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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进德录之第二十六章 贻谋

 昵称426471 2011-05-31

少年进德录之第二十六章  贻谋

(2011-03-01 10:20:33)
标签:

教育

分类: 修身


    为人祖者,莫不思利其后世。然果能利之者,鲜矣。何以言之?今之为后世谋者,不过广营生计以遗之。田畴连阡陌,邸肆跨坊曲。粟麦盈囷仓,金帛充箧笥。慊慊然求之犹未足,施施然自以为子子孙孙累世用之莫能尽也。然不知以义方训其子,以礼法齐其家。自于数十年中,勤身苦体以聚之。而子孙于时岁之间,奢靡游荡以散之,反笑其祖考之愚,不知自娱;又怨其吝啬,无恩于我,而厉虐之也。始则欺绐攘窃以充其欲,不足则立券举债于人,俟其死而偿之。观其意,惟患其考之寿也。甚者至于有疾不疗,阴行鸩毒,亦有之矣。然则曏之所以利后世者,适足以长子孙之恶而为身祸也。顷尝有士大夫,其先亦国朝名臣也。家甚富,而尤吝啬。斗升之粟,尺寸之帛,必身自出纳,锁而封之。昼则佩钥于身,夜则置钥于枕下。病甚困绝,不知人,子孙窃其钥,开藏室,发箧笥,取其财。其人后苏,即扪枕下求钥不得,愤怒遂卒。其子孙不哭,相与争匿其财,遂致斗讼。其处女亦蒙首执牒,自讦于府庭,以争嫁资,为乡党笑。盖由子孙自幼及长,惟知有利,不知有义也。夫生生之资,固人所不能无。然勿求多余,多余希不为累矣。使其子孙果贤邪,岂蔬粝布褐,不能自营,至死于道路乎?若其不贤邪,虽积金满堂,奚益哉?多藏以遗子孙,吾见其愚之甚也。

 

    孙叔敖为楚相,将死,戒其子曰:王数封我矣,吾不受也。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可长有者,惟此也。孙叔敖死,王以美地封其子,其子辞。请寝丘,累世不失。

 

汉相国萧何买田宅,必居穷僻处。为家不治垣屋。曰:今后世贤,师吾俭;不贤,无为势家所夺。

 

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古人有言曰:慈母败子,爱而不教,使沦于不肖,陷于大恶,入于刑辟,归于乱亡。非他人败之也,母败之也。自古及今,若是者多矣,不可悉数。

 

    吴司空孟仁尝为监鱼池宫,自结网捕鱼。作鲊寄母,母还之曰:汝为鱼官,以鲊寄母,非避嫌也。

 

晋陶侃为县吏,尝临鱼池。以一鲊遗母,母封鲊责曰:尔以官物遗我,不能益我,乃增吾忧耳。

 

    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家训曰: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

 

曾子之妻出外,儿随而啼。妻曰:勿啼,吾归为尔杀豕。妻归以语曾子,曾子即烹豕以食儿,曰:毋教儿欺也。

 

    汉汝南功曹范滂,坐党人,被收。其母就与诀曰:汝今得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

 

子弟之职,孝弟第一,谨畏第二,俭约第三,学问第四,才名第五。

 

    古语云:严父有好子。又云:桑条从小育。人家生子,当子婴稚之时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不可溺小慈。必律以严,绳以法。使为则为,使止则止。不许他任性,不许他妄言。比及数岁,可省笞责。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倘或但爱无教,饮食云为恣其所欲,宜戒反笑,应诃反奖。骄慢已习,乃求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

 

丰殖者骄侈之具,多藏者祸乱之招。为祖父而以财货贻子孙,是愚之也,是戕之也,非贤父母矣。为子孙而望祖父以财货贻之,是欲自愚也,是欲自戕也,非贤子孙矣。

 

    凡子弟所当痛戒者不一,而以不听父兄师长之言,及昵比淫朋为最。若戒此二者,自能寻向上去矣。

 

凡子弟言语要缓,颜色要和,步趋要谨。不可疾言遽色,不可疾走跳踯,女子亦然。

 

    子弟十岁上下,志识未定,记性偏清。一善言入耳,终身不忘;一邪言入耳,亦时时动念。先入之言为主,愿亲朋惠我子弟,勿述市井之事,尤戒媟秽之谈。或称贤圣高踪,或陈古今治迹。孝弟忠信,山水图书,使听好言,勿入邪妄。倘遇恶客,开口淫秽戏谑,宜令子弟回避。

 

    祖父教训子孙,尤宜为之痛戒者,惟赌博一事。盖赌博不惟耗财破家已也,彼此角胜,同于劫夺,则坏心地也;埋头酣战,百事不理,则废正业也;名利无成,为人轻贱,则损品望也;昼夜不息,寒暑不顾,则致疾病也;仇家出首,痛受官刑,则召侮辱也;己身角战,子孙习见,则失家教也。以致父子不睦,夫妇相争,则又伤天伦矣。如此多害,而可染其习乎?且迩来赌局,纯用诈弊,有三人当局,而明谋一人者;有几人令观,而交射一人者。手口眉目,皆劫人之利匕。弟兄叔侄,俱巧陷之阴机。愚人误投其网,鲜有不全败者,岂可不猛省痛戒。至于设局窝赌,自己欲贪微利,而引诱良家子弟,群聚为此不肖之事,致使之废业亡家,流为极贫下贱,此与设阱害人者何异,是真堪为切齿者也。

 

    世之为父者多严,为母者多慈,但严不可失之于苛,慈不可失之于纵。每见父之太严者,一味苛求,督责太甚,致其子畏惧不前。即语言问答,皆逡巡不敢出口。甚至父子之间,情义乖离,为不祥之大,此皆为父者太严之过也。母之太慈者,一味姑息纵容其子闲荡,致其于终身流为不肖。且挟恩恃爱,反致忤触其母而无忌,酿成其子为不孝之人,此皆为母者太慈之过也。吾愿世之为父者严中有慈,为母者慈中有严,方为中道。

 

子弟三两岁时,便要教之孝弟。如叔伯兄嫂,教之称呼。至长时自然依依爱敬,尊长见之自然道好,闲人观之,亦自然称赞。若孩提不知称呼,长大便觉礼文疏略,情意冷淡,至亲如同路人,父母失教之故也。至有人少时爱之,喜教骂人者,小儿认以为真,习成自然,久而不觉,是教人以偷也。故古之贤母,最重胎教。

 

为子孙作富贵计者,十败其九;为人作善方便的,其后受惠。

 

刻薄之徒,处处豫行算尽,件件豫行占尽,焉得留有余步,以贻子孙。

 

《传》曰:孔子家儿不识骂,曾子家儿不识斗,家教然也。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父兄暴戾,子弟学样。父兄幸或免祸,子弟必有贻殃。

 

    人家子弟,知识少开,课诵之余,一切家计出入,人情世故,须为讲究。即如饮食方面,使其知耕种辛勤;衣服,使其知机杼工苦,并田庄望岁时丰稔,经营慨物力艰难。渐渐说到创业守成,防危虑患,多方比喻。此等言语,较之诗书,易于入耳。使之平日了然胸中,及长庶几稍知把捉矣。

 

子弟气习欲端。语云:士先器识而后文艺,学者须要恂恂儒雅,谦虚自牧。毋傲物凌人,见尊长尤宜敬顺卑仰。

 

    富贵家子孙,承祖父余荫,必须时时念其创业之艰,而兢兢焉勤俭以守之,方可谓之贤子孙。苟不念祖父创业之艰,而一味奢纵嫖赌,浪费产业,甚至祖父死不数年,而家业荡然,衣食不给,流为饿殍,此真不肖之甚,而可痛可恨者也。古人云:名门大族,莫不由祖考忠孝勤俭以成立之,亦莫不由子孙顽率奢傲以覆坠之。成立之难如升天,覆坠之易如燎毛。败家子若能三复斯言,而及早回头,犹可转败为成,而不终于贫困也。

 

十贤子孙,未必能兴家;一不肖子孙,破家为有余。人不知教子孙,而徒为之营生;不为子孙积善,而为子孙积财。多积不义之财,以付不肖子孙,其败尤速,安得为智?

 

    草木子曰:祖宗富贵,自诗书中来。子孙享富贵,则贱诗书矣。祖宗家业,自勤俭中来。子孙得家业,则忘勤俭矣。此所以多衰门也。

 

    为人祖父者,必教训子孙,为传家第一要著。间有不肖子孙,不率教训者,不必责备子孙,亦惟自省而已。子孙之悖逆,必自己不能孝顺者也。子孙之争阋,必自己不能友爱者也。子孙之痴愚懦弱,受人弄,受人侮,必自己用智用术,使势使强,惯讨便宜,不肯吃一分亏者也。类此而推,种种不爽。然则欲子孙之贤,必先自己修德。修德若何?亦曰孝亲、敬长、睦族、和乡、恤贫、救难、忍辱、吃亏而已。能如是者,方不愧为人祖父。留此好样儿孙,谓之真教训。

 

    陈容驷曰:士大夫或累代科第,或崛起发越,不再传而凌替。说者或以为风水,或以为阴德,事诚有之。究其实而可据者,则在子孙之贤否。而子孙贤否,尤视乎祖父之贻谋。何也?子弟之习尚,视乎父兄。故身教为先,所谓留好样于儿孙也。

 

    李惠谷云:知子莫如父。当年少时观其读书之利钝,行事之醇疵,即可觇终身之贤不肖也。使其贤邪,他日自能成立,何必劳心劳力,积财以遗之,而损贤者之志邪;使其不肖,他日必致败坏,又何必劳心劳力,积财以遗之,而益不肖之过邪。纵不能蓄储以为凭籍之地,亦岂可妄求而自取损德之殃?世乃有明见其子不肖,犹挟兔狡而规利,逞鼠技以贻谋,殊不知一传而倾覆,有不待父之瞑目,而家资已散而属之他人矣。

 

小儿嬉戏,挞蝶践蚁杀蜂之类,须痛切禁之。非惟杀生,亦炽其杀心,长大不知仁慈。

 

人若开口便刻薄尖酸,好议论人者,不惟无福,而且无寿。为父兄者,必当严为禁止。

 

富人有爱其小儿者,饰以金宝。小人于僻静处坏其性命而取其物,虽闻于官,置于法,何益?

 

    今人每言女生向外,遂忽略不教。不知养子不教,玷止家门,养女不教,患贻他姓,辱及父母。故必须教以循大体,孝舅姑,和妯娌,敬夫君,训子女,恤奴婢,勤纺织,治中馈,甘淡泊,任劳苦,不听谗言,不与外事。有《闺训》《内则》《女史》诸书,不可不令诵解也。

 

    人之有子,必使各有所业。贫贱有业,不至于饥寒;富贵有业,不至于为非。凡富贵之子弟,沉酒色,好赌博,异衣服,饰舆马,与群小为伍,以致破家者,非其本心之不肖,由无业以消日,遂起为非之心。小人赞其为非,有哺啜钱财之利,常乘间而赞成之也。

 

人身顶天立地,为纲常名教之寄,甚贵重也。不自知其贵重,少年比之匪人,为赌博宿娼之事。清夜睨而自视,成何面目。若以为无伤而不羞,便是人家下流子弟。甘心下流,又复何言?

 

    揖让周旋,虽是仪文,正以观人之敬忽。其在少年,当兢兢守礼,不得一味率真。即如酒席间,安席告坐之类,亦宜教之留心,庶不至当场出丑。

 

    世之聚财者,皆谓我聚之以与子孙耳。然安知不聚与盗贼,聚与水火,聚与仇敌,聚与官府乎?尔以贪吝渐聚之,安知尔子孙不以淫荡忽散之。故温公曰:积财以贻子孙,子孙未必能守。不如积阴德于冥冥之中,以为子孙长久之计。盖财者万罪之器,以幼子拥多财,更如狂夫拥利剑也,忏己害人,俱不免矣。

 

子多年长,自然分析。使知稼穑之难,守成之不易。但必须均平,不可偏向,以起后日争端。亦当自存一分,以为娱老之资。若尽举而析之,势必计日计月,轮流供膳。或有不贤之媳,不能承顺,当行而止,应有说无,致老身不能安适,往往父子之间,易生嫌隙。又子孙内或有不肖者,虑其侵害他房,不得已而豫为分派,止可逐时量给钱谷,不可即以田产与之。若给与田产,彼必逐渐典卖。典卖既尽,窥觑他房,必致争讼,使贤者被其侵害,同至破荡。

 

凡人家子弟,未冠勿遽称别号,未娶勿遽衣文绣。《礼》曰:老少异粮。”“童子不衣裘帛。夫不衣裘帛者,非止谓年幼不宜,亦使知老少之分,又使知惜福也。

 

抱儿者,不可令其打人以为欢。父母不可引其手令击己面,亦不可令其动出淫媟语以詈人,此亦是初教当慎处。

 

严亲多令嗣,溺爱有败子。

 

少年子弟,勿令其事事自如。

 

少年子弟,千万不可游手好闲无业。或大或小,必要寻一件事与他做,则身心得以拘束,世务得以演习,人情得以谙练,学识得以长进,经营得以惯熟。这便是大利益处,何必堆金积玉哉。

 

 

身体有父兄防闲,是真福;过失有父兄规责,是真安;门户有父兄樘持,是真仙;事业有父兄指引,是真路。

 

远邪佞,是富家教子弟第一义;远耻辱,是贫家教子弟第一义。

 

绝嗣之坟墓,无非刻薄狂生;妓女之祖宗,尽是贪花浪子。

 

    广积聚者,遗子孙以祸害;多声色者,戕性命以斧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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