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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

 火土 2011-03-10

江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韶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要求,我区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始终把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抓手,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以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为切入点,通过加强领导,扩大宣传,落实责任,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完善监管体制,强化部门配合,着力案件查处,使全区食品卫生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观,同时推动了我区食品产业的快速发展。现将江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以来,我区按《食品安全法》要求以及韶关市重点整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精神,认真总结去年专项整治的经验,围绕健全和完善“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目标,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等地区的小商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馆、小饭店、私宰窝点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的再整治再提高,确保专项整治“12个100%”等目标的落实、巩固和深化,继续以牵头部门为主抓好八个专题的专项整治,认真抓好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活动,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我区居民创造了良好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环境。

一、 认真抓好新韶镇腐竹生产的专项整治。

根据市整治办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我区确定今年的重点是新韶镇腐竹生产的专项整治,新韶镇原有腐竹生产作坊32家,主要特点是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差,生产的标准、管理不规范,但他们生产加工量多、范围广,并且主要在夜间生产,销售范围除市区、乡镇市场外,还直接送货到机关、学校、工厂、酒楼、小食店等饮食场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是黄豆,辅料主要使用食品添加剂(石膏粉、散装盐水、消泡剂)等,但由于添加剂添加不规范,甚至添加了吊白块等非食品的原料,再加上生产环境达不到卫生标准要求,多数作坊腐竹生产和养猪养鸡混于一体,污水横流、苍蝇乱飞,无法确保腐竹的质量安全。针对以上情况,今年以来,我区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市整治办的统一部署,主要采取如下措施加大对腐竹生产的整治力度。

一是首先全面关闭。对新韶镇辖区所有的腐竹生产作坊全部暂时停止生产,要求按照市卫生、工商、技监等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在未验收合格并领取相关证照前一律不准生产,同时新韶镇政府不定期派专人巡查,建立了长效机制,有效巩固了整治成果。

二是组织联合行动。今年5月13日以及8月10日共分两次,区政府协同市技监、卫生、公安、药监、工商等部门联合进行整治,对不听劝告,仍在进行腐竹生产的少数经营者,采取扣押打浆机、马达、黄豆,没收销毁腐竹成品等措施,有效打击了少数人员无证照生产腐竹的行为。

三是组织新韶镇政府主管人员以及有腐竹生产的村委负责人到乐昌市参观学习,学习乐昌市腐竹生产整治措施以及整改的经验。

四是制订奖惩措施。一方面对非法生产腐竹者进行坚决打击,另一方面鼓励腐竹生产者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整改,申领有关证照,并对先期通过整改验收者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二、认真抓好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

根据职能分工,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主要以区工商局以及经贸局牵头进行整治,今年1月至9月份,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25人次,车辆323台,检查食品经营户2263户次,各类市场180个次,农资抽检11批次,不合格1批次;燃油抽检9批次,不合格3次;饮料抽检15次,不合格1批次;植物油抽检23批次,不合格9批次。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8宗,案件总值  18,9 万元,罚没入库 13,6 万元,销毁假冒商品:金六福酒460箱、金利来衬衫26件、拉芳洗发水97瓶、汽车润滑油22瓶、雕牌洗衣粉124件等.目前辖区内的食品市场、超市共  37 家, 97.3%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共 1672 家,建立台帐有1510家,建立台帐比率96,25%,辖区13个集贸市场、4家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经贸局执法人员共捣毁私宰窝点4个,没收私宰生猪产品8038.55公斤(其中包括病死猪、母猪肉2146公斤),纠正违规人员374人。查处假冒伪劣酒类产品45瓶。纠正违规经营人员287人。

三、认真抓好站南路商业街的整治工作。

站南路商业街被省打假办列为警示整改市场后,区领导非常重视,迅速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制定出整治方案。从5月19日开始,综合执法队对站南路进行整治,整治工作重点和重点场所:一是重点清查产品食用油、饮料、酒类、酱油、食醋、奶制品等关系人民群众饮食安的食品;家用电器(电取暖器、电热毯、电风扇电)、燃气器具(燃气热水器)、电册制、电线电缆、儿童电动玩具等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服装类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投诉较多产品。二是售假屡打不绝的家用电器商店、食杂店、酒行、服装品市场、小摊点等的反复发生场所。整治中采取联合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提及到的重点商品,重点经营场所进行认真排查,重点整治。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加强企业联手打假,加大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力度,通过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优化站南路商业街经营环境。

四、认真做好三鹿奶粉事件的处置工作。

自媒体曝光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检出含三聚氰胺事件和国家公布22家生产企业的69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名单后,我区立即组织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各项职能,依法处理奶粉事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形成合力。三鹿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我区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了以黄德乔副区长为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组、市场安全组、办公室等三个工作组。医疗救治组由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多个医疗小组深入到辖区内各村(居)委进行不间断的巡诊,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到市指定医院诊断;市场安全组由江区工商局和粤北开发区工商局牵头组织对区域内各食品经营店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奶粉立即进行下架、封存处理,并造册登记做好后续有关问题的跟踪处理工作。

二是行动迅速,摸清情况,不等不靠。得悉三鹿奶粉事件报道后,我区工商部门迅速组织执法人员查找批发商和零售商,了解他们进货和销售渠道、销售数量、库存数量,先行登记,等待文件通知处理,这项工作早在12日就已进行。区工商经检大队全体出动,及时了解商场奶粉经营情况,掌握了批发商具体经营状况,为13日的全面排查和14日的全市统一行动取得良好效果打下了基础。

三是统一行动,统一方法,全面开展问题奶粉的清查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我区以工商部门为主,做好问题奶粉的清查工作,并统一工作方法,就是:(1)检查奶制品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2)台帐和索证索票的建立是否规范;(3)不合格批次产品的进销情况;(4)对消费者提出的不合格奶粉退货要求,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消费者持有消费小票的,引导消费者向购买的商家退货;二是消费者有奶粉但没有保留小票,当地有经销代理商的,组织并引导消费者向代理商退货;三是消费者购买的奶粉,没有消费小票,当地也无奶粉代理商的,由工商部门组织协调消费者向原购买商家退货,销售商家进行登记造册,并向上级工商部门反映,请求协助联系代理商办理退货手续。

四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通过调查了解,大部分消费者是没有小票的,初期一部分商家以退货凭据不足为由拒绝退货,如果这种矛盾量大和激化,引发社会矛盾,后果严重。针对以上情况。区工商部门迅速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要求零售商要有社会责任感,接受消费者的退货,在这方面,大润发商场做了示范作用;二是协调消费者向经销商退货。在清查问题奶制品工作中,共检查经营户1683户次,下架退市问题奶粉6801公斤、问题液态奶2667、25公斤,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办结295件,圆满完成清查“问题奶制品”的艰巨工作。

六是加强后续处理跟踪工作,确保问题奶品全面推出市场。现在和今后一段时期,奶品市场的监管是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各职能部门继续将按照国家的规定以及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集中力量,加强监管,净化市场,维护社会稳定。

五、抓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工作。

市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动员大会召开以后,我区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成立区的创建领导小组,并于2009年5月12日召开了动员大会,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重点,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指导,根据我区的实际,确定了花坪镇为创建的试点镇,目前该镇正按照示范镇的标准不断进行完善,力争早日通过验收。

存在问题:

一、新韶镇的腐竹生产有一定的传统历史,腐竹在市场上也有较大的需求,光靠堵也是不行的,还必须合理引导。腐竹生产经过5月、9月两次大规模整治后,虽已停产,但到了销售旺季,随时有可能复产。目前腐竹生产人员几乎全部都是来自广西的人员,而设施则是向当地人租来的,如加大投资进行改造,不少人因租赁期短,有顾虑,而当地人又不愿意投资,产生了一定的矛盾。

二 、农贸市场的农产品经营档台帐建立的问题仍是薄弱难点问题,经营者提出很多实际问题,如:进货时供方有些怕麻烦就是不提供身份等资料,要是按索证索票规定来办,就会影响生意,经营者提出是否可采取方便简单的工作方法解决问题。

三、有些企业法律意识仍较淡薄,错误认为落实台帐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是为了应付检查,工作落实更多带有强迫性成份。无论工作人员如何引导教育,但他们仍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理解,有抵触情绪。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经营者法制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台、宣传栏等媒介,开展立体式宣传,让食品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二、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调,联合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议成立以政府牵头,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构建一个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人。健全责任追究制,落实监管责任。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先树优及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等范畴,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

四、重点抓好站南路商业街打假整治工作。 按照上级部门整治要求抓好整治工作落实,加强各监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形成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联合执法队作用,加强打击力度和深度,加强监测,认真排查,重点整治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联手企业进行打假,抓紧整治时间进度,完成站南路商业街整治工作,确保站南路商业街摘帽验收通过。

                        

韶关市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00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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