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少年进德录之第十八章 治家

 昵称426471 2011-05-31

少年进德录之第十八章  治家

(2011-03-01 13:39:26)
标签:

教育

分类: 修身

第十八章  治家

 

    方正学曰:“治家以正伦理别内外为本,以孝友尊祖睦族为先,以勉学修身为教,以树艺畜牧为常。守以节俭,行以慈让,足己而济人。习礼而畏法,可以寡过,可以免祸,而无覆败之虞矣。”

 

读书起家之本,循礼保家之本,勤俭治家之本,和顺齐家之本。

 

人家之兴替,在礼义不在富贵贫贱。假令贵为公相,富等崇恺,而人无礼义,正谓家替;若箪食瓢饮,肘见缨绝,而人有礼义,正谓家兴。

 

    安祥恭敬,是教小儿第—法;公正严明,是做家长第一法。

 

    司马温公曰:“张公艺郓州寿张人,九世同居,北齐隋唐皆旌表其门。鳞德中,高宗封泰山,过寿张,幸其宅。召见公艺,问所以能睦族之道。公艺请纸笔以对,乃书忍字百余以进。其意以为宗族所以不协,由尊长衣食或有不均,卑幼礼节或有不备,更相责望,遂成乖争。苟能相与忍之,则常睦雍矣。”

 

    孔子曰:“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 善治家者,尽其所有而均之,虽粝食不饱,蔽衣不完,人无怨矣。夫怨之所生,生于自私及有厚薄也。

 

    安寝乃人生最乐。冬夜以二鼓为度,暑月以一更为度。每笑人长夜酣饮不休,谓之消夜。夫人终日劳劳,夜则安息,何以消为?入夏早起,天地清旭,神清气爽,有事可为,失之可惜。废时失业,人不之觉耳。

 

景行录云:观寝兴之早晚,可以识人家之兴替。

 

居家最宜早起。倘日高客至,僮则垢面,婢则蓬头,庭除未扫,灶突犹寒。家长宴起,一家奴仆,其为奸盗诈伪,何所不至。

 

向晦休息,昼夜之道,人事之常。有事不暇假寐,情非得已,夜何用消。且一日之计在于寅,俾昼作夜,晨昏颠倒,不祥之象。居家居官,均宜戒此。

 

    人家僮仆,不宜多蓄,但有得力二三人,训谕有法,使令得宜,未尝不得兼人之用。太多则彼此相诿,恩养必不能周,教训必不能及,反不得其力。且此辈当家道盛则倚势作非,招尤结怨;家道替则飞扬跋扈,反唇卖主,势所必至。予欲令家仆皆各治生业,可省游手游食之弊,不至于冗食为非也。

 

    宦后仆多,势难使之枵腹服役;各有营业,庶几衣食不缺,不至于倚势为非。亦足备缓急之用,不至于流落逃散。

 

    贺阳亨曰:“仕宦之家,其子弟多随父兄宦游,见闻不患其不广,人事不患其不熟,议论不患其不高。然虚骄之气,未尽去也,夫门第之不足恃也久矣。立身行己一事有失,则人之责备,较他人为倍严。盖门高则骄气逼人,族盛则人所共忌。少有微疵,众共指之。必其学能加励,行能加励,仅得此常人耳。”

 

    人情于子弟鲁钝,则憎恶之;俊敏则爱惜之。不知鲁钝者犹不敢有悖慢之心,或可免狂妄之行。惟聪敏巧慧者,才足济恶,贵益长傲,人以为可喜,我正以为可惧也。倘不豫加防检,禁绝浮夸,则傲诞之气渐长,谦谨之意绝无。溺爱过甚,人人从旁窃笑,而进见时反称颂不已,谁则于贵人前,言其子孙之不肖。更或目以子孙为贤,以人言为诬。虽弥天之恶,祖父既不觉察,母氏又曲护其短。是故党群小以凌人,饰浮伪以致词。颠倒事理,曲庇犯法。即因家世余绪,可得一官,而凌虐傲慢,纵情败检,既乖家训,必干国法。故共叔之死,母实杀之;赵王之戮,父实使之也。

 

    往来道途,出入门户,切宜谨慎。凡货物与夫服用文卷书籍器具之属,然时时检省,周防安顿,一放宽,必有损有失。又或登山,或涉渡,须仔细步步要蹈实地,一失足,其苦非小。俗云:“逢桥须下马,过渡莫争先。”又云:“罾罾防有鱼,夜夜防有贼。”此虽皆俗语,实为去病之药石,切宜记之。

 

家庭最宜严肃,男女不可混淆。《礼》所谓授受不亲,通问不许之语,尤宜刻骨。

 

娶妇人只要勤谨,能躬执妇道。若以姿色妆奁为计者,非吾子孙。俗云:“娶妻不在颜色奁具,贤德便好。”

 

    治家宜崇节俭,而在儒素之家,尤为紧要。凡用财须要思前虑后,必万不得已者方可用之。有钱在手,切不可一时用尽,必须留有余以防断绝。每见世之不善作家者,有银时辄侈其饮食衣服,儿女则糕馒糖果之类,不绝于口,诸凡物之可以不买者,见即买之,一似此银是用不完者。乃未几止剩一双空手,而来路不能常继,遂至窘迫而无措矣。此诚人之最无出息者也。语云:“有钱常记无钱日,莫待无钱思有钱。”彼不善作家者,何不将此二语书之座右铭,而日三复之。

 

    治家固最忌奢侈,然亦不可过于悭鄙。若悭鄙之极,十分精警,一丝不漏,其家非有奇祸,即生奢儿。须是从宽一分,留有余不尽之意,祚方绵远。

 

乐劳苦,营本业,其后衣食必有余;纵口腹,事游逸,其后衣食必不足。非天也,自取之也。

 

家之有主,如国之有君。一家之人,皆于此观法焉。为主者能率之以正,则一家之人,自无不正矣。若为主者不正,而欲正其家人,必不能也。

 

子孙与我,焉能一心,顾恋不必太深,责备不宜太重;兄弟与我,原同一体,事亲胡为相让,分财胡至相争。

 

兄弟子侄,或贫富不同。富者既怀独擅之心,又多骄傲;贫者不思自勉,又加之以嫉妒。此所以不能和也。若富者能时分其余,不忿其不知恩;贫者能自安其分,不望其必分惠,则亦何争之有?

 

现在之福,积自祖宗者,不可不惜;将来之福,贻于子孙者,不可不培。

 

治家之法,门户墙垣,务以严固;男女贵贱,当分内外;家长主妇,时常检点。不得昵于私爱,及怠于防闲,以至男女混杂,贻笑于人,以忝祖宗。

 

    起家者,富厚日积,乃更忧惧,虑不免于饥寒。破家者,生事日消,乃反纵恣,谓无虞于匮乏。所谓吉人凶其吉,凶人吉其凶也。

 

登人之堂,即知人家中之事,语云:“入观庭户知勤惰,—出茶汤便见妻;父老奔驰无孝子,要知贤母看儿衣。”可见有诸内必形诸外。为人之子与妻者,尤不可不知。

 

    悭与俭,奢侈与慷慨,判然不同。悭是啬于施与,俭是薄于奉身;奢侈是厚于本身,慷慨是喜于及物。世人认悭为俭,认奢侈为慷慨,殊为可笑。

 

男女不宜幼小时便议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论目前,悔或在后。盖贫富盛衰,更迭不常,且人之贤否,必年长始见。若早议婚姻,事无变易固善,或昔富今贫,昔贵今贱,或所议之婿,流荡不肖,所议之女,狠戾不淑,固有悔之无及者,不可不戒。

 

    嫁女资装,不必苦求丰备。荆钗布裙,理所当也,奚足为愧。试看汉扶风孟氏女,虽有绮罗锦绣,归时悉皆卸去。

 

妯娌亦以和为贵。奉公姑,主中馈,当争先趋之,不可有尔汝之推。大抵成家废家,都由汝辈,切宜戒之,毋使人有母鸡晨鸣之诮。

 

    奴仆亦人子也。用善驭之,但不可不严内外之法;工价饮食,不可有亏。俗云:“汝图他力,他图汝食也。”

 

    丈夫生而父母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父母愿为之有家。故儿女少时,看得人家好,便该恁媒妁以茶园钗环谢允。待其长大,相对度势,即为毕姻。断不可使男女老大,致兴怀春闺怨。其有鼠牙雀角者,又甚有钻穴窬墙者。

 

    人当极气时,妻孥于中委曲劝解,切勿高声助气。故曰:“家有贤妻,夫不遭横事。”又曰:“家之贤妻,犹国之良相。”

 

家虽贫,断不可以女为人家养媳,亦不可娶人家女为自家养媳。盖养媳自幼亵狎,则尊卑上下之间,未免体统不肃。虽长大成人,自不尊重。且人家消长不常,翁姑爱憎或异,子女贤愚不等,尽有口铄金,毁销骨,卑逾尊,疏逾戚之变。媳妇关系非轻,为人父母者,可不慎终虑始乎。

 

堂前弗闻妇人声,弗许六婆入门,女子弗插戴首饰。出门看戏看灯看春,弗结拜姊妹往来。弗登山入庙烧香,弗听人劝化吃蔬,弗留尼姑僧道在家看经念佛,弗留唱曲道婆在家过宿,弗留僧人打坐门前化缘。

 

    从来妇性宜柔。女孩儿须教之温顺,务锄其暴气,戒其多言。如木鸡然,方成妇德。切勿纵容任意,嫁妻人家,乖戾恣    睢,不孝翁姑,不敬夫主。或一言不合,动辄以投河吊死吓人,为护身符,累人家不安,致归罪父母失教。如彼戎氏之以强暴训女者可惩也。妇女贤而能,或不能而贤,定是夫主之利。若不能而不贤,或不贤而又能,断非夫家之福。

 

    凡姑媳妯娌间,本是和谐。适遭不幸,尽有一人妒忌挑隙,或耳边聒噪,或背后唧哝,默使人认真闷气不解者,以吾四语粘壁解之,曰:“别人气我我不气,我若气时中他计;气出病来无人替,不气不气真不气。”能听我解,三复此言,颇有益矣。

 

    司马温公云:“凡议婚姻,当先察其妇与婿之性行及家法何如。若娶妇先问妆奁厚薄,嫁女先问聘礼多少,专尚财势,不问贤愚,则妇必傲其公姑,女必矜其姻娅。因之败行蠹家,离间骨肉者多矣。人须思良妇为起家之本,务在择德,勿攀高门,勿贪货利。苟得勤慎贞贤之女,彼必安贫守分,孝亲和家,造福不浅也。胡安定曰:‘嫁女必须胜吾家者;娶妻必须不若吾家者。嫁胜吾家,则女之事人,必钦必戒。娶不若吾家,则妇之事舅姑,必执妇道。’此真千古至言。”

 

古语云:“教子婴孩,教妇初来。”

 

古者重姆教。妇女须令其读书,开智识,即明礼义。惟不可容其看戏文,听小说。闺门严肃之家,宜加防范。

 

    过十二三岁后,小童不入内户,女童不出内户,不可因其小而忽之。若邻儿穿房入闼,勿以幼小不禁,此亦家法之当慎处。

 

    《礼》云:“外言不入于阃;内言不出于阃。”即声音尚不容相通,况颜面乎?于此见古人防微杜渐之意。有等妇女,竟不避人,入寺烧香,登船游玩,搭棚看戏。为丈夫者,明知而纵之,其故何哉?甚至有妇女好见人者,反笑避人为不大方,此必非贞静之流。

 

家无姣童,不惟省自己防闲,且免旁人议论。至仆妻乳妇妖艳者,切勿收雇。惟其不见不闻,可消无限妄念,无限祸端。

 

妻虽贤,不可使与外事;仆虽能,不可使以内事。

 

正家之道,当痛绝杂闲女流,不可听其私相出入。盖此流多阴智,能揣妇人意向,且巧为词说,又能鼓动人。妻孥无识,未有不坠其术中者。故骨肉之离间,邻里之忿争,皆此流构之也。抑或甚焉,或为贼之导,或为奸之媒,其害有不可胜言者。明微君子,宜必有以待之矣。

 

佃仆妇女等,有不令家长知,私于妇女小儿处借钱谷,愿出重利者,皆是有心脱漏,必无还意。盖家长不知,则不敢取索,终为所负。为家长者,宜常以此喻其家也。

 

人之于妻,宜防其蔽子之过;于后妻,宜防其诬子之过。

 

    要自考品行高下,但思所亲近者何如人;要豫卜子孙盛衰,但思所作为者何等事。

 

    家主不祥,莫大于行奴仆谮言;奴仆不祥,莫大于传家主之谤语。

 

    契书、官券、宗图、家乘,与凡难得之物,莫求之书,宜置两处固藏,倘失此而得彼也。

 

    世俗有等妇人女子,不顾祖宗父母舅姑夫子兄弟之名节,恣肆己欲。见有外人,则窃笑偷视,媚态百出。见至亲者有一人在,则低眉敛容,严威俨属,似有引刀断鼻投崖折足之风。噫,怪哉!吾宗妇女鉴之,毋效尤此也。

 

厨灶坑厕,当分内外,男女不可混同。如仆隶下人,尤宜远隔。西京有一周姓者,殊无分别,同室居,同厨食,而茅厕又同,大丧名节。

 

    家庭最易生烦恼。须思自古人伦,贤否相杂。或父子不皆贤,或兄弟不皆令,或妻妾悍暴,或媳妇忤逆,鲜有家尽无此患者。譬如人有疮疾疣赘,虽甚可恶,未得决去。惟当宽怀处之,从容谕之,俟其自化,则胸中泰然矣。必欲事事争其曲直,终无了日矣。人言居家久和,本于能忍。然知忍而不知处忍之道,其失尤多。盖“忍”或有藏蓄之意。人之犯我,藏蓄而不发,不过一二次而已。积之既多,其发转横,不若随而解之,不置胸次。曰:“此其不思耳,此其无知失误耳,此其所见者小耳。此其利害,宁有几何?”不使之入而据吾心,则虽日多犯我,可无徵色发声,乃所谓善处忍者。每见骨肉失欢,有本至微而至终不可解者,止由失欢之后,各自负气,不肯相下故耳。有能先下气与之趋事,与之话言,则彼此酬复,岂不渐如平时?

 

    士君子居乡,舆马衣服,宜崇朴素。不惟惜福,且使贫者不致羞涩而难近。至妇女衣饰,惟务洁净,尤不可异众。

 

    古人所重者惟祭祀。观夫子称武周为达孝,只举其所制祭祀之礼言之。诚以子孙一点报本追远之心,全藉祭祀以稍伸耳。故为子孙者,逢时遇节,必当尽诚尽敬,以祭三代祖先。至祖考之生辰忌日,宜素服斋戒,思其生前所嗜者,备物以祭。且必仿圣人荐其时食之意,取一物之新者祭之。至于扫墓,春则当于清明之朝,冬则当于十月之朔,不可失时。若先代祖茔,房分已多,必设立祭田数亩,各房轮收轮值,方能永远不废。若无祭田,则必轮流值祭,各房出分以相助,但此法久则易弛。盖房分中贤否贫富不齐,或有不肖者,应出分而吝付;或有贫乏者,欲出分而不能,以致值祭者有所推托,遂旷废不举。此必赖有一二贤子孙,不论分金有无,慨然勉力独任,不使旷废,则祖茔方可永保。盖祭扫一废,则坟上树木必被坟佃偷窃,坟上隙地必被坟佃盗卖,久之此坟必渐至湮没矣。至于此坟土墙坍倒,必须协力修筑;树木残缺,亦必协力补足,此皆为子孙者最紧要之事,必不可怠缓者也。至于修葺宗祠,必当竭力为之,不可推诿。

 

    凡家人有疾病,惟当延请名医调治,必不可听信师巫邪说,妄行祷赛。盖死生有命,命当生不祷亦生,命当死虽祷亦死。何愚者昧于理,一味于信祷。只图料理祷事,反将医药丢在半边,致耽误其病。日深一日,多致不救,此诚可痛恨者也。试看眼前之祷者,其病果皆愈乎?抑不皆愈乎?必皆愈,祷方为有益。若不皆愈,则祷为无益矣。既无益,何必为其所惑耶?如必欲祷,何如将汝所欲祷之银,以救人之唯,或济人之急,行几种善事,或可消灾延算耳。

 

    天生五谷以养人,不食则饥,缺乏则死。每见高门巨室,田连阡陌,粟积盈仓,视米谷如草芥,厨灶经年不一到,听仆婢孩妪,抛散作践,略无禁忌。昔有一庵邻于大宅,寺僧常见沟中米饭流出。密用水淘净,蒸晒一囤。不数年,而大宅缘事暴贫,僧人即以此饭饷之,衔谢不已。后细询知为沟中物也,因嗟悔无及。屡见暴殄五谷之人,或罗饥寒困苦,甚遭水火雷霆。况农家三时力作,手足胼胝。昔人云:“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辈安逸而享之,岂可轻为狼藉乎?

 

奴仆得罪于我者可恕,得罪于人者不可恕。子孙得罪于人者可恕,得罪于天者不可恕。

 

    缙绅中往往有自己清勤谨厚,而父兄子弟奴仆,倚势以多行不善。诸人之恶,即是自己之恶,缙绅正不得辞其责也。

 

    平时防不测,珠玉金银,宜无定处;夜晚防不测,衣裤鞋袜,宜有常处。

 

    人家门户,每晚重重下锁,乃谨慎小心,未为不善。然但知防贼,而不知防火。设有火烛紧急之事,虽匙钥在手,惊惶错乱,尚不能开。万一失落,何从而出?愚以为只宜锁前后总门,其内里门户,止紧门闩,不必用锁。其有锁之处,必须带锤斧随身,将锁打落,始可脱身。

 

日中须防白日闯,门宜随手关闭。至晚间将睡,必须检点前后门户及窗格等,重重闭好。并检点天井内,有长梯及竹竿木棒之类,俱宜放倒。至于厨下所用之刀,必须收藏进去,恐偷儿见之,反执之以伤主人。灶门前乱柴,必须掠开。若寒天烘炉,切勿放在床上过夜,恐防火烛。古有防火烛诗云:“无人房内莫烘衣,衣带常防著火垂;卷纸吃烟恐纸灼,临风剪烛虑风吹。水缸息炭万为稳,木桶盛灰总不宜;临睡厨房须走遍,灶前柴火莫留遗。”

 

    凡沿街之房屋,不宜堆置货物,必须用复壁栅板,庶可免偷儿挖之虞。晚间熄火而睡固妙,然能急切取火之物,宜豫聚置一定处所,以便仓卒间取用。

 

王凤洲《正家箴》曰:

 

正人先正己,治家如治国;先须重祖宗,慎勿慢亲族。

竭力孝父母,小心敬伯叔;长必有分序,伉俪在和睦。

度量放宽宏,见识休局促;莫听妇人言,兄弟伤骨肉。

常存君子心,忠厚待乡曲;义方训子孙,宽恕御僮仆。

诸物须俭用,凡事要知足;衣食务均平,财货莫私蓄。

闺门宜谨严,儿女当拘束;家法能整齐,自然天赐福。

 

子孙切不可置宠于他室,以玷祖宗,以伤身命,暮年尤不可。无子者听,至使用人,切勿蓄俊仆艳婢。

 

家具器用等物,如有朽坏,当即修补,如有散亡,当即追寻,切不可懒散。昔鄞城有张姓者,家遗器玩,甚多朽坏,不知补葺,不识追寻。稍有遗者,又私鬻于人。甫过十年,与人素无者无异。俗语云:“子孙不贤,家具罄然。”

 

屋破壁穿,当随即修补。若—蹉跎,必致朽腐缺坏愈甚。虽无穿破,亦宜时时整理。有孙姓者,屋破壁穿,只言俟明日。孰知一日复一日,甚至不可修补。俗云:“时时勤整理,日日见维新。”

 

    火烛尤宜谨慎。一或罗之,其害不小。晴时蓄水以备之,风夕警柝以巡之。

 

盗贼至为不仁,不可不谨。未暗先闭门户,既暗秉烛而各照之。若待贼去闭门,迟矣。昔钱塘一人家,迟闭门户,被不良者潜入,伏匿床下,罄其家财。俗云:“凡事不宜迟。”

 

    凡立家先用高大藩墙,以绝火盗。家室之重,全系于此。古时有一潘姓者,但高堂宇,不谨藩墙,被不良者一火罄尽。但搬家财,又不先取契书官券,故田园多为人所夺,转目即贫。又慈水有冯姓者,不谨藩墙,一年而九被盗贼,家亦即废。子孙其鉴之。

 

    子孙当存忠厚,无学浇薄。贤者亲之,奸者远之,恶者避之,弱者莫欺之。其与贤者亲,则德日进,而人争敬之;与不贤者亲,则德日薄,而人争贱之。吾闻山阴有一家,子弟不务读书,日与邻里奸邪荡子饮酒游行,嗜歌好色,又身为伎剧,戏弄百端。不惟君子见鄙,而亦家业倾颓,无以聊生。遂与前游行辈戏剧徒结为朋党,瞒妻子,潜窃一族;瞒宗族,遍窃乡邑。妻子知之不先阻,宗族知之不豫谏,寝成大祸。后一日又往扬子江,见巨商大贾船,迳剽其人,尽夺其货。事败,累及妻子宗族,苦无纪极。所谓贼无种,队相哄者是也。倘吾余有此子孙,当急治之,一放宽,后患亦非轻矣。

 

亲没,衣衾棺槨殓葬之礼,必极其诚,勿使有后悔。又不可用酒肉以宴宾客,又不可泥风水以暴尸棺,又不可用乐器以导辆车。凡医案通书等,人子亦须涉猎,毋为庸师所误。

 

    夫妇为人伦之始,在夫须和而有礼,在妇须顺而能敬。果为夫者调琴瑟之欢,有刑于之化,而夫纲能振;为妇者守三从之道,孝翁姑,敬夫主,而妇道克尽,则家道自然昌矣。

 

    凡妇人品行,全系乎夫主。夫主若能率之以正,朝夕以孝顺翁姑,和睦妯娌,勤俭治家,宽和待下等语,谆谆劝谕之,自然渐渐感化。苟或为夫者,己身不正,而又昵爱之,畏惧之,略不为之约束禁止,则其心毫无顾忌,而于一家之中,悖逆争斗,将有无所不至者矣。盖妇人未尝读书明理,且心多私忌。禀性柔和者,犹不轻发。若禀性暴戾者,则几微细事,辄起急端。或因孩童之相争起衅,或闻僮婢之传语生嫌。入其门而骂詈诟谇之声不绝于耳,岂非家之大不祥也哉?

 

凡家之所患,莫大乎母鸡司晨。妇之贤者犹可,若不贤之妇而擅家政,则彼惟知厚其父母亲戚,而于夫之父母亲戚,视若路人。致令其夫不孝不友,断绝宗亲,而酿成一家之祸患。且其出入往来,毫无忌惮,将无穷丑行,亦自此起。宁不大可虑哉?

 

    夫者,妇之所天,仰赖以终身者也。若轻慢其夫,不顾其衣食,叱咤其夫,妄自立门户,非悍妇即淫荡之妇也。

 

凡妇女不得习为华丽,耽于曲薜。性务端庄静一,寡言慎行。奉舅姑以孝,事丈夫以敬,待妯娌以和,接子孙以慈爱。凡有吉凶之事,务在谨内外,别尊卑,辨亲疏,惟尽闺门之礼,不豫阃外之谋。《易》曰:“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男女正,天下之大义也。

 

    家人离,多由妇女。妇女隙,多出黠婢。妇勿听婢语,男勿听妇言,雍睦其可敦矣。

 

    主妇职在中馈,烹饪必亲,米盐必课。日守闺阈,躬亲纺织,至老勿逾中门。下及侍女,亦同约束。如有恣性越礼,游山看戏烧香,出露体面,即非士族家法,子孙必泣谏之,丈夫必痛遏之。

 

凡收奴婢,必择其朴实醇谨者为上。勿徒取其乖巧才辩也。盖朴实醇谨者,即无十分才干,然必循规蹈矩,到后不致冒犯叛逆,可以常久使用。若乖巧才辩者,一时虽善于服役办事,到后必搬弄是非,偷窃财物,甚至有酗酒杀泼,为非作歹,以连累其主。虽古人亦有使贪使诈者,然必有以善驭之方可。若有才而又有德,在士林中尚难其人,岂易得之若辈者哉?若能得之,大幸矣。

 

    凡浮寄而无亲族,转鬻而事二主,曾经公门役过者,并不宜蓄。

 

 

    袁氏世范云:“奴仆天资多愚,作事乖舛。如顿放什物,必以邪为正。若此之类,又性多忘,嘱之以事,或不记忆。又性多执,不肯自认不是。又性多躁,轻于应对,不识尊卑,所以主多叱咄。其为不改,其言愈辩,顾主愈不能平。于是捶楚加之,或失手而至于死亡者有矣。凡为家长者,有不如意,当云天资之愚如此,宜宽以处之,多加教诲。则为仆者可以免罪,为主者胸中亦大安乐,省事多矣。至于僮婢偷食,亦情之常。或亦主人主母不遗余沥以致之耳,宜加体恤,不当扑责。若夫妇人性多褊刻,又不知古今道理,其所责备婢妾者,又非丈夫之比。

 

凡奴婢犯事当惩治,须令人扑责,决不可拳打脚踢。暴怒之下有失,切宜痛戒。既已惩治,呼唤使令,我之颜色,便当如常。不可忿怒不已,使之离心。

 

    一应仆婢,亦人子也。宜常恤其饥寒,节其勤苦,疗其疾病,时其配偶,情通如父子,势应如臂指。吾则广吾仁心,而彼自竭其情力矣。

 

仆有才干,固当任用。然听信太过,则彼恃主恩宠,必有违法欺公之事,主人不可不察。

 

凡待奴婢,不可不宽,亦不可过宽,须要宽严得中。

 

阍人必宜谕以谦婉,勿使得罪于亲友。

 

子弟僮仆,有与人相争者,只可自行戒饬,决不可怒别人。至若他家僮仆,遇我不恭,如坐不起,骑不下,称谓无礼,彼与我,原无主仆之分,不足较也。

 

    凡奴仆以肤受来诉者,直笑曰:“我不曾眼见。”有驾言毁骂主翁者,直笑曰:“我不曾耳闻。”则下人无所售其欺,在我亦不被激而起争端矣。

 

奴婢有过,主人一知之,即速宜发落,则彼亦即释于心矣。若藏之胸中,不即发落,彼必恐惧而逃,致生后患。为主者,不可不知。

 

    人家有体面崖岸之说,大害事。家人惹事,直者置之,曲者治之而已。往往为体面立崖岸,暗护其短,力直其事,此乃自伤体面,自毁崖岸也。长小人之志,生不测之祸,多由于此。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