关工作:2005年提出关于瑶琳镇琴溪村生猪饲养污染治理的意见;开展了富春江沿沙湾、湾里一带养鸭现状调查工作;提出桐庐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方案;2006年开展桐庐县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情况调查工作。

  三、我县在畜禽粪尿污染治理与控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困难。
  我县畜禽规模化饲养程度低,农村畜禽散养量较大,养殖场选址不当。一方面这些养殖场(户)无法达到省、市有关畜禽粪尿污染治理项目立项要求,另一方面我县没有实施针对中小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的污染治理政策。因此我们环保、农业部门缺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资金,没办法把这部分畜禽养殖场(户)的污染治理与控制工作列入治理对象,只能引导他们转变生产方式,加强清洁生产为主。

  四、今后工作设想。

  1、明年争取把存栏生猪300头以上的、存栏家禽5000羽以上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列为的县、乡二级政府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目标。
  2、对畜禽散养相对集中的行政村,由行政村统一申报、统一设计、统一工艺、统一建设,统一集中处理,实现畜禽粪尿的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种养平衡目标。
  3、对新办畜禽养殖场要求配套畜禽粪尿污染治理设施,鼓励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对畜禽粪尿进行集中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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