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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加速构建和谐社会

 昵称7053918 2011-06-01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加速构建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向全党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一要求,适应了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扩展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涵,对于我们党巩固执政基础,完成执政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政通人和、社会和谐,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心愿。城市管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包含着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和关系,涉及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城市管理应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机制为契机,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为出发点,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执法、监督环境。由此可以看到,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所以,必须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不断提高城市综合功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创造良好条件。

首先要创新管理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利的软环境。城市管理要以转变职能为切入点,优化管理内部结构,明确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能分配框架。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城市管理工作,以实行长效管理为目标,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要充分调动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的活动,树立政府执法的权威,减少或降低行政执法中的冲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活动中,要把广大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作为工作的突破口,以充分维护城市的公共利益和秩序。要坚持和发扬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则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还市民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还城市一个整洁有序的面貌。

其次要实施亲民工程,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马路市场”一直是困扰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尤其是现在,不少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为寻找生路,靠摆个小摊为生。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管理人员若只简单地没收了事,势必容易引发冲突,违背了和谐社会的原则。城市管理不妨根据群众需要,在部分市场不足的次要道路上设置临时市场,实行定经营区域、定经营时间、定经营范围的“三定管理”,这样既解决了因城市配套基础设施不足带来的诸多社会矛盾,弥补了因城市功能欠缺给周边居民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又使弱势力、群体重新获得了谋生的条件。这样既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也拉近了城管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再次要大力开展城市管理的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城市管理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要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城市管理的信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向公众提供城管热线电话、设立句举报箱、建立局长接待日等多种投诉举报方式,开展城市管理的信访工作,坚持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就可以及时处理居民的合理反映,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具体来说,要通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制定规章制度,坚持定期接访,集中接访,值班轮流接访,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立足城市管理的实际,创新宣传教育和督查问效两项机制,完善考评制度,把开展信访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进行考核,提高信访工作质量。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处理投诉,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要追求工作实效,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办理来信、来电、来访工作中,始终做到把市民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市民利益作为第一追求,把市民满意作为第一目标,通过为市民解决实际问题,努力达到群众满意、上级满意、自己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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