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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规定员工上厕所要交5元“包月费”

 欢少憾多造化弄人 2011-04-03

超市规定员工上厕所要交5元“包月费”

2011年04月02日07:35东南网林芃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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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导报4月2日讯 上工作单位的厕所还需交钱“包月”!

近日,民兴生鲜超市官任店的三十多名员工就遇到了这样的怪事。“每月缴纳5元的‘如厕费’虽不多,但超市的做法不合理,大家敢怒不敢言。”昨日一员工向导报记者反映此事。对此,超市的解释是“员工们不愿轮流洗厕所,主动提出出钱请清洁工来洗。这事由他们自己提出,而非超市强行收取”。

员工上厕所需“包月”

小苏是民兴超市的员工之一,他告诉导报记者,超市内有2个厕所。

“3月底的一天,组长突然要求每人缴纳5元钱,名目竟是上厕所的费用,”说起这事,小苏又好气又好笑,“我工作这么多年,从没听过上工作地点的厕所还要交钱!”小苏说,大家都认为虽然5元钱的数额不大,但名目很不合理。然而,对于个别拒绝交钱的员工,组长的态度是:“不交钱就不要上厕所了。”

员工小方则表示,他虽交了钱,但却出于被动———对不交钱的员工,组长为其垫钱,最后大家只能妥协。“为了混口饭吃,大家只能忍气吞声。”小方说。缴费是员工提议的?

“上厕所需要交5元钱,确实有这件事。”该店的店长李小姐说,但超市这么做是应员工们的要求。

李小姐告诉导报记者,超市只有2个厕所,但其“服务对象”却很多:超市人员、柜台承包者和顾客,这么一来,厕所经常脏兮兮的。“厕所原来是由员工轮流清洗,但大家都嫌这活又脏又臭,有时甚至无人来洗。于是近日,大家提议每人出一份资,请清洁工专门洗厕所。”李小姐说。

就此,导报记者询问了3名店员,据称,他们在通知发布的前一天得到组长的口头通知,次日该通知就被强行实施,整个过程不存在民主意见的采集。

“多数员工对收钱意见很大,即便有人提议,也是少数人,可超市收钱却带有强制性,这做法不尊重员工。”小方说。

 

律师:超市此举不当

对此,福建天象律师事务所徐长青律师表示,为员工提供厕所等设施,是超市的基本义务,超市不应收取额外的费用。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用工方在发布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通知前,须让职工参与到通知的制订程序中。

收费可能导致员工“尿歪了”

上厕所要交 “包月费”,能想出这样的点子也实在有才。

民兴生鲜超市官任店也算在厦门第一个吃这只“螃蟹”了。

据店长说,这不是她想出来的,而是员工集体的“智慧结晶”。但是,也奇怪了,导报记者连续问了3名店员,却都说没被征求意见,而且收费是突击式的强制执行。看来不是店长“幻觉”就是导报记者问的人“不对”。

但这个点子虽然具有“开创性”却有如下缺点:首先,得不偿失,5块钱实在是小钱,但却坏了超市上下关系的“和谐”,员工对此意见不小。其次,这事情说出去了,人家也会说这超市小气,跟员工计较这点小钱。第三,它还不利于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本来珍惜别人劳动成果保持卫生间整洁是义不容辞的,但现在你强行收了钱,员工难保不在方便的时候发泄怨气——— 故意“尿歪了”也不一定。这样可会累坏请来的清洁工。

最后,这个规定也不公平,假设“要上厕所就得交钱”这个理由成立,那顾客也上,为什么不找顾客收钱去。这样难免有“柿子专挑软的捏,捏着谁就是谁”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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