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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十二层》:第五层 《红楼》审美

 雏菊花开22 2011-03-19
 
 
第五层 《红楼》审美
 
 
 
一部伟大的《红楼梦》!
  伟大早已共识公认了,但其伟大,究在何处?
  曰思想感情之伟大;曰学识广博之伟大;曰气味品格之伟大;曰才情诗境之伟大。
  《红楼梦》的文艺审美价值,是组成此一伟著的重要部分。
  词曰:
  红楼一幅绘来难,景色有千般。人间天上群芳在,筑名园,秀水明山。何限诗情腴润,无边画意斓斑。中华文化蕴其间,全异旧丛残。存真写善还传美,亘古今、苞孕三端。文采风流正脉,诗书灵秀新刊。
  ——《风入松》
  《红楼梦》欣赏一隅
  我们这“欣赏”一词,好像是陶渊明大诗人给留下来的——“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他和“欣赏”一同提出来的是那个“奇”字。恰巧,我们的旧小说倒是自来喜欢用“奇”来标榜的,如“天下第一才子奇书”“四大奇书”等称号,可为明证。至于《红楼梦》,也曾被标为“新大奇书”(善因楼刊本《批评新大奇书红楼梦》)——曹雪芹不是自己也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吗?所以,《红楼梦》这部“奇书”,势必也更会发生“欣赏”的问题,盖无疑问。
  读《红楼梦》这奇书而不以为奇的,就我所知,只有平步青先生一人。他在《霞外捃屑》卷九“小栖霞说稗”中说:“《红楼梦》原名《石头记》……初仅抄本,八十回以后轶去;高兰墅侍读鹗续之,大加删易……世人喜观高本,原本遂湮,然厂肆尚有其书;癸亥上元,曾得一帙,为同年朱味莲携去。书平平耳,无可置议。”这一“平平”之评,在我们今天听来,倒是一种“奇”论。
  在清代,骂《红楼梦》的,讲它的坏话的,本来不乏其人,不过那正是从什么“诲淫”啦、“流毒”啦等等罪名去贬斥它,换言之,也就是因为它所表现的思想内容触怒了那些“正统”的士君子之流,这才遭了毁谤,甚至毁禁。要说从“文”的角度而轻看它的,恐怕还要数平步青先生为首先一人——说不定也就是最后一人了。
  然而,要说平先生完全说错了,那也未必能使他服气。读这部小说名著的,一开始,谁也不会马上感到有什么稀奇之处,倒实在是觉得一切都那么“平平耳”,了无出人意表的特色。单就这一点来说,平先生那样看法也自在情理之中。
  那么,平先生就是完全对了的吗?却又不然。读《红楼梦》的,只要不是“开卷数行,昏昏欲睡”而能看下去、看回来的(“看回来”的意义有二:一、看着后面,而时时联系前面;二、看完了后面,又回头重新温习,一遍、两遍……乃至很多遍),就会慢慢地自己发现,原来这“平平”之中,却有无限的“奇”处。
  说真的,也只有这样的奇,即于平平之中而见奇,那才是真奇。拼命地追求“奇”,把文章弄得“奇形怪状”而自以为奇,那就不再成其为奇——那就不知成了什么了!平先生好像只见到了《红楼梦》的“一半”(片面)就下了结论。
  读《红楼梦》而能透过表面的“一半”的,其实也不乏其人。同治年间孙桐生序太平闲人(张新之)评本,曾说:“少读红楼梦,喜其洋洋洒洒,浩无涯涘,其描绘人情,雕刻物态,真能抉肺腑而肖化工:以为文章之奇,莫奇于此矣!——而未知其所以奇也……自得妙复轩评本,然后知是书之所以传,传以奇,是书之所以奇,实奇而正也。”并下结论:“是谓亘古绝今一大奇书。”但只可惜他们又把“奇”引向了迷途,离开了文学,专门就字句作穿凿附会的解释,而以此为其“所以奇”,这却是能赏其奇而又求之过深的例子,和平步青先生竟成为两极端而对峙了。
  张新之、孙桐生等人的所谓“奇”,完全出自“本铺自造”,和曹雪芹的本意直如风马牛之不相及。要讲自从《红楼梦》问世以后,第一位真能赏识它的文笔之奇的,我觉得还要数戚蓼生。
  他在“戚本”前面说过一段重要的话:
  吾闻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黄华二牍,左腕能楷,右腕能草:神乎技矣!——吾未之见也。今则两歌而不分乎喉鼻,二牍而无区乎左右;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此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嘻,异矣!
  这个比方打得绝妙,实在是有所见而云然,不同泛泛称誉。
  他并曾指出,这种“一声两歌”“一手二牍”的具体特点,就是善用“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的表现法。我觉得在他以前,还没有能十分注意到这一点的;在他以后,也没有能比他说得更透辟中肯的。例如“梦觉主人”乾隆甲辰(1784)序中只说“语谓因人,词多彻性”(当是指语言口吻因人而异,各有性格神态),“工于叙事,善写性骨”(这当然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点,是很有见地的文艺批评);舒文炜乾隆五十四年(1789)序中也只说“指事类情,即物呈巧”。他们二位就都未能指出那种“两歌”“二牍”的奇处。
  戚蓼生所举的例子是:“写闺房则极其雍肃也,而艳冶已满纸矣;状阀阅则极丰整也,而式微已盈睫矣;写宝玉之淫而痴也,而多情善悟,不减历下琅琊;写黛玉之妒而尖也,而笃爱深怜,不啻桑娥石女。”因此他再一次对这种奇文加以赞叹:“盖声止一声,手止一手,而淫佚贞静,悲戚欢愉,不啻双管齐下也。噫,异矣!”他看出了别的小说家只能“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而曹雪芹的这一支笔却具有“两个面”,这是绝人的本领,这是小说文学上的奇迹。
  这一点很要紧。如今就借了乾隆年间文评家的旧话略为标举如上。
  可是,曹雪芹的这种本领,实际尚不止于“两歌”“二牍”,他有时竟能达到“数歌”“数牍”的高度,尤为奇绝!这里不妨举一二小例来申说一下。第三回,写凤姐儿刚出场,从黛玉眼中,第一次领略她的丰采声容,有一段文字正面加以传写,然后,我们就看到以下的叙述:
  
这熙凤携着黛玉的手,上下细细的打量了一回,便仍送至贾母身边坐下,因笑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说着便用帕拭泪。贾母笑道:“我才好了,你倒来招我!……快再休提前话。”这熙凤听了,忙转悲为喜。……又忙携黛玉之手,问:“妹妹几岁了?……要什么吃的、什么顽的,只管告诉我;丫头老婆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一面又问婆子们:“林姑娘的行李东西,可搬进来了?带了几个人来?你们赶早打扫两间下房,让他们去歇歇。”说话时,已摆上了茶果上来,熙凤亲为捧茶捧果。又见二舅母问他:“月钱放完了不曾?”熙凤道:“月钱也放完了。才刚带着人到后楼上找缎子,找了这半日也没有见昨日太太说的那样,想是太太记错了?”王夫人道:“有没有,什么要紧?”因又说道:“该随手拿出两个来,给你这妹妹裁衣裳的;等晚上想着叫人再去拿罢,可别忘了!”熙凤道:“倒是我先料着了,知道妹妹不过这两日到的,我已预备下了,等太太回去,过了目,好送来。”王夫人一笑点头不语。
 
我们且看,这一段本身已然具备两个层次:一面是写黛玉“步步留心,时时在意”的“心机眼力”(脂砚斋批语),因为这都是从黛玉眼中看得的情况;一面则是写熙凤的“浑身解数”“八面玲珑”,看她简直有千手千眼的神通,一人不落,一事不漏。然而,这一段明处是在写熙凤一人,暗处却又同时写了黛玉、贾母、王夫人等好几个人,无一笔不奇不妙。
  黛玉自从出场,我们只不过知道她是“聪明清秀”“年又极小,体又极怯弱”“举止言谈不俗”“虽怯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风流态度”而已;直到此刻,被凤姐拉住手上下细细打量之后,才第一次正面写出“天下真有这样标致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这就给黛玉的品貌,下了定评。所以脂砚斋在此有批语,说:“出自凤口,黛玉丰姿可知,宜作史笔看。”
  凤姐一上场,别人未曾开言,先就是“贾母笑道”。脂砚斋在旁批云:“阿凤一至,贾母方笑。与后文多少笑字作偶。”一点不假,看下去便知这话之确。凤姐夸赞黛玉,是为讨贾母喜欢,说出“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是替贾母向黛玉表白“人情”,然后就“用帕拭泪”。下面贾母又“笑道”云云,对贾母下面这一段话,脂砚批云:“文字好看之极!”“反用贾母劝,看阿凤之术亦甚矣!”这真是几笔就写尽了凤姐和贾母两个之间的关系,一个是“承欢应候”(亦“脂批”语),一个是为其所弄,反而特别喜欢她,对她无限宠爱。
  然后就是写凤姐以“当家人”的身份口气来周旋黛玉,连带她带来的下人也不曾冷落。
  然后就是王夫人问她月钱放完了不曾。这仍然是从“当家人”一脉而来,可是就又有了一层新意趣,别具丘壑;脂砚云:“不见后文,不见此笔之妙。”我们马上会想到,后来平儿和袭人谈心,才泄露了奥妙,原来凤姐连应该按期发放众人的月钱也拿去放了高利贷,中饱私囊——这和雪芹原稿中凤姐结局也大有关系。
  然后就是凤姐婉言批评王夫人对缎子一事的“记错了”,已见出王夫人之胡涂;及至说到该拿出两个给黛玉做衣裳,凤姐便说“倒是我先料着了”“我已预备下了”,脂砚斋在此点破机关,说:“余知此缎阿凤并未拿出,此借王夫人之语,机变欺人处耳。若信彼果拿出预备,不独被阿凤瞒过,亦且被石头瞒过了!”
  这话可谓一针见血,深得“石头”本意。其实,准此以推,凤姐说“月钱也放完了”,是真是假,正恐难定。总而言之,王夫人之昏聩颟顸,于此一二小事寥寥数笔也已被写尽了。
  脂砚于下文黛玉到贾赦院中见早有“许多盛妆丽服之姬妾丫鬟”迎接出来处,批说:“这一句是写贾赦(按:指贾赦之好色)。妙在全是指东击西,打草惊蛇之笔。若看其写一人即作此一人看,先生便呆了!”这正可为我们上面所举的那例子作注脚。
  有意思的是,脂砚斋所指出的“指东击西,打草惊蛇”,也正就是戚蓼生所说的“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那个绝人的特点和奇处。两个人可谓不谋而合,也说明了此非一人之私见,实在有此妙理为有目者所共赏。
  大家对钗、黛二人的印象,好像是一孤僻,一和善;一尖刻,一浑融。其实这也只是雪芹笔下的一面而已,还有另一面,读者却往往容易忽略过去。第三十回,小丫头靛儿因不见了扇子,不过白问了宝钗一句,宝姑娘便疾言厉色,指她说道:“你要仔细!我和你顽过,你再疑我!和你素日嘻皮笑脸的那些姑娘们跟前,你该问他们去!”这种指桑骂槐、夹枪带棒的话言和神情,就写出了宝钗的内在的更真的一面,她实际非常厉害,并不好惹,同时也透露了她和丫鬟们是保持“主子尊严”的面目;而黛玉却是爱和侍女们顽笑、和丫鬟关系最好的姑娘,她是天真活泼有风趣的少女,并不是一生都在“愁眉泪眼”中的一位病态人物,我们印象中的她的那些“短处”,只不过是当爱情的痛苦正在深深地折磨着她的时候的表现——否则,那样一种不近人情“怪物”式的病美人林黛玉,还有什么可爱?还有什么可以令宝玉生死以之的可能呢?
  越是才能平常的小说家,却越是惟恐读者“低能”、看不清他的文章,因而竭力要表示他那一点意思:写喜,就眉开眼笑,说悲,就鼻涕眼泪;情节稍有隐曲,马上就“看官不知,原来如何如何”,就要“书中代表(代为说破的意思)”。总之,他只有那一个浮浅面,还怕读者不懂,一切可用的形容词,也都成了廉价的“描写”法宝。于是,那文章便成为简单寡味、一目了然的东西,就绝不会是能使人心游意赏、流连往复的具有魅力和美感的伟大艺术品了。那原因,就是它不但在思想内容方面,就是在文笔方面也缺少了厚度和深度。
  要欣赏《红楼梦》,我想上举的这种地方就不该粗心大意、囫囵吞咽。当然,如果超越文学作品的范围,要处处作穿凿附会的“索隐”式的“搜奇”工作,那就是另一性质的问题,也就不再是我们所说的“欣赏”的意义了。
  一架高性能的“摄像机”
  摄影术的发达与流行,大约是19世纪后期的事,雪芹是18世纪早期的人,哪里谈得上摄影录像之类的手段?然而说也奇怪,在他手中,真好像有一架高性能的摄影机,拍下了无数的“相片”和镜头,并且能够“剪接”组织,成为一部“片子”,有静有动,有远有近,有全景有“特写”……他似乎早就懂得“拍”的、“摄”的、“录”的事情和本领。
  任何“打比方”、“做譬喻”的修辞法,都是带有缺陷的,因作比的双方只能有一两点、某部分相似可构成比照,而永远不会是全部能“入比”。我把雪芹的笔法比为拍照录像,不过是一个“善巧方便”的办法,所以在这儿不必过于拘泥,一味死讲。我打的这个比方,是1981年在济南举行全国“红学”会议时首次提出的。
  那时候,或在此以前,是没有人敢多谈《红楼梦》的艺术特色的(因为那时的规矩是,一谈艺术,仿佛就等于是忽视轻视了文学的“思想性”了,是错误而该批判的)。我在会议上提出了这个譬喻,大家觉得“闻所未闻”,很感兴趣。
  但我打这比方的目的,只不过是要说明一个艺术问题,姑名之曰“多角度”。
  在中国传统小说中,写人物时,多是“正笔”法,罕见“侧锋”法。所谓“正笔”,就是作者所取的“角度”,是正对着人物去看去写。譬如照相,他是手执相机,正面对着人物去拍的,而不大会来取别的角度。而雪芹则不然。
  中国绘画艺术,讲究“三远”,即:平远、高远、深远。这就相当于“角度”和“透视”的道理,但又与西洋的透视学不同。后者总是以一个固定的“立足点”为本,而还要寻求科学的“焦距”,然后方能展示全画面。中国则不然,是采用“分散立足点与焦点”的特殊表现法则,这在山水画中最为明显。“平远”与“高远”,角度有了差别了,但“正笔”是不变的,它无法“转动”——做不到像苏东坡说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雪芹对此,深有所悟,他在小说人物的写法上,创造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多点”、“多角”的笔法。但是雪芹的悟,又在于善从悟中得“翻”法:东坡是强调,观察的角度不同,遂成各异,而非真面;雪芹则由此悟出,正因“多角”,合起来方更能得到那对象的全部真貌。“多角”不是为求异,而是归同,这是极重要的一点。
  我拿拍照摄像来比喻,首先是为了说明这个要点。手执相机的人,他可以从高低远近和俯仰斜正种种的角度距离去取影。今天的人,对此当然觉得无甚稀奇,但在清代乾隆初期的雪芹来说,他如何能悟到这个妙理妙法?非特异天才奇迹而何?岂不令人称奇道异?
 
在此,让我回顾一下1981年事后追记济南会议发言的“提要”,以讨其源,盖非讨其源,则无以畅其流,而且十多年前的见解,今日重提,也可以纠补昔时的疏略或不尽妥恰之处。我那时说的是——
  鲁迅先生对“红学”贡献最大,他在小说研究专著和专讲中的那些论述《红楼梦》的话,都是带有根本性、纲领性的重要概括和总结。研究《红楼梦》,必须向先生的真知灼见去学习,去领会。先生说:
  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见在中国的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
  我想,单是这一段话,若作点真正深细探讨的功夫,就满够写一篇很长的大论文了,先生在此提出了很多的问题,表示了他自己的看法。先生指出,从打曹雪芹出来,以前小说的那种传统思想和传统写法就黯然失色了,这是千古不磨之论。先生已经说明了曹雪芹的艺术独特,有划时代的意义。
  鲁迅先生所说的传统指什么?就是指“叙好人完全是好……”的那种“传统”——也可以说是陈陈相因的陋习。打破这种习惯势力是非有极大的胆识、才力不行的,所以特别值得宝贵。“传统”这个词,当它和“创新”并列时,自然就成了对照的一双,而传统是不应当维护的东西。因此不少人一提“传统”,就理解为是排斥创新的一个对立物。“传统”有时确实是要打倒的事物。
  我今天想谈几句传统问题,但是这个词语是我此时此刻心中特具一层意义的一个,不可与上述的那个词义混淆。我用这个词指的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独特的优秀文化传统、文学艺术传统。这个传统不但不能打倒,而且反要维护它,发扬它。它的任何一个阶段的中断,都将是我们民族的一大灾难。
  这个传统是怎么形成的呢?是我们民族史上世世代代无数文学艺术大师们所创造、所积累、所融会、所熔铸而来的。它绝不同于陈陈相因,自封故步,而是不断创造和积累,不断提高和丰富。它也汲取、消化外来养分,但始终不曾以别人的传统来取代自己的传统。所以它是民族的。我现在谈传统,指的是这个意义的传统。
  曹雪芹这位艺术大师,是最善于继承传统又最善于丰富传统的一个罕见的奇才。
  也曾有论者根据小说中引用过的书名、篇名、典故词语等,去探索曹雪芹所接受于前人的影响,用以说明他的继承传统的问题,这是对的。比如说,《牡丹亭》呀,《会真记》呀,等等皆是。应当记住,我们应当不仅仅限于“征文数典”,而是要从大处看我们这个文学艺术传统的精神命脉。不管如何创新、汲取、丰富、升高,它总是中国的,中华民族的,绝不是什么别的气质和“家数”。
  我的意思在于说明:第一,一定要正确理解鲁迅先生的原话;第二,有一种说法,什么曹雪芹之艺术所以能够与众不同是受了“西洋文学影响”云云,其思想实质不过是“月亮也是外国的圆”之类罢了。
  曹雪芹善于继承传统,有一个极大的特点,他几乎把我们的民族艺术的精华的各个方面都运用到小说艺术中去了。
  
第一是诗。这不是指《红楼梦》里有很多诗句,有很多诗社场面等等,是指诗的素质、手法、境界,运用于小说中。这在他以前的章回小说中是虽有也不多的;到他这里,才充分发挥了诗在小说中的作用。你看他写秋窗风雨夕,那竹梢雨滴、碧伞红灯的种种情景,哪里是小说,全是诗!这还是回目与正文“协调”的,不足为奇,最奇的是“胡庸医乱用虎狼药”一个回目,这里头还有诗吗?可使你吃惊不小——他写那冬闺夜起,拨火温茶,外面则寒月独明,朔风砭骨,种种情景,又哪里是小说,全是诗!那诗情画境之浓郁,简直使你置身境中,如眼见其情事。那诗意的浓郁,你可在别的小说中遇到过?他的小说,是“诗化”了的小说。
  依我看,曹雪芹的艺术,又不仅是诗,还有散文,还有骚赋,还有绘画,还有音乐,还有歌舞,还有建筑……他都在运用着。他笔下绝不是一篇干瘪的“文字”,内中有我们民族艺术传统上的各方面的精神意度在。这是别人没有过的瑰丽的艺术奇迹!
  我罗列了那么多艺术品种(都不及一一细讲),只没有提到电影。乾隆时代,还没有这个东西吧?
  说也奇怪,曹雪芹好像又懂电影。
  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然而又是事实。他的“舞台”或“画面”,都不是一个呆框子,人物的活动,他也不是用耍木偶的办法来“表演”。他用的确实是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距离,不同的“局部”,不同的“特写镜头”……来表现的。这不是电影,又是什么?
  曹雪芹手里是有一架高性能的“摄影(电影)机”——但是,他却生活在二百数十年前,你想想看,这怎么可能的呢?
  然而事实终归是事实,大道理我讲不出,请专家研究解答。我只以此来说明,曹雪芹写人,是用“多角度”或“广角”的表现来写的,而没有“单打一”的低级的手法。他写荣国府这个“主体”和贾宝玉这个“主人”,就最能代表我所说的“电影手法”。
  你看他如何写荣府:他写冷子兴“冷眼旁观”的“介绍”者,他写亲戚,他写“大门”景象,他写太太陪房因送花而穿宅走院,他写赵妪求见了管家的少奶奶,他写账房,他写奴仆,他写长房、二房,他写嫡室、侧室,他写各层丫鬟,他甚至写到厨房里的各式矛盾斗争!——而这一切,才最完整地构成了荣府的整体。你看他是多么“广角”,他是不可思议地在从每个角落、每个层次、每个“坐标”去“拍摄”了荣国府的“电影影像”。
  他写贾宝玉也是如此。他写冷子兴口中“介绍”,他写黛玉在家听母亲讲说,他写黛玉眼中初见,他写“有词为证(《西江月》)”,他写警幻仙子评论,他写秦钟目中的印象,他写尤三姐心中的估量……他甚至写傅秋芳家的婆子们的对于宝二爷的“评价”!雪芹是从不自家“表态”的,他只从多个人的眼中、心中、口中去表现他——这就又是“多角度”的电影艺术的特色,难道不对吗?
  
因为没有好的词语,姑且杜撰,我把这个艺术特色称之为“多笔一用”。正和我早就说过的“一笔多用”成为天造地设的一对。一笔多用,指的是雪芹极善于起伏呼应,巧妙安排;写这里,又是目光射注那里,手挥目送,声东击西,极玲珑剔透之妙。你看《红楼梦》看到一处,以为他是在写“这个”——这原也不错;可是等你往后又看,再回顾时,才明白他又有另一层作用,有时候竟是两层(甚至更多)的作用。不明白这一点,就把《红楼梦》看得简单肤浅得很。这就是抄本《石头记》的一条回前批语说的“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之三十回,犹不见此文之妙”那个重要的道理。这是雪芹艺术的另一个大特色。曹雪芹通部小说一笔多用,多笔一用,都在运用这两大手法。他这种奇才,我还不知道古往今来世界上一共有几个。
 
伏脉千里击尾首应
  蛇这东西,在人们普通生活中,似乎是个不受欢迎的角色。先民对它就“印象不佳”,据说古语“无它”就本来是说“没蛇”,用以表示平安无恙,今日看“它”,篆文作“仑”,倒确实像个“眼镜蛇”挺颈攻人的势派。可是在文学艺术上,它就不那么讨厌了,时常用着它。古书法家说他草法之悟,得自“二蛇争道”,坡公也说“春蚓秋蛇”。画家呢,画个蛇添了脚,却传为话柄。诗人东坡则将岁尾比作大蛇归洞,尾尖也捉不住。至于文家,则蛇更见宝贵了,比如,单举评点家赏论雪芹的椽笔妙笔,就有“三蛇”之例。
  何谓“三蛇”之例?一是脂砚斋,有两次用蛇来譬喻,说那是“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又说是犹如“常山之蛇,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击腹则首尾俱应”。一是立松轩,他曾说雪芹之用笔就像“怒蛇出穴,蜿蜒不驯”。此“三蛇”之喻,遂表出了雪芹艺术的又一巨大的特色。
  在中华,几千年文章巨匠们凭他们的创造与鉴赏的经验,梳理出很多行文用笔的规律与程式,是中国文学理论与实践的重要法则——就连人们纷纷笑骂的“八股”,其实它的可笑主要在于内容要“代圣贤立言”,而不在文章用笔之一无可取。“八股”程式其实也是丰富积累的文章做法的总结归纳——从西方的习惯说,那也是一种值得研讨的“议论美学”。即如“伏脉千里”等比喻,并不始于脂砚斋,金圣叹早就喜用,但是雪芹把这一“叙述美学”中的手法运用得真是达到了出神入化的高境界,所以批书人的强调此点,是完全出于有目能识,而不只是蹈袭前人的陈言旧套。
  据说,有文艺理论家反对讲这种“伏脉”,也不承认它的道理与存在的实例,声言一切文学艺术都以“自然”为极则,作文只要“信笔”才最高,一切经营缔造都是“下乘”云云。我想这原因可能有二:一是他缺少体会的能力,二是他把“自然”真义弄错了①。文学艺术,指的是人类的创造,正是“人工”,原与“天巧”并列而对比;其貌似“自然”者,实为他那“人工”的造诣的一种浑成美,不再显露他辛辛苦苦的“斧凿痕”——如此而已。世上岂有“全归自然”的艺术作品?
  鲁迅先生在其伟著《中国小说史略》中,为《红楼梦》设了第二十四篇一个专章,他在论及续书之优劣时,明白提出一个评判要点,即与雪芹原书的“伏线”是否“不背”的这一标准。这就说明,先生是承认行文确有此法,而雪芹之书是运用了它的——而且,这同时说明了一大重要问题:雪芹“埋伏”于前半部书的许多“灰线”,乃是为了给后半部书设下的巧妙的暗示或“预卜”。不承认这个至关重要的文笔手法,等于是连现存的八十回“前书”也给“消灭”掉了——因为大量的伏笔看不懂,或觉奇怪,或讥为“赘文”,于是这个巨大的艺术杰作中抽掉了它的一根大动脉、大经络,不但它的“身体”成了严重残疾,而且连“生机”“生命”也给剥夺了。
  雪芹的暗线伏脉法,似乎大致上可分两类:一类是一般读去时,只要静心体察,能看得出来的;一类却是难识得多,非经过专门研究论证无由获得认识的。后者更为重要无比——也才是雪芹在这个行文美学上的独特的创造与贡献,古今中外,罕有其匹。
  如今我先取鸳鸯的故事中的一二小例,试作说解。
  鸳鸯在全书中是“十二钗再副册”中一大主要人物,关系着贾府家亡人散的大事故,也是群芳凋落中结局最惨的女儿之一。雪芹对她,大脉络上的伏笔计有三层。
  鸳鸯的悲剧惨剧,系于贾赦这个色魔。根据杭州大学姜亮夫教授早年在北京孔德学校图书馆所见旧抄本《石头记》的异本(即与流行的百二十回程、高本完全不同)所叙,贾府后来事败获罪,起因是贾赦害死了两条人命。贾赦要害谁?显然其中一个是鸳鸯。证明(其实即是伏笔)就在第四十六回——
  (鸳鸯向贾母哭诉)因为不依,方才大老爷越性说我恋着宝玉,不然要等着往外聘——我到天上,这一辈子也跳不出他的手心去!终久要报仇!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从命!……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我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姑子去!
  再听听贾赦的原话是怎么说的——
  “自古嫦娥爱少年”,他必定嫌我老了,大约他恋着少爷们——多半是看上了宝玉,只怕也有贾琏。果有此心,叫他早早歇了,我要他不来,以后谁还敢收?……第二件,想着老太太疼他,将来自然往外聘作正头夫妻去。叫他细想:凭他嫁到谁家去,也难出我的手心!除非他死了——或是终身不嫁男人,我就伏了他!
  请你“两曹对案”,那话就明白了。
  这儿的奥妙在于:宝玉似主,实为陪角;贾琏似宾,却是正题。这话怎么讲?原来,有一回贾琏这当家人被家庭财政给难住了,一时又无计摆布,想出一个奇招儿,求鸳鸯偷运了老太太的体己东西,押了银子,暂度难关。鸳鸯是个慈心人,就应了他。谁知这种事很快由邢夫人安插的“耳报神”传过消息去,贾赦也就听见了。故此,这个大老爷疑心鸳鸯与琏儿“交好”,不然她怎肯管他这个事?此事风声很大,弄到两府皆知。
  你看第五十三回,到年底年下了,乌进孝来送东西了,贾珍向他说起西府那边大事多,更是窘困。这时贾蓉便插口说:
  果真那府里穷了。前儿我听见凤姑娘和鸳鸯悄悄商议,要偷出老太太的东西去当银子呢。
  这是一证——其实就是一“伏”,一“击”一“应”。
  等到第四十八回,贾赦逼儿子贾琏去强买石呆子的几把好扇子。贾琏不忍害人,他老子怒了,把他毒打了一顿,卧床难起——此用“暗场”写法,我们是读到平儿至蘅芜苑向宝钗去寻棒伤药,才得知悉。试听其言,虽是因扇子害得人家破人亡、用话“堵”了贾赦,但还有“许多小事,夹杂在一起,就没头没脑不知用什么打起来,“打了个动不得”!这些“小事”里,就暗含着赦老爷的变态心理“醋意”在内——因鸳鸯“看上了”自己的儿子贾琏。
  这事贾琏之父母皆心有嫉妒,邢夫人一次向他告艰难要钱,贾琏一时拿不出,邢太太就说:你连老太太的东西都能运出来,怎么我用点钱你就没本事弄去了?
  所有这些,就是后来鸳鸯果然被贾赦逼杀、死于非命的伏线。所谓“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放眼综观,真是一点儿不差。
  
当然,在不明白这种笔法与结构的时候,读雪芹的那层层暗点,茫然无所联系,甚者遂以为“东一笔,西一笔”,浮文涨墨,繁琐细节,凌乱失次——莫名所以。更由于程、高等人炮制了四十回假尾,已将原来的结构全然打乱与消灭了,读者就更难想像会有这么一番道理了。 说到这里,我才摆出一个“撒手锏”,让你大吃一惊!那就是“宝玉葬花”一大象征关目之后,是以何等文情“截住”的?那就在第二十三回——便收拾落花,正才掩埋妥协,只见袭人走来,说道:“哪里没找到?摸到这里来!——那边大老爷身上不好,姑娘们都过去请安,老太太叫打发你去呢。快回去换衣服去罢。”
  于是,宝玉赶回院中。回房一看时(已入第二十四回)——
  果见鸳鸯正在床上看袭人的针线呢……
  鸳鸯见宝玉来了,就传述了老太太的吩咐,叫他快换衣前去。在拿衣服的小当口儿,宝玉便爬向鸳鸯身上,要吃她口上胭脂!
  请你看看!葬花一完,便先出来了鸳鸯,而鸳鸯之出现,是因与“大老爷”相联着的。
  这简直是妙到极处了。我不知哪部书中还有这等奇笔绝构?这真当得起是“千里”之外早“伏”下了遥遥的“灰线”。它分散在表面不相连属的好几回书文当中,不察者漫不知味。而当你领悟之后,不由你不拍案叫绝,从古未有如此奇迹。
  这个例,讲于此为了“伏脉”之说明。其实,善悟者即此又已恍然:原来“两声”“二牍”“手挥目送”“写此注彼”的复笔法,也就同时而深信无复疑其夸张、玄虚了。
  【附记】
  伏线的笔法,遍布于《红楼梦》全书,举例也只能略窥一二,无法多列。一般来说,谈伏线似乎多指个别人物情景,即多元伏线,也较分散零碎。此种举例尚属易为。但书中还另有一种情况,即第七十二回全部都是后文的伏线,而且条条重要得很。这在我们小说史上是个极突出的文例,原宜着重论述才是。但从结构学上讲,第七十二回是“八九”之数,后半部书全由这里开展,处处涉及“探佚学”的探究,事繁义复,这就绝非本篇幅所能容纳了。但我应该先将此点指出,方能对雪芹的伏线笔法更为全面地寻绎和理解——特别是因为很多人对这个第七十二回的内容、笔调、作用,都感到不甚“得味”,以为它是“多余”的“闲文”。可知这回书是小说笔法上的新事物。
  鸳鸯大案,至第七十四回又特出凤、平二人大段对话提醒,以伏后文,而程、高本竟删此二百余字之要紧结构机杼,其篡改原著之居心,读者当有所悟。
  “诗化”的要义
  读《红楼梦》,当然是“看小说”,但实际更是赏诗。没有诗的眼光与“心光”,是读不了的。所谓诗,不是指那显眼的形式,平平仄仄,五言七言等等,更不指结社、联句、论诗等等场面。是指全书的主要表现手法是诗的,所现之情与境也是诗的。我这儿用“诗”是来代表中华文化艺术的一个总的脉络与精髓,勉强为之名,叫做“境界”。
  “境界”何义?讲文学的人大抵是从王国维《人间词话》论词时提出的有无境界以分高下的说法而承用此一词语的。按“境界”本义,不过是地理区域范围,并无深意(见郑玄注《诗》,对待“叛戾之国”,首先要“正其境界”,不可超越侵略)。但后来渐渐借为智慧精神上的范围疆域了(如佛经已言“斯义宏深,非我境界”,便是领悟能力的范围了)。境是地境,地境即包括物境,是以有“物境”、“境物”之语。《世说新语》所记大画家“痴绝”的顾恺之的名言,“倒食甘蔗,渐入佳境”,已经更明白地引申为“知味”之义,即感受的体会的境地了。于是,境就兼有物境(外)与心境(内)两方的事情。涉及“内”境,就不再是客观地忠实地“再现”那外境了,而文学艺术并不存在真的“再现”——即貌似“写境”,亦实为“造境”(此二者王国维先生也同时提出了)。大约正因此故,《人间词话》先是用“境界”,而后部分改用“意境”一词了。
  这正说明:即使“写境”,也无法避开作者的“意”——他创作出来的,并不是纯粹简单的“再现”,而是经过他的精神智慧的浸润提升了。
  中国的诗,特别注意这个“境界”或“意境”。而《红楼》艺术的真魅力,正是由这儿产生的——并不像有人认为的只是“描写”、“刻画”、“塑造”的“圆熟”、“细致”、“逼真”的事。
  因此,我说《红楼梦》处处是诗境美在感染打动人的灵魂,而不只是叙事手法巧妙的令人赞叹。
  只有这一点,才凸出了《红楼》与其它小说的主要不同之特色异彩。何以至此?正因雪芹不但是个大画家,而且是位大诗人。他的至友们作诗赞他时,总是诗为首位,画还在次。当然,中国画所表现的,也不是“再现”,还是一个“诗境”——故此方有“无声诗”的称号。东坡“诗中有画,画中有诗”,也早成名言;但我要为之进一解,不妨说成“诗即是画,画即是诗”。雪芹擅此二长,所以他的文字真的兼有诗画之美,只用“古文八大家”和“八股时文”的“文论”来赏论《红楼》,则难免买椟而还珠之失。
  雪芹写景,并没有什么“刻画”之类可言,他总是化景为境,境以“诗”传——这“诗”还是与格式无涉。
  我读《红楼》,常常只为他笔下的几个字,两三句话的“描写”而如身临其境,恍然置身于画中。仍以第十七回为例,那乃初次向读者展示这一新建之名园,可说是全书中最为“集中写景”的一回书了吧,可是你看他写“核心”地点怡红院的“总观”却只是:
  粉墙环护,绿柳周垂。
  八个字一副小“对句”,那境界就出来了。他写的这处院落,令局外陌生人如读宋词“门外秋千,墙头红粉,深院谁家”?不觉神往。

 

你看他如何写春?
  第五十八回,宝玉病起,至院外闲散,见湘云等正坐山石上看婆子们修治园产,说了一回,湘云劝他这里有风,石头又凉,坐坐就去罢。他便想去看黛玉,独自起身——
  从沁芳桥一带堤上走来,只见柳垂金线,桃吐丹霞。山石之后一株大杏树,花已全落,叶稠阴翠……
  也只中间八个字对句,便了却了花时芳汛。再看次回宝姑娘——
  一日清晓,宝钗春困已醒,搴帷下榻,微觉轻寒。启户视之,院中土润苔青——原来五更时落了几点微雨
  也只这么几个四字句,就立时令人置身于春浅余寒,细雨潜动,鼻观中似乎都能闻见北京特有的那种雨后的土香!也不禁令人想起老杜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名句——但总还没有“土润苔青”那么有神有韵。
  再看他怎么写夏?
  开卷那甄士隐,书斋独坐,午倦抛书,伏几睡去,忽遇奇梦(石头下凡之际),正欲究其详细,巨响惊醒,抬头一望,只见窗外——
  烈日炎炎,芭蕉冉冉。
  夏境宛然在目了。又书到后来,一日宝玉午间,“到一处,一处鸦雀无闻”,及至进得园来——
  只见赤日当空,树阴合地,满耳蝉声,静无人语。
  也只这几个四字对句,便使你“进入”了盛夏的长昼,人都午憩,只听得树上那嘶蝉拖着催眠的单音调子,像是另一个迷茫的世间。
  有一次,宝玉无心认路,信步闲行,不觉来到一处院门——
  只见凤尾森森,龙吟细细。
  原来已至潇湘馆。据脂观斋所引,原书后回黛玉逝后,宝玉重寻这个院门时,则所见是——
  落叶萧萧,寒烟漠漠。
  你看,四字的对句,是雪芹最喜用的句法语式,已然显示得至为昭晰。
  这些都不足为奇。因为人人都是经历过,可以体会到的。最奇的你可曾于深宵静夜进入过一所尼庵?那况味何似?只见雪芹在叙写黛、湘二人在中秋月夜联吟不睡被妙玉偷听,将她们邀入庵中小憩,当三人回到庵中时——
  只见龛焰犹青,炉香未烬。
  又是八个字、一副小对句,宛然传出了那种常人不能“体验”的特殊生活境界。我每读到此,就像真随她们三位诗人进了那座禅房一般,那荧荧的佛灯,那袅袅的香篆,简直就是我亲身的感受!
  当迎春无可奈何地嫁与了大同府的那位“中山狼”之后,宝玉一个走到蓼风轩一带去凭吊她的故居,只见——
  轩窗寂寞,屏幛翛然。……那岸上的蓼花苇叶,池内的翠荇香菱,也都觉得摇摇落落,似有追忆故人之态……
  第七十一回鸳鸳为到园里传贾母之话,于晚上独自一个进入园来,此时此刻,景况何以?静无人迹,只有八个字——
  角门虚掩,微月半天。
  这就又活画出了一个大园子的晚夕之境界了。
  请君着眼:如何“写景”?什么是“刻画”?绝对没有所谓“照搬”式的“再现”,只凭这么样——好像全不用力,信手拈来,短短两句,而满盘的境界从他的笔下便“流”了出来。
  必有人问:这是因何而具此神力?答曰:不是别的,这就是汉字文学,中国诗的笔致与效果。
  我以上举的,可算是一种“类型”。但《红楼》艺术的诗笔诗境,却不限于一个式样。方才举的,乃一大特色,很可能为人误解《红楼》诗境就是摘句式的词句,而不知还有“整幅式”的手法,更需一讲。今亦只举二三为例。
  比较易领会的是“秋窗风雨夕”那回书文。
  读者听了,也许立即想到我要讲的离不开那黛玉秋宵独坐,“雨滴竹梢”的情景吧,此外还有什么“境界”?猜错了,我要讲的是这回书的“宏观”境界,不指那雨声竹影的细节——虽然那细节理所当然地也属于此处书文诗境的一个小小的组成部分。
  
这回书写的是宝钗来访黛玉,因谈病药之事,勾起了黛玉的满怀心绪,二人谈说衷曲,黛玉深感宝钗的体贴、关切、慰藉(此时二人早已不是初期互有猜妒之心的那种“关系”了,书中所写,脉络很清,今不多作枝蔓)。宝钗不能久坐,告辞而去,答应一会儿给送燕窝来。黛玉依依不舍,要她晚上再来坐坐,再有话说。宝钗去后,黛玉一人,方觉倍加孤寂,十分难遣万种情怀。偏那天就阴下来了,继以秋雨——竹梢的雨滴。只有在“助写”此情时,方具有异样警人的魅力,而不是“摘句”之意义。正在百端交集之时,忽闻丫鬟报说:宝二爷来了!黛玉惊喜望外,正在秋霖阻路之时,他万无夜晚冒雨而来之理——但他竟然披蓑罩笠地到了!这比盼望宝钗再来(料无雨中再来之望了)别是一番况味。二人见面一段情景,我不必复述,如画如诗,“短幅”,而情趣无限。宝玉也只能小坐,然后呢?——然后穿蓑戴笠,碧伞红灯,丫鬟陪随,出门向那沁芳亭桥而去。而恰在此际,另一边溪桥之路上,也有灯伞之迹远远而来了:那是何人?正是宝钗不忘诺言,打发人来将燕窝送至。
  你看,这个“宏观”情节,这张“整幅”画面,是何等的充满了诗意!——这样说仍然落俗了,应该说,这不是什么“充满诗意”,而是它本身一切就是诗,诗的质素灵魂,而不再是“叙事”的“散文”!(可惜,画家们总是画那“葬花”、“读西厢”、“扑蝶”等等,而竟无人来画一画这回书的诗境。)
  再看宝玉私祭金钏这一回书。这儿也有“诗”吗?不差,有的。此例以前略引过,却并非从这个角度着眼。如今让我们“换眼”重观,则在那过寿日的一片热闹声中却传出这么一段谁也意想不到的清凉之音。那日凤姐的生辰,宝玉与她,叔嫂相知,从秦可卿的始末原由,便可尽明(从首次到东府游宴午憩那回,即宝、凤同往;以后探病、赴唁、送殡、郊宿,总还是二人一起。此为书中正脉)。况是老太太高兴主持,人人迎奉,宝玉应该比他人更为尽情尽礼才是;但他却于头一日将茗烟吩咐齐备,当日清晨,满身素服,一言不发,上马从北门(即北京德胜门)奔向城外。在荒僻冷落的郊外,小主仆二人迤逦觅到水仙庵。入庵之后,并不参拜,只瞻仰那座洛神的塑像,见那惊鸿素影,莲脸碧波,仙姿触目,不觉泪下。然后特选“井”边,施礼一祭,心有所祝,口不便言——茗烟小童知趣,跪下向那被祭的亡灵揣度心曲,陈词致悃:你若有灵,时常来望看二爷,未尝不可!……
  你说这是“叙事”散文?我看这“事”这“叙”,实在是诗的质素,诗的境界。
 
 到底文与诗怎么区分?在别人别处,某家某书来说,那不是什么难题;但在雪芹的《红楼梦》,可就令人细费神思——想要研究、查阅“文论”、“诗论”的“工具书”了。
  先师顾羡季先生,是著名的苦水词人,名随,清河人,诗、词、曲(剧)、文、论、书法诸多方面的大师,昔年讲鲁迅小说艺术时,指出一个要义:对人物的“诗化”比对大自然的描写重要得多,后者甚且不利于前者。他在《小说家之鲁迅》中说:
  我说小说是人生的表现,而对于大自然的诗的描写与表现又妨害着小说的故事的发展、人物的动力。那么,在小说中,诗的描写与表现要得要不得呢?于此,我更有说:在小说中,诗的描写与表现是必要的,然而却不是对于大自然。是要将那人物与动力一齐诗化了,而加以诗的描写与表现,无需乎藉了大自然的帮忙与陪衬的。上文曾举过《水浒》,但那两段,却并不能算作《水浒》艺术表现的最高境界。鲁智深三拳打死了镇关西之后,“回到下处,急急卷了些衣服盘缠细软银两,但是旧衣粗重都弃了,提了一条齐眉短棒,奔出南门,一道烟走了”。林冲在沧州听李小二说高太尉差陆虞侯前来不利于他之后,买了“把解腕尖刀带在身上,前街后巷,一地里去寻。……次日天明起来……带了刀又去沧州城里城外,小街夹巷,团团地寻了三日”。宋公明得知何涛来到郓城捉拿晁天王之后,先稳住了何涛,便去“槽上了马,牵出后门外去,袖了鞭子,慌忙的跳上马,慢慢地离了县治;出得东门,打上两鞭,那马拨喇喇的望东溪村蹿将去;没半个时辰,早到晁盖庄上”。以上三段,以及诸如此类的文笔,才是《水浒传》作者绝活。也就是说:这才是小说中的诗的描写与表现;因为他将人物的动力完全诗化了,而一点也不借大自然的帮忙与陪衬。
  就我所知,讲中国小说,由鲁迅讲到《水浒》,抉示出这一卓见的,似乎以先生为独具巨眼。我因此悟到,如《红楼梦》,何尝不是同一规范?雪芹对自然景物,绝不肯多费笔墨,而于人物,主要也是以“诗化”那人物的一切言词、行动、作为、感发等,作为首要的手段。在“素服焚香无限情”一回中,正复如是。你看——
  天亮了,只见宝玉遍体纯素,从角门出来,一语不发,跨上马,一弯腰,顺着街就趱下去了。茗烟也只得跨马加鞭赶上,忙问:往那里去?宝玉道:这条路是往那里去的?茗烟道:这是出北门的大道——出去了,冷清清地,没有可顽的去处。宝玉听说点头道:正要冷清清的地方才好。说着,率性加了两鞭,那马早已转了两个弯子,出了城门。
  这真好极了!我数十年前就曾将此意写入初版《红楼梦新证》,顾先生见了,写信给我,说他见我引了他的文章(当时尚未刊行,我保存了他的手稿),在如此的一部好书中作为论助,感到特别高兴,与有荣焉!这充分表明,先生是赞成我这样引来《水浒》之例,互为参悟的做法与见解的不差①。
  ①顾先生因拙著《新证》,引起极大兴致,自云数十年不读《红楼》,如今兴趣高涨,以致立刻设计了一部巨稿的纲目,专论《红楼》的一切方面,已写出一章(论人物),并言非由我引发,哪有这一部花团锦簇的文字?自己十分欣喜,是少有的得意之笔。事在1954年上半年。不久运动开始,先生只得搁笔,从此遂成绝响。
  两次饯花盛会
  读《红楼》的人,往往只知道有一次“葬花”,而不知实有两次;又往往只知道有一次“饯花”,也不知实有两次。葬花第一次在第二十三回,是暮春;第二次在第二十七回,是孟夏。首次葬的是桃花,二次葬的是石榴、凤仙等杂花。著名的《葬花吟》是二次的事,但人们(包括讲者、画者、演者……)常常弄混了,以为都是一回事。但这毕竟容易澄清。若讲饯花也有两次,就要费劲儿了。
  首次饯花,书有明文,检阅自晓:那是四月二十六日正值芒种节,“尚古风俗”,女儿们要举行饯花之礼,因为时序推迁到芒种,乃是百花凋尽,花神退位之期,故此盛会饯行。脂砚对此批云:“这个说法不管它典与不典,不过只取其韵致就行了。”这其实又是雪芹设下的与“沁芳”相辅而行的另一巨大象征意境:从此与三春长别,纪群芳最末一次的聚会——过此以后,花落水流,家亡人散,“各自干各自的”去了。
  那一日,真是满园的花团锦簇,盛况非常,第二十七回不难检读,故不必多赘。倒是我所说的二次饯花,须得细讲方明。此刻,我要先表出一点:饯花会的参与者是诸芳群艳,但饯花的“主人”却是宝玉。我们如果回忆雪芹令祖曹寅自号“西堂扫花行者”,那么我就要送给雪芹一个别号,曰“红楼饯花使者”。这个号,加之于他,很觉切当。
  说到此处,请君重新打开第六十三回吧,那回目是:《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虽说是夜宴为正题主眼,可是大观园里那日从白天就热闹起来了,那盛况恰与第二十七回依稀仿佛,园里众人的聚会,怕是最全的一次了。
  有人会质疑:这是写给宝玉过生日祝寿,这和饯花会是风马牛之不相及,如何说得上是“一次”“二次”?
  你忘了,回目是“群芳”,夜宴行酒令,掣的又是花名签,都为什么?老梅、牡丹、芙蓉、海棠、红杏、夭桃……都掣归其人了,最末收局的又偏偏是“开到酴醿花事了”,又为什么?而且签上又特笔注明:“在席者各饮三杯送春。”这又为什么?对此一无所悟,那么读《红楼》也就太没意思了,“絮絮烦烦地太惹厌了”(一种外国人读后的反应语)。
  这一场夜宴,名为介寿怡红,却正是为了一个“花事了”,百花凋尽,众女儿举杯相送——也送自己。而这种饯花之会的主人公,则正是宝玉。
  君不闻秦可卿对熙凤告别之言乎——
  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
  饯花葬花,群芳沁芳,象征的,拱卫的一个大中心,就是:宝玉之诞生,不过是为了让他充当一次“饯花使者”而已!
  不知你可想到过:那四月二十六日的首次饯花之会,暗笔所写,也正是宝玉的生辰寿日。讲《红楼》艺术,不明此义,也就买椟而还珠,得筌而忘鱼了。
原来,书中众人的生辰日期,都曾明文点出过,如黛玉是二月十二(花朝所生,故为“花魂”代表),探春是三月初三上巳日,宝钗是正月廿一日,连贾母、元春、凤姐……都不例外,而惟独不言宝玉实生何日。怪哉!
  但不管雪芹的笔法如何“狡狯”(“脂批”之语),我们也能“破译”他设下的迷阵。他运用的又是明修与暗度的另一种交互配合之妙法:在第二十七回,只言日期,不点生辰;在第六十三回,又只言生辰,而不点日期。盖雪芹相信:当时后世,自有慧心人识破奥秘,何愁不遇赏音知味。在雪芹的“脾性”上说,纵使千秋万世并无一看懂,这也无妨;他绝不为了讨人的好懂,而把一切都摆在浮面上。记住这一点,便获得了他的艺术特点的骊龙颔下之珠。
  在首次盛会中,有一段特笔,单写那天宝玉足下穿的一双鞋,引起了他与探春兄妹二人避开大家一旁谈心的细节。这双鞋出于探春的超级精工,是特送宝玉的,而其精美引出了两个反响:一是老爷(贾政)见了不悦了,说这么浪费人力物力,不足为训;二是赵姨娘见了,又生妒心——因为探姑娘从来没给她的同胞弟环儿做过这么一双令人惊叹歆羡的好鞋!此皆何意耶?难道又是一大篇“令人生厌”的琐琐絮絮的闲文?盖后人已不能知道生日送幼少年新鞋新袜,是那时候的家庭与近亲的古老风俗。雪芹这一段话,除了兼有别的含义作用,就在于暗写宝玉生日。
  如果仅有此一段“鞋话”,那还是单文孤证,不足为凭。紧跟着,五月初一那天,清虚观内,张道士就又发出了一篇“奇言”:
  只记挂着哥儿,一向身上好?前日四月二十六日,我这里做遮天大王的圣诞,人也来的少,东西也狠干净,我说请哥儿来逛逛,怎么说不在家?
  这话妙极了,单单在这个“四月二十六”,出来了一个什么“名不见经传”的“大王”的圣诞!那“遮天大王”是何神道?让聪明人自己去参悟吧!奥妙就在于:等到第六十二回明写宝玉生辰时,却又出来了这么一段——
  当下又值宝玉生日已到。……只有张道士送了四样礼,换的寄名符儿。
  你看奇也不奇?宝玉过生日,头一个送礼的就是“做遮天大王的圣诞”的张道士!他该记不错这个重要的日子。再看——
  王子腾那边,仍是一双鞋袜,一套衣服……其余家中人,尤氏仍是一双鞋袜。
  怪呀!一再凸出这个“仍是”者,年年照例也;年年所照之例者,“一双鞋袜”也!
  这下子你可恍然大悟了吧?我说前边第二十七回写的,不说生日,实为“圣诞”;后边第六十二、三回写的,明言生日,不说月日——让你会心之人自去参互而观,两次“饯花”皆在宝玉生辰四月二十六,昭然若揭矣!
  雪芹为什么这样喜弄狡狯之笔?难道只图一个新奇和卖个“关子”?非也,那就又太浅薄太俗气了。他不肯昌言明写,是另有缘故。
  这缘故就是:四月二十六日本来就是他自己的生日。雪芹这些笔墨,是用以曲折表达自己的平生经历,无限的悲欢离合,世态炎凉,正像他之历世是来为这一群不幸女儿(嘉卉名花)来饯行一般,自他降生之这一天,便标志出了一个“三春去后”的可悲可痛的局面:“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王实甫的这一支名曲,使得他眼中流泪,心头沥血,禁不住要牺牲一切而决心传写他所亲见亲闻的、不忍使之泯没的女中俊彦——秦可卿所说的“脂粉队里的英雄”!
  这就是说,雪芹的艺术特技特色,是由他本人的身世和选题的巨大特点而决定的,而产生的。
  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得十分清楚:假使雪芹不是一位罕有前例的异才巨匠,那他纵有特殊的人生阅历与选题的特定宗旨,那也是写不出《红楼梦》这样一部奇书的。
  我就“沁芳”与“饯花”这一巨大象征主题粗陈了我自己读《红楼》的感受,似乎让人觉得是从第十八回“试才题额”才开始的。实则又不可那么拘看。例如已引过的早在第五回中,宝玉一到“幻境”,首先入耳的是一位女子的歌声。她唱的是什么词?
  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
  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众儿女,指的是全书中的所有不幸女子(在原书最末“情榜”上是共列出了一百零八位)。那“闲愁”也就是王实甫让崔莺莺唱出的“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这笼罩全部的总纲,而梦随云散,花逐水流,又正是“沁芳”溪上,“香梦沉酣”(寿怡红时,湘云掣得的花名签上的镌题,亦即《醉眠芍药茵》的变幻语式),此一大盛会,终归尽散,因而那歌声唱出的正是“红楼”之“梦”的离合悲欢的巨大主题。在这一点上,雪芹也是“积墨”“三染”,也是重叠勾勒,而每一层次的线条色彩,皆不雷同,无有呆板的重复,惹厌的絮聒;每出一法,各极其妙,使人感到目不暇给,美不胜收。若悟此理,你再去重温一遍《葬花吟》与《桃花诗》,便觉以往的体会,太不完全了,对雪芹的艺术,看得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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