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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心理学】少年期的第二反抗期-松果心理咨询网|咨询课堂

 白狐爱你一万年 2011-05-24
发展心理学】少年期的第二反抗期
日期:2010-07-11  访问:点击 219 次  来源:松果心理咨询 
   1.第二反抗期的主要表现
   (1)社会地位欲求不满:由于“成人感”的形成,自以为已经成人,要求具有和成年人相当的社会地位和决策权,反对从属地位,更反对权威式的干涉。
   (2)观念上的“碰撞”:初中学生开始对自然世界、社会生活、人际交往等问题进行思考,并且形成着自己的看法。这个时期是价值观的形成阶段。由于他们发展水平的局限,其观念具有幼稚性,表现出主观、片面和绝对性。他们不理解为什么父母的想法与他们格格不入,更反对父母强加给他们的观念。
   (3)不能自控的情绪波动:由于随着生理加速发展心理也迅速发展而造成的对身心发展现状的不适应和不平衡,使他们在缺乏准备的条件下,面对许多矛盾和困惑,这些不断出现的“麻烦”,常常让他们处在焦虑的情绪背景中。在这种背景下遇到不满和不平之事,容易出现突发式的情绪失控,尤其是在父母面前更易情绪发作。虽然平静下来也会感到后悔,但又常会复发。此外,在获得成功时,会有狂喜的表现,在受到挫折时,又会出现大的情绪低落。这些情绪上的波动,他们自己比较难以自觉地控制。
   (4)青春期烦躁:随着第二性特征和性功能的发展,出现性好奇和接近异性的欲望,
又由于环境和舆论的限制,这种朦胧的好奇心和欲望感不得不被压抑,使之往往处于莫名的烦躁与不安之中。
   (5)反抗的主要指向——父母:反抗期反抗的对象以父母为主,有时也会转移到教师及有关成人身上。他们反抗的中心课题是依赖和控制;而他们的人际关系倾向又是脱离父母的羁绊,密切朋友关系的纽带;同时,与父母之间发生冲突的机会显著多于其他人。所以,反抗的主要对象就是父母双亲。
   2.形成第二反抗期的原因
   第二反抗期的成因,集中在生理、心理和社会三个方面。
   (1)生理方面,由于身体加速成长,生理迅速成熟,使少年儿童产生了“成人感”——自以为已经成熟。又因为发展的不平衡,他们在知识、经验、能力方面并未成熟,只处于半成熟状态。这就造成成人感与半成人现状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是造就反抗期的主要原因。
   (2)心理方面,由于自我意识的飞跃发展,使他们进入“心理断乳期”。正如婴儿断奶一样,在心理上要摆脱对父母的依赖,要以独立人格出现。因为发展的不协调,他们的心理能力明显滞后于自我意识,从而呈现难以应付的“危机感”。
   (3)社会因素方面,进人中学以后,学校环境和教与学的新要求都发生很大的变化,这种更高的要求,就势必激励他们产生“长大成人”的责任感。另外,这个年龄阶段的儿童非常注重自己在同龄人群中、在朋友中的地位,他们力求找到知心朋友,渴望得到别人的接纳和尊重。为此,他们要力争一个独立自主的人格。当自主性被忽视或受到阻碍,个性伸展受阻时,就会引起反抗。
   反抗期的出现是儿童心理发展中的正常现象,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发展的必经途径。对这一现象应予以客观的正确的认识,更需要帮助他们顺利渡过这一人生中的特殊的转折期。
   3.帮助少年儿童顺利渡过反抗期
   第二反抗期有多种特点,多种表现形式,又与儿童的教育条件、所处的环境与遇到的各种问题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帮助儿童顺利渡过这一困难期。
   (1)父母的理解和正确对待
   ①父母亲需要转变观念。
   反抗期中矛盾的焦点在于:成长者对自己发展的认识超前,父母对他们发展的认识滞后。少年儿童的认识超前是指对自己具有成人意识而不具备成熟的心理条件;父母的观念滞后,主要表现在他们只注重孩子半成熟的一面,而忽视了子女的成人感这一不可忽略的发展事实。
   ②以友相待并尊重儿童的自主权。
   父母与少年儿童相处中,要和他们建立起朋友式的友谊关系,尊重他们应有的自主权与隐私权;遇事多与他们商量,倾听他们的意见,并通过积极地引导,转化他们的不成熟和片面的认识。
   ③父母应该正视亲子关系的变化。
   青少年通过反抗期走向自主自立。进入青少年期以后,以父母为范型的态度不再继续,代之为看到父母也有很多缺点。同时由于自身洞察力与对他人认识能力的发展,能够从人的整体人格对父母的优缺点进行全面的评价,认为父母虽有缺点,但应受到尊敬。青年后期,更多的人对父母采取尊敬的态度。但是,到这个时期父母不能再把子女作为依赖于己和支配的对象,子女本身也已经不再依从于父母,而成为独立的自我了。
   在反抗期阶段,亲子关系处理得好与不好,其意义尤其重要。处理得好,使青少年对家庭产生深厚的感情和应有的责任感,并能促进他们形成积极的独立态度,较为平稳地渡过“心理断乳期”,并能较为顺利地进入成人社会。如果处理得不好,会使矛盾激化,刺激子女反抗期情绪增强,乃至于影响到他们的学习兴趣、社会交往,使他们长期陷入压抑和孤独感中而难以自拔,并且对家庭观念的形成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甚至会留下一生的遗憾。父母也会因此而失却子女对自己的尊敬、爱戴,以至于失掉应有的教育权。
   ④父母需要改变儿童观与教育观。
   在儿童观和教育观方面:作为人父和人母者,都非常珍重“爱护”和“教育”子女,习惯于以教育者的身份对待子女;缺乏对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或相反)的互动关系的认识;不理解儿童自我发展的成长特性,不能适应儿童发展的现状和需求。在面对子女身心急剧发展及反抗期到来之时,表现得困惑不解和不知所措。因此,父母应该适应子女的成长,改变教育观念和态度。
   (2)引导儿童正确接纳自己和自己的变化
   ①建立责任感,这包括家庭责任感、集团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②树立榜样和楷模。
   ③少年儿童应该正确认识这一时期是个体发展中所必经的过程,要以积极的态度对待。
   ④组织多种自主性活动,发挥他们的独立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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