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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丽城变

 孤傲影子 2011-05-13
新昆明城中村改造新观察
                   壮丽城变
发布时间:2011-05-12

   724年前,意大利人马可.波罗来到昆明,惊叹昆明是一座壮丽大城。

  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说,经过10到20年的努力,昆明一定会实现国际城市梦想,重现“壮丽大城”辉煌。

  昆明踏上复兴之路。

  昆明城中村改造,是百年城市复兴历史的重要篇章。

  2008初,中共昆明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做出了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之重大决策。

  至今3年,光阴荏苒。城中村改造在艰难而更富成果的路途上塑造着一个继承历史与创造历史并举的新昆明。

  根据2007年底的统计数据,昆明主城建成区249平方公里范围内,共有城中村336个。

  而今,根据城市建设发展之趋势,昆明市规划局和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昆明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白皮书(2011-2013年)》。

  由此,纳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总数增加到382个。

  昆明将城中村改造,作为强力推进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和国际化拓展,加快建设富强昆明、活力昆明、文化昆明、生态昆明、和谐昆明的重要而且必然的举措。

  昆明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级规划、区级实施,统一设计、各具特色,优化布局、完善功能,加快实施、改善民生”的要求,大力实施“城中村”改造工程。同时,为完善城市功能、保护群众利益,在城中村改造上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改造”原则。 

  3年来,社会资本积极响应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政府的号召,踊跃投身昆明城中村改造。据不完全统计,已有800亿元民间资金投入其中。更多社会资本正在加盟城中村改造。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指出,昆明把城中村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以城中村改造为突破口,用新的信念、理念、观念指导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用新的思想、思维、思路破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遇到的难题,用改革、开放、创新的精神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规划城市,“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建设城市,“精心、精细、精品”管理城市,在现代新昆明建设中追赶前进、超常突破、跨越发展。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统一设计、突出特色;统筹布局、优化空间;营造景观、完善功能;全面推进、改善民生”的工作原则。以区作为项目改造的发动者、组织者和实施主体,市在制定工作规划、分解平衡指标计划、完善配套政策、合理配置资金等方面,为区提供指导。通过政策、规划、计划的适时调控,保证“城中村”改造符合公共利益,维护改造过程中的社会公平和稳定,同时,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尽可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改造,利用有限资源,达到最好目标。注重结合各城中村的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改造思路和定位,注重将“城中村”改造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调整等有机结合起来,优化城市土地开发的空间格局,提升片区的城市功能、品位及综合承载力。始终坚持“城中村”空间形态改造与社会和经济形态的再造并重,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经济、技术等各种资源和手段开展综合改造,社会和经济形态的再造。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指出,城中村改造,实现了“城中村”与城市的全面融合,“城中村”居民群众与全市人民享有同等的权益和待遇。

  

昆明实践的民生意义

  家住昆明张官营的刘红英大妈,是昆明最早享受到城中村改造成果的村民之一。

  由俊发地产改造的张官营村,如今已经成为昆明城市新的民生地标。

  搬进新家以来,刘红英大妈和其他许多村民,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红火。她总是感谢党和政府做出了城中村改造的英明决策。

  作为昆明城中村改造大军的新成员,昆明温州总商会常务副会长、云南鑫潮集团董事长苏忠明说:“昆明的城中村改造政策仍然给参与企业创造着不小的发展空间。”

  在城中村改造进程中,昆明始终注重平衡村民—参与企业—政府三方的责权利,尤以村民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了总体改造的平稳顺利。

  民生第一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表示,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昆明市始终强调政策的引导功能。

  政策制定无不围绕村民福祉来展开。

  昆明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了重要政策保障。这些政策无不凝聚着对民生的关切。在决策者看来,城中村改造,决不只是盖房子。

  昆明市坚持规划先行,规划为民生服务,每个改造的城中村均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方案经市规委会审议后严格执行。未经审核和列入实施计划的改造项目,不得擅自启动拆迁改造,以保障改造工作有序开展。各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在解决城中村自身问题的同时,承担了一定的完善城市功能的责任,兼顾了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昆明城中村改造强化公建配套。这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均由参与改造的企业出资建设,建成后大部分都将无偿交由地方政府管理,供当地居民使用,以实物资产形态体现政府的土地收益。通过城中村改造,配套了公共基础配套设施,改善环境卫生条件,消除了安全隐患,提升了城市品质。

  老百姓说了算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说,城中村改造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昆明市在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始终把以人为本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民意,人性化改造,即城中村改不改大多人说了算,选择哪种补偿方式百姓自己说了算。

  第一,尊重民意,自主选择。昆明城中村改造的主体是村(居)民,在改造中,昆明市坚持尊重民意,对改造的城中村,先征求村(居)民意愿,90%以上村(居)民同意、70%的公共户单位的同意后才实施改造、拆迁。村民根据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自由选择货币补偿、原址商品房回迁。

  第二,以人为本,人性化拆迁、改造。在城中村改造中大多数项目均采取“先安置、先搬迁、后拆迁”、“先建回迁房、后建商品房”模式进行。同时,向动迁户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偿费、搬迁奖励费、特困补助费等费用,让动迁户在过度期内生活有着落、住房有保障。

  第三、村民全程参与城中村改造。昆明城中村改造从改造区域划定、改造片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户型设计、建设整个过程中均让村民全程参与并征求村民同意。让村民全程、透明地参与到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成为推动改造的主要力量。

  安置工作成民生经典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政府将城中村改造作为重大的“民心工程”、“幸福工程”、“德政工程”。在改造过程中,坚持把“让村民在改造中得到实惠”作为落脚点,在政策设计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惠及百姓,让城中村村民在改造后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高,实现改造成果共享。

  第一,动迁户可以享受地段改造后的资产升值、环境改变、生活品质提高的成果。村民选择原址回迁,可享受4层300平方米的回迁安置房,实现资产升值,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在已经实施的改造项目中,据统计,90%以上的动迁户均选择原址回迁。

  第二,让利于民,产权由“小”变“大”,让村民资产升值。昆明在城中村改造中,实行招拍挂出让土地,土地性质转变后,将村民过去在宅基地上的小产权房一次置换为商品房。

  第三,对纳入整合改造范围内的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老旧小区的居民,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住宅面积低于国家保障性住房最低标准的,按国家最低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补偿。

  第四,村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改造中得到提高。在“让村民在改造中得到实惠”的思路操作下,村民获得的原址回迁房屋,居住环境改善,安全指数提高,房屋出租率提升,居民租房收入显著增加,大幅增加了村民的财产性收入。此外,在改造中,进行了教育、卫生、商业等资源配置,村(居)民生活水平、生活环境、生活品质得到大幅提升。

  村民乐补理财课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认为,有形改造是对城中村建筑形态、外部环境的改造,属于硬环境的改造。无形改造则是推进城中村村民的城市化,属于软性改造。昆明市在城中村改造中始终坚持有形改造与无形改造相结合,二者联动,全面推动“人的城市化”。

  改造中,昆明将原村民纳入城市统一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参与昆明市的医疗和养老保险,享受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对城中村村(居)民进行针对性的知识技能培训,为村(居)民提供就业岗位、工作机会、受教育途径等方式,使其真正融入城市。

  在城中村改造中,由于昆明市让利于民的补偿政策,大量城中村村民资产升值,身家几十万资产比比皆是,不少村民有了上百万资产。针对此,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村民学习理财等培训,让村民学会理财,加速村民向市民的转变。

  实施城中村改造后,基层管理组织由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逐步将城中村改造成为现代化的城市社区,使之成为和谐昆明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完善了医疗、教育、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使每一个社区成员真正享受到“同城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责任。

市规划局全力推进
                                                                              191个城中村完成规划审批

 

  实施城中村改造,不仅是为了城市形象、城市功能,更是为改善民生。城市建设,规划是龙头,市规划局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要求,全力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已有191个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通过市规委员会审议,完成全市计划改造总量的一半。

  提供科学的规划保障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主城建成区249平方公里范围内,共有城中村336个。随着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发展,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一些原来不是城中村的村庄,也逐渐被城市所包围。为同步解决新产生的城中村问题,避免今后改造付出高额的改造成本,逐步将一些建成区内的村庄也纳入改造范围。目前,全市计划改造的城中村共有382个。

  大规模拆迁改造城中村,是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重中之重,事关城市建设和发展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工作要求,市规划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积极探索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有效措施。

  重点从发挥规划的引导、控制作用入手,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约用地、配套建设的思路,科学指导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城中村改造规划设计条件。加强与各区及城中村项目进行对接,为其“上门”送服务,加强工作指导。

  在规划编制工作中,始终树立高标准意识,坚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要求,与国内外一流的规划设计机构、设计大师广泛合作,力求建设一处打造一个精品,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

  此外,为加快全市城中村改造推进工作,规范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及审批程序,市规划局还针对城中村专门研究制定了《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和报批办法》。

  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组织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前期合作企业,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规划设计单位,依据经批准的昆明市主城55个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市规划局下达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修建详细规划指导意见编制规划方案。规划方案经审查、专家论证后上报市规委会审议,市规划局依据市规委审议通过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办理后续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191个村通过审批

  市规划局通过与各区、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城中村改造规划审批取得了积极有效的成绩。截止到2011年4月底,通过市规委员会审议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共计191个村,审议通过地上建筑规模达915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达2808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共配建中学23所(共933班,占地面积约1158亩);配建小学106所(共2202班,占地面积约1840亩);配建幼儿园134所(共1768班,占地面积约1038亩);配建垃圾转运站99座,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配建公共厕所230座,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配建中水回用、污水处理、消防站等其它市政公用设施40座;社区用房按20平方米/100户配建;配建社区医疗卫生设施33座,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配建生鲜超市110座,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

  办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124个村,总用地规模达35338亩,净用地规模达24739亩,其中代征代建城市公共绿地3589亩,代征代建市政道路用地5243亩,其他市政用地及水域用地1767亩;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5个村,工程许可总建筑面822.3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30.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1.7万平方米。

  办理回迁安置房建设规划意见62个村,回迁安置房总建筑规模102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规模74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283万平方米。

  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目前还未完成编制规划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市规划局正加强与各区及相关部门对接,统一协调,强力推进,力争早日完成规划编制,为城中村改造提供科学的规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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