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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度内资企业网上年检须知

 洛阳税务农民 2011-03-09

发布时间:2011-02-25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于201131开始进行2010年度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网上年检范围

 

    凡于20101231前在河南省工商局及所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均须参加2010年度年检。

 

    二、网上年检时间

 

    2010年度企业网上年检时间为201131630。为方便企业,提高工作效率,企业登录河南省工商局网站(网址:http://www.)企业网上年检系统填报本企业2010年度年检材料及私营企业党建情况统计表参加网上预审。截止2011630前仍未提交年检材料的企业,年检机关将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提交年检材料的,应于2011630直接到企业登记机关提出延期年检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三、网上年检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1、连接互联网打开浏览器(推荐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登录河南省工商局网站(网址:http://www.),点击网站主页“网上年检”栏目即可进入“网上年检系统”。未获得登录密码的企业,首先需要注册获得登录的密码,具体操作参照“网上年检系统”首页的“用户指南”。

  2、获得密码后登录系统,即可进入年检材料填报页面,在线填报年检材料。

  3、填写(修改)、保存完所有表格,点击“年检报告书确认”按钮并保存,提交成功后,企业的年检材料就自动相应传送到河南省各级工商机关。

  4、网上报送年检材料5个工作日内,再次登录网检系统,点击“(预)审核情况”查看年检(预)审核结果。如果(预)审核驳回,企业应根据(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可以再次在网上提交修改后的企业年检材料并再次获得网上年检预审核。

  5、网上年检预审核通过的企业,应及时打印“年检报告书”和“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企业印章(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封面加盖主管单位印章;企业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封面加盖隶属企业印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同时仔细查看本须知所列第四项网上预审通过后,须到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的要求,携带上述材料最迟应于630日前到企业登记机关或其委托的下级企业登记机关、企业所在地工商所办理年检审核、年检交费、加盖年检戳记等手续。

 

    四、网上预审核通过后,须到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须带原件备查),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企业法人提交2010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企业印章)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尚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提交经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可以是针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也可以是针对公司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审计报告;

 

    7、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8、已进入清算的企业提交进入清算的相关证明文件及上述123项所列材料。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除提交上述12349项所列材料外,还须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其他经营单位还应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隶属机构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全省企业登记机关年检咨询电话:

 

  局:0371--66779113 66779164

 

郑州市工商局:0371--66991138

 

开封市工商局:0378--3857318

 

洛阳市工商局:0379--63917010 63917011

 

平顶山市工商局:0375--2692007 2588075

 

新乡市工商局:0373--3033595

 

焦作市工商局:0391--8866008

 

安阳市工商局:0372--5116040

 

鹤壁市工商局:0392--3325321

 

濮阳市工商局:0393--4415626

 

许昌市工商局:0374--3323251

 

漯河市工商局:0395--2922027

 

三门峡市工商局:0398--2802224

 

南阳市工商局:0377--63135209 63135015

 

商丘市工商局:0370--2536095

 

信阳市工商局:0376--6369803 6369825

 

周口市工商局:0394--8384234 8228163

 

驻马店市工商局:0396--3691123

 

济源市工商局:0391--6612052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企业网上年检使用指南

一、连接“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

进入“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 www.”,选择[网上年检]栏目,进入“用户登录”界面。

请仔细阅读登录页面上的《年检须知》中的内容。

二、登录本企业网上年检页面

在网上年检系统用户登录界面中,首次登录需要先进行注册,用户名是企业注册号,登录密码由企业注册账户时自行设定。

三、填写年检报告书

1、填写年检报告书

1)年检报告书的填写

在进入网上年检系统后,在页面左侧的菜单中依次展开“网上年检”—“年检报告书”,点击“年检报告书”下面的各项菜单,填写各项年检材料并一一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在填写表格中用“*”表示的项目,必需填写。

2)年检报告书的提交

在填写完年检报告书所有资料并核对无误后,进入年检报告确认页面,输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单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是否确认提交,选择“确定”后,完成网上年检资料提交。

四、企业登记机关预审核

企业提交《年检报告书》后,由企业登记机关的年检人员进行预审核,即具体审核《年检报告书》的内容是否符合《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出预审核通过或者预审核驳回。

五、查看预审核意见并到企业登记机关复核盖戳

企业进入网上年检系统,查看企业登记机关反馈的预审核意见。

已通过网上预审核的企业,应当在线打印年检报告书(打印要求A4纸),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印章后,依据企业登记机关预审核意见提示的内容携带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等,到企业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局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具体参看郑州市工商局年检须知)办理年检复核,年检缴费,加盖年检戳记等手续,完成年检工作。并按预审核意见准备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

在提交完成后企业登记机关未预审核前,无法在网上年检系统修改填报年检材料。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被企业登记机关(预)审核驳回的,企业可按(预)审核意见修改材料,通过网上年检系统重新修改并提交年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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