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深圳市盐田区政府信息网

 昵称6998290 2011-05-23

为贯彻《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工程现场签证行为,有效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目标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签证基本原则

1、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控制现场签证,对发生特殊情况并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加,可以现场签证;

2、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图纸不善或图纸错误,对需要变更的工作内容按设计变更程序办理,不进行现场签证。但对由此引起上前工序的返工修改内容可进行签证确认;

3、图纸设计错误如属施工单位根据正常施工经验或相关专业图纸对比能够发现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及时发现提出,如未发现提出而引起返工修改,不予签证;

4、施工过程中按照操作程序、施工规范、安全规程、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单位依施工经验所能预见的有关措施费,按投标总价的一定比率包干,并在招标时予以确认的,不进行现场签证;

5、施工过程中遇到地质基础比较复杂而无法预见所发生的工程量增减,特殊工程依施工单位施工经验无法预见所采取的特殊措施所发生的工程量增减可以签证。

第二条  现场签证的确认程序

1、现场签证应当由施工单位及时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实行预先申报,在签证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发生时由监理、发包人共同确认,先做后报或逾期补签无效。现场签证必须实事求是,数据真实可靠,相关资料齐全;

2、单项签证预计发生金额在5万元以内报工程部部长及主管副局长认可;5万元以上的现场签证必须向主管副局长、局长及审计部门报告认可;

3、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填写一式三份,须注明增加工程名称、位置、范围、主要工程量、预算金额和计算书、增加原因、处理措施及施工平面图(有设计变更或会审纪要的要附相应资料,有施工方案要附施工方案,能用图片说明的须附图片),所有相关资料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盖章一并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签字后盖章报局工程部,局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和部长签字后并盖章。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