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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工作有关问题的专题调研报告

 蕲言蕲语 2011-04-03
关于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工作有关问题的专题调研报告
2009-07-13 17:24:25
 信息来源: 安徽省濉溪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建设用地置换有关问题调研的函》的文件精神,我局按照市局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工作专题调研活动。通过调研活动,摸清2007年和2008年省政府批准置换项目的进展情况,查找建设用地置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7年和2008年已批置换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
    2007和2008年,省政府共计批准我县4个批次置换项目,拟置换区面积为115.5950公顷,被置换区面积为100.7056公顷。
    (一)拟置换区进展情况
   批准的拟置换项目区内应拆迁房屋面积3460平方米,目前已全部拆迁完毕,拆迁补偿费用已全部到位,补偿费用为125.6608万元,拆迁房屋全部为破旧房屋,无人居住,不需安置。4个置换项目拟置换区目前已复垦土地82.4065公顷,占应复垦的71.29 %,土地复垦费用已支付358.9572万元,占应支出的55.24%。
    (二)被置换土地进展情况
    已批准的4个置换项目被置换土地面积100.7056公顷,征地补偿总额为3617.0886万元,已全部补偿到位。目前已供应土地57.6023公顷,占应供应的57.20%。
    (三)实施效果
    1、增加耕地实例。经省厅验收的濉溪县2007年第一批次置换项目,拟置换区面积27.8576公顷,复垦土地面积27.6798公顷,其中复垦为耕地20.5734公顷,新增耕地率达73.85%。
    2、破解用地瓶颈,保障经济发展。通过置换工作的开展,有效破解我县工业用地短缺瓶颈,有力保障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年来,为我县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解决16个项目的用地问题,解决用地指标94.3101公顷。
    3、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经批准实施的置换项目,拟置换区涉及农户158户,户均一次性得到补偿7900元,户均增加耕地7.5亩,今后每户每年可增加收入8000元。另外通过置换项目的实施,村容村貌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4、集约使用土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通过置换项目的实施,有效利用了“空心村”等农村低效使用的建设用地。已实施的置换项目,置换前人均村庄用地面积224平方米,置换后人均村庄用地面积165平方米,人均村庄用地面积净减少59平方米。
5、有效遏制违法用地。建设用地置换,可以说是开辟了一个用地绿色通道,是实施“保增长、保红线”有效措施之一,通过置换工作的开展,我县违法用地情况明显减少。
    二、建设用地置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拟置换区土地复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1、存在的问题  
    一是打破原有的土地权属农民不愿。农民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在置换项目规划实施中,要打破原先格局,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达到“路成框、田成方、渠成网、树成行”要求。农民原先的不规则的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在宅基地整治改造大田时,路、渠要进行重新规划,一些集体或农民受益的小沟、小塘被填平,势必要打破原有的土地权属界线,所有这些将涉及各家各户利益。土地权属属于村委会集体容易规划实施,而土地权属属于各家各户,每户都有自己的利益要求,要让百姓众口如一,个个满意 ,非常不易。 二是规划设计标准实际操作实施不易。不少地方在置换项目规划中起点高,不乏请专业人士进行规划。但图纸上规划与实施不是一一对应,划上一个圆满的等于号。有的规划未与农村生产实际结合,有的也不可能考虑不可预见因素。如一些田块靠项目区内的小塘进行上下水灌溉,如今小塘被填平,水系被破坏,灌溉取水成了问题,也容易引发矛盾。同时应看到建设用地置换是项技术含量高工程,要打造精品,仅靠基层国土所及村里实施,力不从心,亟需专业力量多支持、常指导。三是新增耕地质量不高。 建设用地置换中农民宅基地经整治后的土地是生地,土壤有机化,养份不足,农作物收成受到影响,往往一时种植收效不明显,群众误认为政府花钱在做“花架子”工程。
    2、对策建议   
    一是正视困难 , 宣传先行。政府实施置换项目其最终目的是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增加耕地面积。置换项目实施,建设项目区内完善的农田水利设施、交通设施等,必将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率,通过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到置换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是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事业。要将置换政策向百姓交个底,说个明白。这样才能取得广大农民群众对置换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从而进一步推动置换工作的全面开展,把置换这项“惠民工程”办成老百姓啧啧称赞的“放心工程”。农民思想上通了,行动会转化为支持政府工作的动力,农民在关键时候会以大局为重,在利益调整上会舍小家为大家。二是着眼实际 , 规划实施。置换项目规划必须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土地资源特点、土地利用状况,估算土地开发整理的潜力,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方案、步骤,同时要注重规划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在土地开发整理中,要引入新观念,采用新技术,应用新模式,保证土地开发整理收到最大的经济效益,要做到工程技术可行与经济合理相结合。在置换项目规划设计前沟渠路设计深入一线,譬如向有经验的老农问计,召开村民代表会,土地整理中项目向农民告知,对群众的意见归纳梳理,获取翔实的资料,达成共识,制定可行的调整方案,三是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建设用地置换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市场机制,扎实推进建设用地置换工作。四是改良土壤 , 再造沃土。新增耕地肥力及质量低,须连续投入肥力才成熟,适宜生长农作物。通过秸杆还田等生物措施,提高土壤肥力。完善田间配套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生产平台。过去农民有捞农村沟渠泥土填入农田,补充土地养分的习惯,在建设用地项目实施中应鼓励农民捞泥补充土地养分的习惯,这样做既能疏浚河道,又能改良土壤。
    (二)被置换区土地征收供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1、存在的问题
    一是补偿费用过低。在实际征地过程中,土地征收补偿费往往不能如实反映土地的实际价值(濉溪镇、开发区按年产值1400元的18倍,其他乡镇按年产值1200元的17倍给与补偿),征地补偿标准过低,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得不到保障。二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问题。在实施征地过程中,由于缺乏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征地补偿费分配政策,分配方案仅靠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制定。由于土地承包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及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不一致,可能使各村组之间的分配方案差距很大,造成群众互相攀比,引发群众矛盾。三是从征地到出让的利益调整问题。目前工业用地均以挂牌、招标、拍卖方式供地,出让金可高达征地补偿费的10-50倍,增幅很大。农民对土地低价征收、高价出让的做法意见很大。对于非公益性经营性用地,农民认为应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在补偿中对土地预期的收益有所体现。
    2、对策建议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征用法律制度。为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征收征用行为,有必要尽快制定《土地征收征用法》。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已有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建议制定《征地补偿管理法》,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和国土资源部已介入该法的前期调研。但国家制定该法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在此期间,有立法权的地方可以先行制定土地征收征用的地方性法规。《土地征收征用法》应严格规定征收征用土地的条件、范围、程序和补偿范围、标准,依法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规范征地制度,规范政府主要是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在征地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主体地位,强化征地过程中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依法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尤其要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二是完善土地立法,重新调整利益分配关系。我国的土地立法工作相对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现有的土地法律法规也存在不协调、不配套的地方。例如《宪法》中规定征地是“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而《土地管理法》中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都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包括征收的集体土地)。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中的“公共利益”做出司法解释,明确界定其内涵与外延。对非公益性用地,要实施土地征购(购买)制度,明确集体土地所用权和农民土地承包权在损失补偿评估时的价值体现。重新调整征地补偿费个人和集体的补偿比例,提高对农民承包经营权的损失补偿。对于征购(购买)用于经营的用地,调整出让金与征地补偿费的比例,在兼顾国家、集体利益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对个人损失的补偿。
    三、将建设用地置换与土地整治、压煤村庄搬迁相结合,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土地置换政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金钥匙”,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催化剂”。我们认真研究置换政策,科学分析城乡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积极探索开展置换工作的新模式,逐步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置换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尝试把建设用地置换变成一项富民工程,在实际操作中坚持建设用地置换与压煤村庄搬迁相结合,与生态保护、建设农业科技示范点相结合,与农田基本建设、改造中低产田相结合,与扶贫开发、促进社会和谐相结合。
    (一)有序推进建设用地置换、新村镇建设,统筹城乡发展
    对于建设用地置换、搬迁村庄要规划到位,统筹协调,全面推进,要使建设用地置换、村庄搬迁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新村规划结合起来,与小城镇发展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庄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二)有效解决村庄搬迁新村址用地指标,促进搬迁进度
    按照建设用地置换的要求,以置换的方式解决搬迁村庄用地指标问题。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积极调查研究,着力在早选 址、早搬迁、早解决上下功夫。作为煤矿企业必须提前上报搬迁村庄用地计划,将采煤塌陷搬迁村庄用地纳入地矿统筹工作,超前谋划搬迁村庄,积极探索先行规划搬迁、塌陷后整理复垦的模式,对新建矿井搬迁压煤村庄统一规划、统一选址、提前置换。
    (三)科学分析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合理制定置换计划
    建设用地置换工作的开展是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最好机遇。我们要进一步研究置换政策,科学分析城乡用地情况,合理制定下一阶段建设用地置换计划。2009年我县计划置换土地2000亩,亩均投资1万元,计划投入资金2000万元,用于拟置换建设用地的拆迁安置和复垦整理。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有效推进建设用地置换工作和新农村建设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农村制度创新,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的具体措施。通过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将有效推进建设用地置换工作,盘活农民集体的土地资产,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最终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四、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工作其他建议
    近两年,濉溪县强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坚持以发展工业经济统揽经济工作全局,工业经济加速崛起,工业增速高位运行。但与我县这种工业经济强劲发展态势不相协调的是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2009年是我县的“项目建设年”,我县将着力谋划一批主导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项目用地需求更趋迫切。建议省厅将我县上报的置换项目尽快给予批准,以便我们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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