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富补贫”调节贫富分化,这只是税收的一个因素,其实更重要的是因为高收入者相当于直接或间接的占用了更多的社会资源而获得收益,理应多缴税。 目前国家个税征收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税基过低,调整3000或3500都是可行的。 2.第一档税率过高,可以改为3%,这样也能起到让公民认识到有纳税义务的作用。 3.税收监管系统不够完善,会出现很多高收入者漏税的情况。 4.不能建立在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征收制度。 因而,国家的税务管理者,乃至相关部门都还有很多路要走,希望进度更快些,官员要想民所想,时刻心系百姓才能做出真正成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