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主要包括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保障和公共服务岗位以及其他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如“4050”企业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享受城市低保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人员等,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年印发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164号)中明确:
社会保险补贴:
02 根据财社〔2017〕164号文件精神,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就业创业证》、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03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了解了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来龙去脉,知道了补贴资金的来源、用途和申报流程。这两项补贴如果是由公益性岗位安置单位申报,则应按期正常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保义务后才能申报取得补贴资金。 本着“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用人单位一般应与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在人事管理上一般作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管理(是不是有点熟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科目解释),这种情况,我们支付的是工资,不是劳务费。 举个例子 假设:2019年7-9月,某行政单位通过实有资金账户为若干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工资10万元(其中实发工资9万元、扣个人各项社保款项1万元),单位负担社保2万元,具体会计处理。 1、每月计提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10万元、2万元单位社保缴费。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一工资福利费用一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其他个人收入一公益性岗位工资 10万 应付职工薪酬一 社会保险费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一单位部分 2万元 预算会计不做处理 2、发放工资 财务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一其他个人收入一公益性岗位工资 9万元 贷:银行存款 9万元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一财政拨款支出一基本支出一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万 贷:资金结存一货币资金 9万 3、计算代扣的个人社保款项 财务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一其他个人收入一公益性岗位工资 1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社会保险费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一个人部分 1万元 预算会计不处理 4、缴纳社保缴费,其中单位部分2万元,个人部分1万元。 财务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一 社会保险费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一单位部分 2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一社会保险费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一个人部分 1万元 贷:银行存款 3万元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一财政拨款支出一基本支出一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万 贷:资金结存一货币资金 3万 5、2019年10月,单位向人社部门申报取得三季度公益性岗位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6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万元,资金拨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7万元 贷: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一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一就业专项补助资金 7万元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一货币资金 7万元 贷: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一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一就业专项补助资金 7万元 到了这一步,因为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是先发(缴)后补,前期我们已经支付12万元,现在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才补了7万元,钱来了应该及时消化专项资金,如不进行账务调整,会使此专项资金在账面结余。7万元通过就业专项补助资金负担,剩余5万元由单位在预算资金中予以安排。 6、根据实际资金渠道调整账务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一工资福利费用一就业专项资金一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7万 贷:业务活动费用一工资福利费用一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7万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一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一项目支出一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一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7万 贷:行政支出一财政拨款支出一基本支出一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7万 这种核算方式全面完整地反映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薪酬发放及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充分体现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及资金渠道,但会计处理较为繁杂。 04 如果申报核实后人社部门直接将补助资金转入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个人银行账户,这种情况小编分析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受聘之前已经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办理过社保关系,打给个人有助于社保关系延续衔接。那么我们就不必对这块进行核算,只就单位承担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即可。 也有一种做法,因为发放工资和补助资金到位是有时差的,单位对补助资金数额信息是可以明确获取的,单位发放时是垫付性质,可对应取得的补助资金列“其他应收款”处理,待收回后进行冲减,同样也只就单位承担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即可。 以上两种方式似乎更简单明了,但更适合由公益性岗位人员自行缴纳社保的方式,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支付方式。 还有的地方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岗位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由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协议确定;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承揽企业统一管理、统一派驻。实行劳务派遣或购买服务情况下,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主体为劳务派遣或承揽企业。这样,单位只需将超过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部分支付给劳务派遣机构并由其发放,此种情况我们做“劳务费”处理。这种方式也比较省事,减少人事管理和相应的劳动纠纷,矛盾转嫁给劳务派遣公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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