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局委托18家会计师事务所对167家单位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对这些单位的缴费人数、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等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稽核。
据悉,这次审计稽核的重点是:被稽核单位是否按规定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综合保险;缴费单位申报的缴费人数是否齐全;缴费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是否真实;缴费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同时,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任何被稽核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社保机构举报,社保机构和会计事务所将及时进行核查,并为举报者保密。受委托的会计事务所将按有关规定,检查被稽核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用人情况表》、《职工工资收入情况表》、《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并审计被稽核单位《总帐》、《应付工资明细表》、《应付福利费明细表》和相关会计凭证等。 委托审计稽核业务结束后,成都市社保局将依据会计事务所提交的《社会保险稽核报告》向被稽核单位逐户下达《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对其中拒不参加社会保险、少报缴费人数、少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成都市社保局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成都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拒绝检查的,成都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这次将受到审计稽核的单位包括电子电器制造业、制药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金融保险业、餐饮住宿业、交通运输业、居民服务业等多个国民经济行业,涉及已参保在职职工3万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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