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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的赠完为止

 万事皆休 2011-04-01

                       可笑的赠完为止

 

现在很多厂商为了推销产品,变着法子吸引顾客,其中最有效的莫过于赠送礼品。买手机赠手表,买电视赠天线,买房子送装修,买衣服送干洗服务……有次去商场买东西,则遇到这样一则笑话:一家商场在门前作广告,说购物即可能获得丰厚的赠送,先到先赠,赠完为止。笔者饶有兴趣地进去看看。在自行车销售区,挂着一牌儿:买自行车,赠免费整车。就此低声轻问:整车是否也“赠完为止”?一句话让售货员也尴尬地笑了。  

只有物品能够“赠完为止”,服务怎能“赠完为止”?整车属于服务,本没有什么完不完的,商家打出“赠完为止”难免令人生笑。笑完之后,细想“赠完为止”,发觉岂止商品的服务“赠完为止”不妥,商品的赠品“赠完为止”也有不对的地方。  

首先,作为商品的附品,赠品是厂家以让利的形式惠及消费者、吸引消费者的,他们可能有“先到先赠”的想法,但无法界定“先到”的准确时段,也无法估算出“先到”多少。假如几百消费者一起涌上柜台,也无所谓“先到”或“后到”,人人都有获得赠品的权利,“赠完为止”是说不通的。因为“先到”没有一个准确的度,所以商家就得准备很多赠品,最好是每件货一件赠品才成,那样,“赠完为止”应该是“售完为止”才对!
   
其次,“赠完为止”已经成为商家欺诈的一种噱头。可能消费者都有这样一个体会,一种商品的赠品“赠完为止”的招牌会从头至尾地挂着,似乎永远不会“赠完”。事实上,厂家生产出的赠品,是为每个使用他们产品客户准备的,他们会按照产品数量,足量地生产出赠品,把产品赠品一起送给商家出售。商家得了这些赠品,便利用人们贪图小便宜的心理,玩出“赠完为止”的噱头,促使消费者为了赠品而抢购他们的商品。

倘若随便地去调查一个产品附带赠品的企业,都会得到“一货一赠”的答复;随便到哪个“赠完为止”的柜台,当你准备买几十甚至上百件商品时,都会得到“买即送”的答复。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管理部门如何用法条法规去衡量“赠完为止”招牌的合法性,让消费者明明白白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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