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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天水

 新虎踞龙盘 2011-03-30

一、夫妻

夫妻因缘宿世来,喜神有意傍天财。

原注:妻与子一也,局中有喜神,一生富贵在于是,妻子在于是。大率依财看妻,如喜神即是财神,其妻美而且富贵;喜神与财神不相妒忌亦好,否则克妻,亦或不美,或欠和。然看财神,又须活法,如财神薄,须用助财;财旺身弱,又喜比劫;财神伤印者,要官星;财薄官多者,要伤官。财气未行,要冲者冲,泄者泄;财气流通,要合者合,库者库。或财神泄气太重,比劫透露,及身旺无财者,必非夫妇全美者也。至于财旺身强者,必富贵而多妻妾,看着当审辨轻重何如。

任氏曰:子平之法,以财为妻,财是我克。人以财来侍我,此理出于正论,又以财为父者,乃后人谬也。若据此为确论,则翁女同宗,岂不失伦常乎?虽分偏正之说,究竟勉强。财之偏正,无非阴阳之别,并不换他气,且世无犯上之理,宜辨而辟之。如果财为父,官为子,则人伦灭矣,不特翁妇同宗,则显然祖去生子孙,有是理乎?是以六亲之法,今当更定。

生我者为父母,偏正印绶是也;我生者为子女,食神伤官是也。我克者为妇妾,偏正财星是也,克我者为官鬼,祖父是也;同我者为兄弟,比肩劫财是也。此理正名顺,乃不易之法。

夫财以妻论,财星清,则中馈贤能;财神浊,则河东狮吼。清者,喜神即是财星,不争不妒是也。浊者,生煞坏印,争妒无情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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