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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买卖两种去房产证上名字方式所对应的成本

 wd小飞马 2011-03-18

赠予、买卖两种去房产证上名字方式所对应的成本  

据了解,去掉房产证上的名字主要有两种方式,其一是通过赠予的方式。这是一种较为常见且符合常规的做法,一般情况下,亲人中间一方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另一方的财产,不动产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转让。另外一种方式就是通过买卖的方式,即将自己名下房产的卖给其他亲人。由于这两种转让方式有着很大的区别,因此所产生的费用也完全不一样。

  记者咨询闵行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得知,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给直系亲属,所需承担的费用主要有两个部分,即契税和公证费。不管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契税一律按赠予部分的3%征收;公证费也必须缴纳,为赠予部分的2%。举例说明,如一套总价为300万元的公寓,子女所占份额为100万元,赠予时需承担的费用为子女所占份额的5%,即5万元。

  如果通过买卖的方式,则需按照目前房产交易过程来征收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房产税、个税和契税等。就上述案例来说,如果转让购入时间未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则要缴纳10.65%的税费,即3%买进契税、2%的个税和5.65%营业税。由此看来,买卖方式所需负担的成本要高于赠予。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的买卖方式都需要承担如此之高的费用。根据现行相关纳税规定,如果是满足唯一一套、超过5年和低于90平方米三个条件的普通住宅,只需承担1%的契税即可。

  由此看来,到底是选择赠予还是买卖方式,需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对待。一般情况下,对于非普通住宅来说,赠予显然比买卖方式划算。但对于普通住宅来说,如果已经超过5年时间,因为不涉及房产税,选择买卖方式便更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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