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中的“光 ─ 气学说”,认为构成宇宙万物的两大要素是“光”和“气”,是从属于“太极学”的重要内容,是它的基础学说,也是古代科学发展的重要理论之一。 这一学说中还包括许多门类的原理或观念,如“阴阳说”等,“参天两地说”,“五运六气说”,“时候说”,“虚实说”等,均在古代科技史上产生过较大影响。 以下拟就这问题作概要论述。因为它是解释多样科学世界的最好理论。
为了便于了解“光 ─ 气学说”的诸多内容,这里先把几个与之有关的要领作一简叙。 一、时空问题。 《周易》经传中关于时空总是没有明说,祇是到了宋时易学家在解释《先天图》与《后天图》时纔趋于明朗。这可能是《周易》对“时”的问题过于强调的缘故。事实上,时空观念早在“伏羲─女娲”以前就已建立,而后来我们所看到的先、后天图应认为都是“时、空图”。这一点我的看法与先人异。其主要点就是先儒不是用“立体”的观念来衡量,而见于“平面”。如《先天图》,先儒都认为它是“空间图”,其实把干坤定位之空间,与离坎日月之东西一核照,其中就包括了时间与空间的关系,祇不过《先天图》强调的是空间为主,时间为次而已。《后天图》,先儒多认为是“时间图”。 事实上,冬至一阳生于坎,历春“帝出乎震”,复冬于坎,正是表示时间的观念;而艮东北,巽东南,坤西南,干西北,岂不是表示了“空间”吗?其中不过是强调了“时间”为主,“空间”为次而已。统观《周易》的整个内容,我认为,《干》卦之言天,实是指“大明终始”的时间;《坤》卦言地,实是指“坤厚载物”的空间。前者主之以光,光是自然场;后者主之以气,气亦是自然场。光与气应,不但能显现出天变地化的时空一致,说明“生命”存在,发展与消亡,以及终而复始的全部意义。而且说明宇宙能产生有规律的变化,是“统一自然场”存在的结果。 二、关于神与易问题。[Page] 神在我国古代哲学中是一个重要的观念。古代宗教中有它,古代哲学中亦有它,更重要的是古代科学中也有它。在宗教中神是有意识有意志的精灵,这是比较容易理解的。问题是在科学、哲学中,其含义颇为抽象、复杂。《易传》提及“神”的地方较多,如: “阴阳不测之谓神”; “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也”; “蓍之德圆而神”; “知几其神乎”; “神方而易体”; “神”到底是指什么?第一条是指阴阳中不测的部分。第二条是说万物之所以能变化,旨在神之“妙”处。第三、四条应是指几与蓍的数中变化情状。第五条截然与易相提并论。 从这几条说“神”中,总的是讲“变化”。《周易》言变化者则在于爻,在于时。 言时者乃六龙御天,大明终始。此干元之所以“资始”,足见其“神”也。 显然,神与光有所联系,与气(物)亦不能离开,它们是相互依存的。坤元之“资生”,正显现为 “德合疆;含弘光大”之义。坤者亦“神”或称“”。这里,我再运用“神”的对立面“鬼”来做反证。如《易传》说: “凡天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1) 鬼与神是两种对立的概念,其实是一物两体的相对论而已。上举二例,前一条是以天地数的变化而言鬼神;后一条是以精气游魂以见鬼神。言数者出于《易》,见其光;言气者出于《易》,易变可知。探究其理,显然要追溯到《易》象。《易》主光主气,其象见于阴阳。阴阳首先反映在太阳的“伸归”,此即“神鬼”之本义(依声为训,“神”者伸也,“鬼”者归也),而“神鬼”之数可见于九、六,综之于历数。阴阳之次见者,“悬炭吹灰”以候气,定之九、六,综之于律数。历律数虽微,其“几”可知,其情状亦成可见。故《易传》曰:“几者动之微,吉凶之先见者也。”此即“神”的奇妙之处。知阴阳之变者,惟观天察地,方知太阳之伸归;知其伸归,则“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以“知死生之说”。因此,我认为,神不测亦可测;蓍德神而主天,知几者则知神之妙。[Page] 三、关于“道”的问题。 “道”在我国古代哲学中,是至为抽象的概念。古籍中言“道”,最多的算《老子》。而在《周易》提到“道”的,基本有三种类型。如: “一阴一阳之谓道”;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天地人)三才之道。” 前一条的“道”,犹如“生生”之“易”,可见,“道”与《易》关联密切。 所不同者,《易》是以光、气为本体,来说明变化中的万物世界;道则是以物(无形、有形)之变化的实在性,来说明万物万化世界的存在。 “道”的观念当来源于“天”,《周易》即是反复强调“天道”的。《易传》所云“阴阳”,“形上”,“三才”之道,即指物质运动之道,内含于有限整体中。有限无限的统一,说明道的存在,说明万物运动发展的永恒。从而显示出它的规律性。故《观.彖传》曰“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四、关于《易》数问题。 《周易》中有关数的说法,基本上可以分成两大系。即数理与图数。数理关系的“易数”,一般认为是“天数五与地数五”的错综原理,并通过数的演化以说明哲学道理。其所以“行鬼神”,乃“参伍以变,错综其数”的结果。这是人们所容易理解的。 而不易理解的是“图数”。一般人都把它理解为《河图》、《洛书》。当然,这也没有错,不过祇是说明“图数”的一个部分。那么,“图数”应包括那些范围呢?我认为有关“图数”问题,还是尚秉和先生在《周易尚氏学》中对“天地数”的一段解释,较为可取。他认为“天地数”即“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尚先生认为:“如斯而已者,言《易》道尽包括于十数之中。”由此,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探讨作《易》者的目的是什么。事实上,他们是为了总结古人自“开物成务”始,即早在“用火”之前,或“生数”之前,或天地未判之前,“易道”存在的普遍性和规律性。[Page] 由此可见。“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的说法,乃《周易》以前的科学发展的重要归结。阴阳符号与数之错综祇是这些内容的表示法,通变成文,极数定象,纔是“图数”的科学内容所在。 “光 ─ 气学说”认为构成万物世界的是光和气。非光则气,非气则光,或光气混一,都是两者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一观念的形成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古人在长期实践中得出的结果。生物有向光性,这是科学观念;人无气不存,这也是为科学所证实的。但是,人们若不去体验呼吸吹呵,不去观察风的来去,也确难肯定气的存在和作用。由是,他们意识到祇有光,那摸不着的光,纔是生命的源泉;祇有气,那难以捉摸的气,纔是生命的支柱。灵感和智慧融在一起,自下而上与代传的本能反应,他们立数推历,推历生律,制器立法,而同律度量衡。诸如这些可以溯起源而追自伏羲氏画八卦始,至黄帝、尧、舜而大备。《尧典》有记: “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 “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工,庶绩咸熙。” 又曰:“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 历律之大数,正是“光 ─ 气学说”的科学基础。《周易》全面确定了“光 ─ 气学说”的自然哲学理论,从而更进一步总结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太极说”,此即《易》学之精髓。 这样,我们就可以把“光 ─ 气学说”的基础立个大系: 天一:日。(一日或太乙) 天三:月。(三旬) 天五:星。(五星) 天七:时。(北斗七星) 天九:辰。(北极;就实) 地二:阴阳。(昼夜) 在“光 ─ 气学说”中较有影响的原理或观念,约可归纳为五项。兹分述如次。 ↗ 历数(光) \ 根据上表不难发现,从物候历到二十四节气的形成,是伴随着光、气、生命这三个重要因素。如果我们把“二十四节气”作一种立体分析,就会发现它却是一个特殊的世界,我称谓“中介世界”。有了它,或者当我们正视了它,走近了它,就非常容易看到“生命”课题正在向我们招手。所以进一步研究“时候说”,对于探讨“仿生学”和“生命学说”等诸多学科是有好处的。反过来,我也不得不赞叹,远在《周易》时代就有如此科学的学说产生。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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