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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布2010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VV美丽人生正无限VV 2011-04-15

宁夏公布2010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4日17:1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银川3月14日消息(记者许新霞)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今日公布2010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

   实木门“不实心” 工商维权获赔偿

  2010年5月8日,杜女士在银川月星家居广场李国贵店铺购买了112套价值126280元实木复合门及门套、窗套,在安装过程中发现大部分都是空心的。杜女士在与经销商协商解决未果后,申诉到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经委托宁夏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验,该批实木门属于不合格产品,工商人员依法进行调解,月星家居广场开办方积极配合,在经销商撤场逃避赔偿的情况下,先行退还杜女士购货款126280元。

  案例二

   电视机发生“漏光” 消费者申诉获退赔

  2010年10月6日,消费者李某在银川大中电器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9999元的57英寸液晶电视,使用时发现有漏光问题,便要求售货方更换,连续更换3次,电视机仍出现同样故障,李某与售货方协商退货未果后,申诉到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二分局,经执法人员调查情况属实,责令售货方全额退还货款9999元。

  案例三

  传销团伙虚假宣传 工商维权追回货款

  2010年1月25日,李女士在兴庆区清河北街荣源大酒店听了301参茸倍力胶囊保健品健康讲座,便购买了9盒价值7200元301参茸倍力胶囊,经上网查询得知,该产品系虚假宣传,夸大疗效。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信义工商所接到申诉后,联合玉皇阁北街公安派出所经过4个小时的蹲点守候,查获非法传销参茸倍力胶囊的团伙,为李女士追回7200元货款,同时依法遣散了非法传销人员。

  案例四净水器“不净水” 工商维权获退赔

  2010年5月17日,刘女士在宁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购买了价值8900元2台净水器,使用后发现流出的水有异味,供货商的技术人员经过多次检查找不出原因,便推辞是因使用次数少导致水垢沉淀而发出异味,多放水就能解决问题。刘女士按照技术人员的说法使用后,异味仍没有消除,经与供货商多次协商未果后,便申诉到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二分局,经执法人员多次调解,供货商退还了刘女士购货款8900元。

  案例五

  冒牌假货侵权 工商依法查处

  2010年6月13日,石嘴山市工商局惠农分局接到举报,称有人正在惠农区销售假冒苏泊尔电器产品,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当场查获外包装标有苏泊尔注册商标的豪华自动电饭锅23箱,当事人王川刚不能提供进货发票和商品销售授权证明,经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该产品为冒牌假货,侵犯了苏泊尔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工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全部侵权产品,并处以 10000元的罚款。

  案例六

   假冒“茅台”现身市场 工商部门打假手不软

  2010年6月5日,王先生在大武口区宁夏百润特综合超市有限公司购买了19瓶价值13110元的“茅台”酒,随后发现购买的“茅台”酒涉嫌假冒,便向石嘴山市工商局举报。经调查并委托贵州茅台酒厂专业人员进行鉴定,认定该酒属假冒茅台酒,侵犯了茅台酒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工商部门依法没收了19瓶假茅台酒,对经销商处以13200元的罚款,并退回王先生全额货款,赔偿经济损失500元。

  案例七

   假冒汽车配件 害人害已受处罚

  2010年3月10日,石嘴山市工商局接到举报,称有人正在大武口区西环路边销售假冒汽车配件。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当事人黄学中于2009年12月从河南郑州某汽车配件市场购进博世、欧亚、杰克赛尔三个品牌的喷油嘴配件和喷油器总成7319副,价值18353.5元。经检验表明该批产品非商标所有人生产,其注册商标、厂名、厂址均为假冒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工商部门依法没收了该批假冒侵权产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00元罚款。

  案例八

  回收销售过期食品 工商部门依法严查

  2010年5月26日,吴忠市工商局利通二分局接到举报,称吴忠市龙涎香清真食品厂回收销售过期卤制鸡蛋。经执法人员查明,该食品厂将回收的过期卤制鸡蛋与鲜鸡蛋混合在一起加工卤制,重新标注生产日期后进行销售。当事人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售食品属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工商部门依法没收过期鸡蛋,并对当事人处以20000元罚款。

  案例九 开发商违约遭投诉工商调解获赔偿

  2010年1月4日,银川市李先生向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工商局申诉,称其在开发区新昌西路购买了一套营业房,购买时与宁夏易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于2009年6月30日前交付使用,逾期每日按房款总价万分之八赔偿违约金。直到2009年12月30日,李先生才接到房屋,而开发商拒绝赔偿违约金。经工商人员依法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向李先生赔付违约金20000元。

  案例十

  劣质油品损毁车 工商执法严查处

  2010年8月3日,车主张某向中卫市工商局申诉,因使用中卫市四海工程机械配件经销部销售的润滑油,造成两台工程车发动机损坏。工商部门委托成品油检验机构对润滑油进行质量检测,结果表明张某使用的润滑油为不合格产品。经生产厂家鉴定,其注册商标、厂名、厂址及包装装潢均为假冒。工商部门依法没收8桶不合格润滑油,责成经销商退还消费者全部购货款,并赔偿发动机修理费共计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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