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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自建房不过是“变种”福利房 _ 东方财富网 【一种眼光】

 收文蓄仓 2011-05-17

央企自建房不过是“变种”福利房

        2011年05月16日 17:27东方网

  北京的二环内还有地建房子吗?答案是有,但可能建的房子一般人住不进去。在西二环寸土寸金的西直门高粱斜街附近的一个央企家属区,有一处住宅施工场地热火朝天。施工的地方原本是一家央企的旧厂房,现在拆了准备建自建房,房子建成后主要还是卖给自己企业的职工。像这样原本处于灰色状态下的企业自建房如今在保障房“军令状”的掩护下,似乎堂而皇之地变成了“阳光房”。据称,央企国企自建房“蔚然成风”。

  企业自建房是不是保障房吗?住建部“静观其变”,其他部门也没有对此发表看法,但目前亟须理清这个问题。虽然目前对保障性住房还有不同的看法,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只有政府买单的才叫保障性住房,另外还有三个特点,第一、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的;第二、政府投资;第三、租赁给一定区域的贫困人群。现在央企国企的自建房,占有的是原来国家无偿划拨的土地,资金来源于企业或企业职工,分配给企业职工。笔者认为,企业自建房不同于保障房,更像房改前的企业自建福利房。

 

  企业自建房与保障房最大的区别是,企业自建房只面向企业职工,与社会上的贫困人群没有关系,即使打着保障房的旗号,也是人人有份的,几乎不会只保障困难职工。可以说,这种自建房与近几年来几乎所有的央企国企的集资建房或单位福利房没有本质的区别。譬如,河南虞城供电局违规建别墅、安徽电力公司违规建别墅,以及中国铁建集团下属公司都是打着为困难职工集资建房的名义建设的。有人说,如果央企国企自建房,主要面向符合国家保障房条件的职工,应另当别论。但笔者以为,现有央企国企内的职工,符合国家保障房条件的不多。供电行业的多数农电工符合条件,但供电企业会给农电工盖保障房吗?

  众所周知,房改后,中央某些部委、一些省市机关以及部分央企国企都还在建设福利房,甚至北京的单位把福利房盖在海南,社会影响很坏。如今如果再允许央企国企可以只为职工建房,那就等于所有有权有钱的单位都可以为自己建房了,那就等于有权有钱的单位职工可以享受福利房,无权无钱的普遍民众只能去买高价商品房,或去等猴年马月才能排到号的保障房。这不只是宣告了房改的失败,更是在肆意破坏公平正义。有关部门不应再“静观其变”了,央企国企可以自建房,但必须是面向社会的保障房。笔者建议,央企国企因种种原因不能用于生产的国有性质的土地,一律收归国有规划为保障房用地,通过公开招投标建设保障房,谁符合国家保障房条件谁去住,绝不允许任何权势单位再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福利房权力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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