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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买房撞了一下腰

 好一个图书馆! 2011-03-22

我被买房撞了一下腰

房子这玩意,尽管在深圳价格高得离谱,可是一旦当你动了凡心打算买的时候,就有点欲罢不能的感觉。加上看房的过程中不断受到中介的刺激,对比一下租房时心里空荡荡的感觉,买房要有冲动这真是句大实话。不幸的是,经过了长达3个多月的看房之后,看中的一套房本下了决心打算出手的,可惜被中介和业主"撞了一下腰"。

因为喜欢蛇口浓郁的居家气息,加上有育才等名校,我一直把安家的打算定位于蛇口。为此,清明节三天放假时,每天早起晚归,在蛇口沃尔玛以及南山后海一带"踏盘"。我找不同的中介,整天挨着一个一个楼盘实地考察。以前对我来说不太在意的朝向、实用率、小区环境、学位等等,现在都成了我考量每一套房子的硬性指标。

上周一,我在蛇口沃尔玛附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小区环境不错,小高层,看中的房子在第五层,而且不临街,业主的要价也不算贵。地产中介带我看楼后,不到十分钟我就下了决定:签单!在商定好了家具电器的清单后,业主和我一起坐在地产中介里签订合同。尽管业主一分钱没让,但是想到学位和小区环境都让我满意,狠下心来也就觉得无所谓了。

我基本上算个"法盲",对地产交易尤其不通,交易的那套房,房产证上写的是那个男业主老婆的名字,而女业主当时远在北京,也就是说男业主只能和我代签合同。起初我还是颇为怀疑这份合同真实性的,如果老公可以这样随意处置家庭资产,那不是乱套了?可是中介立马否定了我的猜测:这份合同你们都签字按了手印的,而且房子本来就是共同财产,由老公代签肯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在信誓旦旦的中介面前,我居然也就对这份合同的法律效力深信不疑起来了。为了防止业主毁约,我交了五万元的定金,心想要是真的碰到业主反假,我不买这套房子也可以得到五万元的赔偿啊。

走出中介,呼吸着蛇口新鲜的空气,道路两旁绿茵茵的植物似乎也变得可爱起来。看着人流如织的蛇口沃尔玛,以及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我突然感叹起生活来:尽管艰辛,但终于在深圳有了个属于自己的小窝,也算"三十而立"了!

合同中约定三日内缴纳首付款,女业主也必须三日内回到深圳一起做去公证处做房产公证。签订合同的头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着业主交房后尽快装修,把老家的父母接到深圳来,让辛苦劳作了一辈子的他们也过上几天城里人的生活,也算我尽了一份孝心。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在我焦急地等了两天之后,第三天中午,首付款早已准备好了的我接到中介的电话:女业主在北京有急事,一时半会恐怕回不来深圳了!霎时间,原本热乎乎的心凉了半截,气愤的我想到,业主肯定是找个借口不想卖房了。正当我想着可以得到五万元的赔偿时,中介明确地告诉我,因为合同是男业主代签的,而房产证上只写着女业主一个人的名字,也就是说这份合同基本上是无效的!无可奈何的我在征询了几个律师的意见后,也被迫接受了这样一个惨淡的现实:糊里糊涂中签了一份没有多大法律效力的协议!三天的憧憬顿时成为泡影,那一刻,我最大的感受是:我再也不买房了!

事后才知道,代签无效合同的事情在房地产交易中其实颇为常见。就中介来说,忽悠买房人签订协议,可以先稳住潜在客户。而对业主来说,如果房价上涨,可以反价而不负担赔偿责任,如果房价下跌,可以立马由真正的业主签字,买家陷入不得不买的境地。结果一句话:苦了我们这些没钱的买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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